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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段訪問,一個現象 [ 屈穎妍 ]
hkgpao 2021年7月19日


昨天(17日)在書展參加了一個聯合講座,有一名《南華早報》的女記者一直誠誠懇懇等到最後,等所有賣書活動完了,等所有簽名拍照的粉絲走了,等到連工作人員都收拾離場了,這位斯文小記仍然鍥而不捨地捕捉每一位講者,作最後訪問。


我是其中一位講者,於是也是「被捕捉」之列。


訪問跟講座題目一點關係都沒有,跟我們出版的新書亦無半點關係,寫這件事,因為覺得這是新聞界一種慣常手法,也多少反映這些年偏頗新聞是怎樣造成的,於是以此為例,給讀者開開眼界。


我的答案並非記者想要的,大概不會被報道,故在此跟大家簡述:


記:有人舉報書展中有書商賣的書涉嫌違反國安法,你如何看?


我:書展中有人犯法,報警是正常的,如果你發現有攤檔賣毒品、賣黑社會書,你都會舉報吧?


記:有些書商自我審查,把一些涉及政治或政治人物的書都下架了,這是否反映國安法收緊出版自由、言論自由、學術自由?


我:請問被下架的是什麼書?


記:一些政治人物如黃之鋒的書、陳淑莊的書,還有關於2019年示威的書……


我:黃之鋒及陳淑莊不是政治人,是罪犯,這不是我說的,是法庭判的。罪犯的書,下架有問題嗎?關於2019年,那不是示威,那些不是示威者,那是暴動,那些是暴徒,我相信全世界書展,都不會容許有書商售賣歌頌暴亂、讚美暴徒的書。


記:未知有否犯國安法就舉報、就自我審查下架,是否寒蟬效應?


我:警方一直都呼籲市民見到有可疑就報警,有讀者看到那些書覺得可疑,報警,是正常做法,至於有沒有犯國安法,不是你和我說了算,執法機構自會評定。不想被舉報、被下架,就不要出一些挑戰法律的書。


小記者很努力找不同的人,問相同的問題,我欣賞她的勤奮,也替新聞界憂心。走在地上的記者,都是帶着立場來採訪,他們都設定問題、想好答案,就是要找一把口替他們說出來。這不健康,甚至已成病態。


我們的講座題目是希望找尋社會重新上路的方向,例如陳莊勤律師提出1972年港督麥理浩推出的十年建屋計劃,為什麼英殖時代可以,我們今天不可以?


如果我是小記者,我會以此為題發揮,寫一個專題報道,看看當年英國人是怎樣解決房屋問題的,今天我們又遇上什麼障礙,而不是只聚焦一些書展的犯罪行為的舉報,這不是更有意義嗎?這不是一個傳媒人的社會責任嗎?


原載:大公報
http://www.takungpao.com.hk/news/232109/2021/0718/610225.html


原圖:星島日報
https://std.stheadline.com/realtime/article/16264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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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聚焦於 " 書展中某些書籍的舉報 ",指 " 造成書商自我審查,把一些涉及政治或政治人物的書都下架了,是否反映國安法收緊出版自由、言論自由、學術自由?" ,


政治書籍除了是高等學府或學術機構出版的書籍或研究報告比較嚴謹外,其他出版商出版有關政治或政治人物的書籍,無疑是屬於商業行為居多,這類書籍的出版每以銷路為主要考慮因素,除非作者自資出版,否則出版商有最終的決定權,


自內地放寬自由行以來,有關( 創作 ) 中央領導人政治鬥爭的書籍汗牛充棟,市面的書報攤擺的滿滿都是,可售價並不便宜,這是出版商看準內地訪港同胞的 " 八卦 " 心理,有龐大的潛在市場,


就連當年的銅鑼灣書店也甘冒違犯內地法例法規的風險,偷運這等書籍到內地出售,可見利潤之深厚,


自違法佔中後,這等有關政治或政治人物的書籍的出版商又迎來了一個新的契機,看準了特區部份人所謂的 " 社會運動 " , 出版了不少這類書籍 ( 為求賺錢嘛 ) ,內容當然是投 " 讀者 " 所好,至於是否偏離現實,甚至有鼓吹煽動違法行為的都不在考慮之列 ( 當年還未出台港區國安法嘛) ,


及至港區國安法的頒佈實施,這等出版商仍在觀望,畢竟 " 黄色經濟圈 " 仍有商機,看末期蘋果日報有這麼多 " 讀者 " 搶購便知," 堅持理念 " 潛藏的港獨黄絲可真不少,今次書展有出版商推出這類書籍就毫不出奇,有潛在市場嘛,


不過有看不過眼的市民舉報亦毫不出奇,經歷了港獨黑暴肆虐多時,市民都敢怒而不敢言,在公共場所更自覺封口,連埋怨也恐防被 " 私了 " , 現今港版國安法的執法雷厲風行,港獨黑暴的威脅一去不返,協助執法人員除惡務盡是市民應盡的責任,那舉報書展的 " 不良刊物 " 就毫不出奇了,


被舉報的刊物是否觸及法例法規紅線,則有待執法者調查搜證,至於出版商自行下架這是出版商自己的決定 ( 自己知自己事嘛 ), 又怪的了誰,如果有信心並無違法又何須自行下架相關刊物呢,


其實亦有出版商繼續展銷被舉報認為有問題的刊物,相對於記者所指的 " 是否反映國安法收緊出版自由、言論自由、學術自由 " , 並沒有自行下架,這就是很好的例子,


而記者就書展有刊物被市民舉報,指 " 未知有否犯國安法就舉報、就自我審查下架,是否寒蟬效應?" 這根本是兩碼子事,不能混為一談,


" 未知有否犯國安法就舉報 ",市民當然認為涉及的刊物內容,有可能觸犯相關法例法規才去舉報,盡市民的社會責任,這有罪嗎?至於是否落實有違法行為,這是執法者的責任,


至於 "寒蟬效應 " 嘛,有出版商仍然展銷被舉報的刊物,未有自行下架,亦未受到取締,記者又是否以偏概全,


而市面上的黄媒仍有刊載敏感政治議題的文章,亦有文人學者教授撰文 " 談論 " 悼念襲警兇徒事件,這 " 寒蟬效應 " 又從何說起呢?


後記 :


現今有等記者出席記者會不做功課,往往不細閱記招涉及的有關資料,或是主事人在記者發問時間前已交代的細節,作出 " 無厘頭 " 的發問而被人家回嗆,


更有本身有立場的記者,出席記招問問題有如宣示立場,長篇大論,其實所問問題基本上已包含了答案,被訪者衹須答 " 是 " 或 " 不是 " 而已,反正回去撰寫報導都是斷章取義,偏離了被訪者說話的原意,


亦有黄媒記者 " 手足 " 同氣連枝,就他們認為 " 重要 " 的問題全線出擊打接力賽,有幸被選中問問題的,就鍥而不捨接力窮追猛打,意圖經在場其他傳媒發放一些毫無根據純屬揣測的虚假訊息,


自有違法佔中以來,這等另類記者的行為,在政府官員的記招上屢見不鮮,給市民的感覺是這等記者是在 " 發表 " 自己的意見多於發問問題,


亦有被問問題的政府官員滑不溜手,得不到預期效果,被問者沒有 " 中伏 ", 因而老羞成怒的記者,脫口而出叫政府官員 " 講人話 " 的金句,令社會嘩然,令同業蒙羞 ( 當然,黄媒 " 手足 " 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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