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醫院拘人02  

人生馬拉松 - 無警時份 [ 屈穎妍 ]
頭條日報專欄 2019年6月27日
http://hd.stheadline.com/news/columns/398/20190627/775549/%E5%B0%88%E6%AC%84-%E4%BA%BA%E7%94%9F%E9%A6%AC%E6%8B%89%E6%9D%BE-%E7%84%A1%E8%AD%A6%E6%99%82%E4%BB%BD

昨天伊利沙伯醫院和仁濟醫院的駐院警崗關門了,這意味着,逃犯、暴徒及任何犯罪人士可以放心在這些醫院療傷,沒有人會走進急症室查你身份。

因逃犯條例引發的政治事件,令執法警員成了社會出氣袋。這些日子,警員在醫院經常被偏激醫護不禮貌對待。

有伊利沙伯醫院醫生巡房時看到駐院警員,竟大聲吆喝:「做乜成條街都係狗?」又有警察在急症室處理毆打受傷案件時,問分流站護士受害人在哪裏?竟得來「自己用個鼻索吓」的回應。

有警察押解受傷疑犯到醫院洗傷口,護士竟帶同犯人到醫療室把門鎖上,警察有責任看守疑犯,於是敲門欲進,該護士喝罵:「你咪入嚟呀黑警!」真想問,如果那疑犯把護士挾持了,那護士會不會叫她那口中的「黑警」營救?

日前,八十二名醫護及法律界選委齊聲譴責警方,指他們在醫院搜證及拘捕是不合情不合法的。既然如此敵視,既然動輒得咎,執法者惟有用最消極的方法回應,就是離開,反正你們不用我保護,我又何必自取其辱?

今天我們一遇事就打999,管它是夫妻打架、走失愛犬、大樹倒塌、貨車死火……香港警察的無處不在,讓大家身在福中太久,忘了感恩。

於是,有警察群組提議:以後這樣吧,水浸找渠務處、塌樹找樹木組、發現死人找醫務衞生署、家暴找社署、阻路找路政署、阻街找食環署、噪音找環保署、學校糾紛找教育局、屋邨有事找房署、私人屋苑就找物業管理處、鄉村糾紛找鄉議局、唔見嘢自己搵、遊行集會自行控制秩序,況且已有先例證明有效……

不動武的反擊才最強反撲,如果大家仍在指責警方濫用暴力,終有一天,社會將進入無警時份,到時後悔已太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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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修改逃犯條例引起的風波, 令致牛鬼蛇神都跳出來反政府, 狙擊警察, 這也是的, 要擊倒他人必須斷其雙手, 廢其武功, 方能致勝, 司法與執法就是維護特區社會安定, 市民人身財產安全的雙手, 司法早已淪陷, 判刑不公, 屢屢放生擾亂社會秩序的壞份子, 現在輪到執法者了,

近日反對派激進黨團人士口風轉了, 不再喊林鄭下台, 矛頭直指警方在612暴動中濫用武力, 更圍堵警察總部, 明剃警方眼眉, 又要求政府成立調查委員會, 由資深法官主持, 調查警方在612暴動中濫用武力, 如果成事的話, 是否要問一句這位法官是否有聯署反逃犯條例公開信呢? 如果有的話, 警察可自求多福了,

無疑, 反對派激進黨團人士此舉是希望能達致寒蟬效應, 警察在這等白色恐怖下 ( 連家人也被人肉及滋擾 ), 面對擾亂社會秩序的暴徒衹能綁手綁腳,

胡椒噴霧會令人不適 - 不能用, 警棍會令人受傷 - 不能用, 催淚彈會導致暴徒散開時可能發生人蹴人事件 - 不能用, 橡膠子彈及布袋彈近距離中彈可能重傷及致命 - 不能用, 鎗械等致命武器更不用說了, 至於水炮車嘛, 還未知殺傷力如何, 但射濕暴徒衣服可令致暴徒感冒 - 這當然不能用!

那警察用什麼來鎮暴呢 - 談判專家? 在圍警察總部一役, 反對派議員到場 " 了解 " 情況, 都被暴徒喝令 " 死開 ", 談判專家又如何呢?
到了這個地步, 就真如屈穎妍所說的, 特區進入 " 冇警時代 ", 警察連拘捕暴徒的丁點兒武力都不能用, 試問在暴動中, 有那位白痴暴徒會應警方的呼籲, 自動放下手中武器乖乖的登上警車, 這不是天方夜談嗎?

至於說到警方在醫院內拘捕罪犯, 有醫護及法律界組織團體, 指有急症室醫護人員涉及泄露求診者(暴徒)私隱, 導致求診者(暴徒)被捕,但急症室醫護人員接到可疑的個案, 例如鎗傷, 性侵, 虐兒等等, 不是應該盡公民責任通知警方, 指接收到一宗求診者, 傷勢可能涉及刑事罪行, 何況並不須要透露求診者的個人資料, 就像在街上看到有罪案發生, 市民盡公民責任報警一樣, 這又何罪之有? 

可醫護及法律界組織團體及網上的同路人, 卻死活不放過 " 所謂 " 泄露求診者(暴徒)私隱的醫護人員, 要人肉出來批鬥, 這合理嗎?

而在事件中有醫護人員惡言侮辱警員, 引起警察團體組織不滿, 向警方高層投訴, 換來的後果是暫時撤走急症室警崗當值的警員, 這也是的, 左一句 " 黑警 " , 右一句 " 狗 ", 誰受的了, 如果位置互易, 有醫護人員到警署報案室報案, 被警員左一句 " 黑醫 ", 右一句 " 狗醫 " , 這又如何?

真不明, 某些醫護都是專業人士, 接受過高等教育, 心態竟如此低智, 自己與警察都是 " 打份工 ", 並無私人恩怨, 為何在工作上要滲入個人的政治理念針對警察執行任務, 好像警察殺了自己全家一樣惡言相向,

現在警方為免警護矛盾激化, 暫時撤走急症室當值的警員, 讓彼此冷靜一下, 卻又有反對派的法律界及醫學界議員跳出來, 指責警方沒有盡到保護醫護人員的責任, 這時又不說警方阻礙救護工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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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閱讀 :

【逃犯條例】醫管局:知悉三宗警公院內拘捕行動 涉伊院仁濟廣華
明報即時新聞 2019年6月23日
https://news.mingpao.com/ins/%e6%b8%af%e8%81%9e/article/20190623/s00001/1561280022306/%e3%80%90%e9%80%83%e7%8a%af%e6%a2%9d%e4%be%8b%e3%80%91%e9%86%ab%e7%ae%a1%e5%b1%80-%e7%9f%a5%e6%82%89%e4%b8%89%e5%ae%97%e8%ad%a6%e5%85%ac%e9%99%a2%e5%85%a7%e6%8b%98%e6%8d%95%e8%a1%8c%e5%8b%95e6%b6%89%e4%bc%8a%e9%99%a2%e4%bb%81%e6%bf%9f%e5%bb%a3%e8%8f%af

【20:57更新】醫管局回覆查詢表示,據不同公立醫院醫護人員報告,局方知悉有三宗警員在醫院內的拘捕行動,包括伊利沙伯醫院、仁濟醫院及廣華醫院各一宗。

除了早前荃灣港安醫院通報警方、在仁濟醫院被捕的傷者,本報另獲悉,閉路電視紀錄顯示,衝突中右眼中彈的拔萃女書院通識科教師在伊利沙伯醫院急症室被捕;另有傷者在進入廣華醫院前,已有軍裝警員跟隨。

醫管局重申,已提醒急症室醫護人員,在分流及診症時,確保病人的病歷及與病人的對話不會外泄,同時亦會提醒其他執法機構,於醫院環境須尊重病人私隱。

伊利沙伯醫院回應稱,院方正嚴肅跟進網上流傳有關涉及保護病人私隱問題的不同個案,重申醫院一向致力保障病人私隱。

【17:16】警方進入公立醫院拘捕「6.12衝突」傷者,有前線醫護人員稱事件對他們造成壓力,亦恐令傷者不敢到公院求醫。醫學界、衛生服務界及法律界82名選委發表聯合聲明,促請警方勿阻礙救護工作,在醫院非法蒐證。法政匯思成員表示,警方在三間公立醫院拘捕5名傷者,當中4人涉暴動罪、1人涉非法集結。

醫學界、衛生服務界及法律界82名選委,連同兩個醫生工會和4個專業議政團體發表聯合聲明,呼籲警方尊重病人私隱,立即停止在公私營醫療機構向醫護人員隨意口頭查詢別人資料;如有需要,應循正常途徑申請法庭手令,再向醫院申請書面醫療報告。

法政匯思秘書游月華表示,據民陣、民權觀察、星火同盟及大專院校的資料,目前確定有三名傷者在伊利沙伯醫院,和各有一名傷者在廣華醫院及仁濟醫院被捕;當中4人涉暴動罪、一人涉非法集結。

法政匯思召集人吳宗鑾表示,如果警方涉非法蒐證,相關證據或未能呈堂,但亦有機會被法庭接納。

對於伊院有護士被指向警員查詢「催淚彈個催字點寫」、涉泄露傷者資料,「HA secrets」專頁定出明日(24日)下午1時的死線,要求醫管局交代如何處分涉事護士,否則會公開該護士資料。

衛生服務界選委發言人袁偉傑認為,理解涉事護士有機會「執筆忘字」,加上事前從未聽過有警員到醫院拘捕傷者,或未必知悉向警員查詢的後果。
醫管局行政總裁梁栢賢曾指出,難以分辨橡膠子彈傷勢是否涉及刑事成分,醫護需否報警存「灰色地帶」;醫學界選委黃任匡要求醫管局就此向醫護發出清晰指引,包括受警方壓力時應如何應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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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公院警員不駐守警崗 改周邊巡邏
東方日報 2019年6月27日
https://orientaldaily.on.cc/cnt/news/20190627/00176_023.html

【本報訊】《逃犯條例》修訂爭議早前引發大規模警民衝突,事後有前線警務人員反映在醫院工作期間受言語侮辱等不禮貌對待,警隊管理層繼前日聯絡醫管局高層反映事件,昨日更即時把原駐守兩間公立醫院警崗的人員,暫調派至醫院周邊範圍作巡邏。醫管局發言人指,伊利沙伯醫院(伊院)及仁濟醫院分別在昨日中午及傍晚時分,收到警方通知有關警崗服務的安排,醫管局已向警隊表達關注。

昨現場所見,伊院警崗中午時分已無警員長駐,而仁濟醫院警崗則在傍晚七時起開始有關安排。警方發言人指作出臨時措施,原在伊院及仁濟醫院警崗駐守的警員,會調派至醫院周邊範圍作巡邏,但會定時返回警崗為有需要人士提供服務,若該兩間醫院需要緊急協助,可致電九九九熱線或當區警署。

協會指索病人資料無違保障原則

據知警方與醫管局稍後會就近日事宜安排會議,惟雙方暫未有落實開會時間,上述措施是正式開會前的臨時安排,以回應前線人員關注。另有消息稱,醫管局昨收到油麻地警區通知伊院警崗有服務變動,並聲稱是人手不足問題,但無告知醫管局有關巡邏的具體安排。
香港警察隊員佐級協會昨亦發聲明指,據悉有個別醫護人員公然出言侮辱及對正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採不合作態度,若醫護人員繼續認為警務人員阻礙他們工作,「懇請醫管局撤銷所有醫院警崗服務」。聲明又反駁早前有醫學等界別人士,指警方在醫院內索取病人資料是有違保障資料原則的說法,指按法例警察發現罪犯就需執行逮捕,索取病人資料正是辦法之一。
監警會研按例主動檢視6‧12衝突

對警方不應滋擾醫護人員救護工作的說法,協會指指控嚴重,如有證據會嚴肅處理,但若是子虛烏有,就應向三萬名警察致歉。另外,據知監警會正研究能否在現行法律框架下,按監警會條例,主動檢視本月十二日警民衝突的整體情況;監警會據稱已收到逾七十宗相關投訴個案。而數名民主黨立法會議員昨到灣仔警察總部抗議警方當日粗暴對付示威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回應醫護「越界執法」質疑 警方引法例KO:
沒手令亦可拘捕
hkgpao 2019年6月24日
https://hkgpao.com/articles/1003308/asc

6.12暴動後,據報警方在醫院拘捕多名暴徒嫌犯,有醫護及法律界人士昨開記招,質疑警方「越界執法」、「越界搜證」;甚至有人認為可能屬非法搜證云云。警方昨晚發聲明解釋警例,指如有由醫護人員轉介,即傷勢有機會牽涉刑事成分的個案,在急症室警崗當值的警員可進行初步調查;此外,如當值警員發現急症室中的求診者有可疑傷勢,警員亦會主動跟進,倘懷疑涉事者有犯法可能,就算沒手令亦可拘捕。

聲明全文如下:

就各界關注警察在醫院行使警權,警方現作以下回應:

根據香港法例第232章警隊條例第50條,如警務人員合理地相信有人干犯可被判處監禁的罪行或在訂明的情況下,便可作出拘捕。另外,即使該警務人員沒有為此而發出的手令,亦可行使拘捕的權力。

所有急症室警崗每日均有警員二十四小時當值,負責為急症室醫護人員與警方單位聯絡。如有由醫護人員轉介需注意的個案(例如,懷疑傷勢是在牽涉刑事成分的事件中造成),當值警員會進行初步調查,然後把報告交由相關警方單位跟進。另外,如果駐守急症室的警員在急症室大堂發現有求診者(包括受害人或疑犯)懷有可疑的傷勢,警方亦會主動跟進相關案件。警方亦會在不同的情況下到醫院工作,包括在收到報案後到醫院向報案人或相關人士了解情況、了解受害人或涉案人士的傷勢及安排被捕人士到醫院接受治療等。

警方在醫院調查任何個案或進行任何行動時,並不會阻礙任何人士接受治療,同時絕對尊重病人私隱,以及任何人士應有的其他權利,包括聘請法律代表。

任何人士如對警方有任何指控,歡迎向警方提供具體證據以作跟進。對於一些沒有事實根據的指控,警方表示遺憾。

面對鋪天蓋地攻擊、質疑,甚至連對付掟磚暴徒都唔啱的當下,警隊自然是動輒得咎。但請執法人員沉著應對,公道自在人心,支持警隊執法!

原圖:香港警察

https://www.facebook.com/HongKongPoliceForce/photos/a.965784490176182/1708246029263354/?type=3&theat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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