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立法會01  

【一地兩檢】司局長發言被非建制派質疑 梁君彥:立會說話毋須事實
明報即時新聞 2017年11月15日
https://news.mingpao.com/ins/instantnews/web_tc/article/20171115/s00001/1510731649169

立法會約下午2時回復辯論政府提出的高鐵「一地兩檢」無約束力議案,主席梁君彥隨即邀請律政司長袁國強發言。多名非建制派議員提出規程問題指,仍有議員希望發言,要求翻看上次辯論錄影片段,以及請主席行使酌情權,讓非建制議員發言。梁君彥拒絕,更着議員若想查看錄影帶,可自行出會議廳外查看,強調其裁決是最後裁決。

而在律政司長袁國強總結發言完畢後,多名非建制派議員質疑司長發言內容真確性,要求澄清。但主席梁君彥面對部分要求時,稱他不認為官員發言內容有問題,更一度明言:「議員、官員在立法會說的話不需要事實」。

其後保安局長李家超、運輸及房屋局長陳帆發言時,亦有多名非建制議員要求澄清發言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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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主席梁君終於說出 " 事實 ", 就是 " 議員, 官員在立法會說的話不需要事實 ",

因為立法會討論的事項, 都是未發生與已發生的事件, 所以如果要求議員, 官員在立法會說的話 " 需要事實 ", 誠屬不切實際,

何謂 " 未發生與已發生的事件 " 呢? 就是政府提交立法會討論的, 大都是未被通過尚在討論階段的議案, 無論議員與官員, 都不是根據議案已發生的事實來發言, 議員就議案擔心這樣擔心那樣, 都並非根據事實而發(一地兩檢無約束力議案便是很好的例子), 而官員亦並非以事實回應, 以釋議員的顧慮(因為議案涉及的事宜尚未實行), 說白了是大家都在 " 吹水 ",

官員的 " 吹水 " , 多少也有相關的數據支持, 否則議員能不鬧翻了天, 不過議員的 " 吹水 " 就可以天馬行空, 看看泛民議員在討論一地兩檢無約束力議案時的發言, 便知道甚麼是 " 吹水 ", 甚至在並無事賁根據下, 涉及對官員的誹謗及侮辱,

但在立法會特權法的 " 保護 " 下, 這等議員對官員的誹謗及侮辱的發言, 除了在立法會會議中受到保護, 更可經由媒體網絡傳送到特區及全世界去,

筆者質疑, 立法會特權法保障議員在會議內的發言不受干擾, 不能追究言責, 這法例是否屬過時產品, 這等過百年歷史的法例訂立之初, 並沒有網絡世界的存在, 議員在會議內的發言就算傳揚出外, 影響也不大, 但如今的網絡世界無遠弗屆, 會議情況可實時傳播到全世界去, 影響不可謂不大,

如果議員在會議內的發言, 對官員甚至其他議員構成誹謗侮辱甚至人身攻擊, 毋需負上法律責任的話, 這對官員甚至其他受影響受的議員又是否公平呢?

立法會特權法保護議員在開會時可以暢所欲言, 但亦 " 保護 " 了一些議員可以無所不用其極的使用毫無事實根據, 甚至是惡毒的語言(想當然的)去誣衊及侮辱政府官員, 這就是特區立法會的現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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