20守護公義基金05  

獅子山上:偷換概念 又搬龍門

東方日報 2017年6月20日
http://orientaldaily.on.cc/cnt/news/20170620/00184_011.html

香港近年甚為躁動,非法佔領行動持續七十九日,其後特首普選方案落空,佔中的後遺症日益浮現。隨着部分佔中搞手被檢控,三名佔中發起人戴耀廷、陳健民及朱耀明的一舉一動尤其被關注,三人除了當初涉嫌教唆年輕人犯法及收受黑金,在動用公眾捐款方面亂搬龍門,更令人嘆為觀止。

其中陳健民、朱耀明「連線」聯同退休學者鄭宇碩,去年底另有搞作發起成立「守護公義基金」,目標是籌得五百萬元,支援四名被政府司法覆核資格的議員,三人懶理外界諸多質疑批評,原來靜悄悄「吸水」籌得四百多萬元,並且已「過數」予該四名議員,當中建築界姚松炎更已向立法會申報並自爆,基金代繳官司費用一百零七萬元。

不要以為基金支援四名被覆核議員就告一段落,原來「搬龍門」行動正在上演,下一階段基金用途會改為支援因佔中被檢控人士;據報陳健民以基金用途或改變為由,他與朱耀明避免利益衝突將退出基金。

陳健民等人實在予人「面不紅耳不赤」之感,事關基金成立約半年時間,風波爭議不絕,先是透過由教協義務設立銀行戶口接收捐款,教協被轟做法不當,加上基金運作不透明已為人詬病多時,據知下一階段,基金會「認衰」將不會再透過教協接收捐款,這個偷換概念剛停,另一偷換概念才是開始,原來陳健民及朱耀明很有機會由基金發起人變為受助人,有關情況實在令人匪夷所思。

在送別某名元老級足球員的告別賽,元老級球員可以在上半場踢其中一隊,下半場踢另一隊;然而基金運作就不是如此簡單,一來涉及市民捐款,二來隨時由發起人換作受助人,公眾觀感上有疑竇是理所當然,包括基金現存餘下多少捐款?當初為何沒有開宗明義表明隨時轉用途?陳健民及朱耀明更不容左閃右避,否則難以杜絕天下悠悠之口。

傳媒人 畢日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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佔中過去兩年多, 陸續有蝦毛被捕過堂判刑, 大魚到現在衹有寥寥數人被捕, 大鱷則仍然逍遙法外, 但值得關注的, 是違法佔中醞釀時, 有法律界人士旦旦且伐, 會組成義務律師團支援示威抗議人士, " 即管去馬, 冇有怕 ", 可時至今時今日, 因佔中被檢控人士, 竟要 " 眾籌律師費 " , 竟要 " 食自己 " 那當初承諾支援的義務律師團又在那裡?

隨著違法佔中過後, 這等義務律師團的支援卻引起爭議, 原來義務律師團的支援是有所篩選的, 當日衝擊立法會的被捕人士就被義務律師團拒絕支援,

誠然, 衝擊立法會是屬破壞社會秩序, 但佔中又何嘗不是違法行為, 如果義務律師團認為應有所區別, 就應事先說明, 衹對平和的表達訴求的示威人士作出法律支援, 如果涉及激烈甚至暴力的行為就不在支援範圍, 如果是這樣的話, 可能就避免了當日暴力衝擊立法會事件的發生,

因為義務律師團給示威人士的印象是" 即管去馬, 冇有怕 ", 卻想不到義務律師團的支援會有所篩選的, 無疑是在這等模稜兩可的 " 律師用語 " 上中招, 怪衹怪示威人士太天真, 中了 " 不守法不等於不尊重法治(何俊仁律師金句)的毒, 以為不守法自有義務律師去 " 頂 ",

其實這等當初大鑼大鼓 " 法律支援 " 示威人士的義務律師團褪軚早有徵兆, 在違法佔中被捕的示威者, 在警署致電佔中義務律師, 誰知律師不接電話, 被捕的示威者方始知驚, 知道被人擺了上枱(聯絡義務律師的電話從何而來? 大家心中有數!),

現今陳健民眾籌分了百多萬後, 又 " 搬龍門 " 改變基金用途, 改為支援因佔中被檢控人士, 這又是否表示支援因佔中被檢控人士的義務律師團已名存實亡, 因佔中被檢控人士要獲得法律支援就要真金白銀 " 科水 ",

因佔中被檢控人士要獲得佔中律師團法律支援, 正如佔中秘書處義工陳玉峰所言的, "首先要簽retainer(聘請費), 費用方面佔中律師團律師收三至五千元一個鐘, 緊急夜訪警署另加收費, 一晚二萬元, 要即時入定金落銀行戶口, 見錢就即刻應召」,

問題是如果 " 揸正嚟收費 ", 又是否有必要找佔中律師團律師? 而佔中秘書處 " 代 " 佔中律師團律師 " 開價 ", 又是否有代佔中律師團律師 " 摟 case " 之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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義務律師起爭議 [ Ariel ]

巴士的報 2014年12月4日
http://www.bastillepost.com/hongkong/1-%E6%94%BF%E4%BA%8B/442991-%E7%BE%A9%E5%8B%99%E5%BE%8B%E5%B8%AB%E8%B5%B7%E7%88%AD%E8%AD%B0?r=w

隨著佔中走向尾聲,唔止自首的65個,警方拘捕的示威者數以百計。網上流留傳一些差人留言,話周一零晨5点鐘拉咗20幾個小朋友返警署,小朋友打电話俾所謂佔中義務律師,怎知個律師唔接電話,班小朋友始知驚,對住阿Sir不停講對唔住,求阿Sir放過他們,而且乖乖的坐定定喺度,企定定喺度。

其實佔中義律師幫唔幫示威者辯護,在上次衝立法會後已起爭議。當時「和平佔中」發聲明「強烈譴責暴力衝擊行為」,更表明「如果是暴力衝擊,一般情況下,法律支援組不會予以協助。」有報道指金鐘的義務律師向衝擊立法會的示威者說:「你地班人,咪抗拒組織,又想拆大台?有事就想打被捕支援熱線,世事有無咁便宜呀?」

其後鄭大班就此事在D100的節目上質詢義務律師團的陳淑莊,陳淑莊亦講明義務律師係有選擇,係個人選擇,講明非暴力,暴力就唔做。大班就非常慶,話佢地當日話俾人聽佔中有義務律師團,而家又要揀,係假仁假義,不可以接受,行公義,唔可以揀人。陳淑莊話係義務,斗零無收。大班就話斗零無收大晒呀? 點可以話義務大晒,有選擇性,同梁振英有乜分別?
大班質疑佔中律師團唔夠人可以講明盡量做,佢知道律師團走咗好多人,買少見少。陳淑莊話「已經做到死」,大班認為,唔係話做到死就得。

Ariel都覺得呢個所謂佔中義務律師團,真係害死人。讓參加者有一個印象,點搞都有律師幫自己打官司,咁就唔怕去衝。周一佔龍和道,有中學生參加,佢地都係聽大台講去衝,俾警察拉咗,咁樣即係無義務律師呀?若然佔中義務律師團唔打算幫手,見到學聯學民講咗幾日叫人帶口罩眼罩去集會,就應該在集會前發個聲明,叫示威者小心,佢地一用暴力衝擊就唔會有義務律師幫手。

究竟真相係唔係佔中跌晒watt,大家都要搵食,義務律師四散,根本無幾多個律師可以繼續提供免費服務?戴耀廷話佔中運動搞咗幾日就被雨傘運動取代咗,好似佔中運動早早已不存在,其實佔中的義務律師團,係唔係都一樣早早已經不存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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佔中律師團義打官司要篩選
東周刊 2014年12月15日
http://eastweek.my-magazine.me/main/38833

泛民上演自首騷,但一班佔中義工律師團,喺佔領運動尾聲就冇晒影。公民黨、民主黨呢兩個較多律師黨員的大黨,已經喺內部落柯打,講明親疏有別,優先處理自己黨員的個案,更要預先審查,如果係近期一班四圍衝撞的搞事友,就講到明唔接。

有激進派核心同本刊講,最近的確有求助個案被佔中律師「彈鐘」。上月中有激進網民衝擊立法會打爆玻璃,其中兩人被警方拘捕後,喺清晨五點打電話搵佔中律師團求救,大家估吓結果係點?

「佢兩個向Melody(佔中秘書處義工陳玉峰)求助,Melody詳細問佢哋案情,佢哋答係衰衝立法會之後,Melody即時寸佢哋:『拆完大台,有事就打支援被捕熱線,有冇咁便宜呀?支援組從來唔係你哋律師,我哋冇責任每一單嘢都接!』」

陳玉峰寸完更講明按手續收費:「要佢兩個簽retainer(聘請費),話佔中律師團律師收緊三至五千元一個鐘,緊急夜訪警署另加收費,折實一晚盛惠二萬元,入定金落銀行戶口,見錢就即刻飛到來。」

呢單拒接官司風波引起好大反彈。據聞有另一班較少參與佔中的律師睇唔過眼,自行喺網上號召願意幫忙的「流氓律師」幫拖,唔靠佔中律師團咁話。

佔中律師團落閘,唔係得陳玉峰一個,公民黨陳淑莊亦係其一。早前佢已講明涉及暴力的個案就唔幫;結果被大班鄭經翰喺電台節目中鬧到飛起,「你咁做同篩選有咩分別,法庭都未判妳點知係暴力唔暴力,幫人都有選擇性?妳當初一早講明冇問題,o依家有人被拉咗先講,咁叫義務?」陳淑莊當然話「大佬,義務咋喎,佢都有權選揀o架。」二人火併連場,火花四濺。

20義務律師團02

20義務律師團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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