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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女生偷運氣槍 長扣內地8個月
被控走私軍火 回港無期
香港蘋果日報  2016年1月31日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first/20160131/19473806

【本報訊】近年,氣槍成為本港走私內地的最熱門貨品之一,接二連三有運槍港人在內地被捕。去年5月,6名中學女生為賺取運槍每支500元的報酬,帶了11支氣槍及BB彈北上,在深圳郵寄時,遭公安以走私武器、彈藥罪拘捕。各人被扣留7個月後,案件於上月中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審,但至今仍未宣判。各女生的家人均焦慮萬分,「𠵱家遙遙無期等待,唔知幾時先可以出嚟」。記者:林熊 彭碧珊 張軍

案中6名女生18歲至21歲不等,部份來自單親家庭;她們均是中學生,當中兩人就讀九龍文理書院。案情透露,6名被告分別姓江、阮、陳、潘、郭及顏;而21歲姓江女生年齡在6人中最大,據知她原本在九龍文理書院就讀,中二時轉到其他學校。

每支可獲500元報酬

案發在去年5月,江在facebook認識一名做氣槍買賣的男子「洋子」,對方游說她兼職帶氣槍返深圳,並承諾倘成功帶一支氣槍過關並郵寄給買家,會有500元報酬。江於是聯絡仍在文理書院就讀的兩名舊同學,又相約3名就讀其他學校的女生齊齊走水貨。而當時有部份女生仍在應考文憑試。

當日下午3時許,6名女生在旺角廣華街一間槍舖,從槍販洋子手中取得11支氣動手槍及十多包BB彈,然後6人一起坐港鐵經羅湖到深圳;約傍晚6時,到達華強北一快遞公司準備依地址郵寄去福建時,遭接報到場的公安拘捕,當時一名女生被嚇至哮喘病發作需送院救治。據悉,該名女生在當地醫院留醫數日才送進看守所,而江則嚇得情緒失控,經常大哭大叫被隔離關押。
 
家長:開庭先見到一面

6名女生被扣留3天後,公安准許她們致電回港通知家屬。「失蹤咗3日才知道原來俾公安捉咗;嗰3日我哋周圍打電話問人都唔知佢去咗邊。」其中一名不願上鏡的家長氣憤道:「扣咗8個幾月,先至喺開庭時見到個女一面。」案發後,槍販洋子曾致電予各被告家長,並表示願意賠錢,但家長要求他出面向公安解釋事件,他害怕被公安拘捕而拒絕,並關掉電話。

家長:開庭先見到一面

6名女生被扣留3天後,公安准許她們致電回港通知家屬。「失蹤咗3日才知道原來俾公安捉咗;嗰3日我哋周圍打電話問人都唔知佢去咗邊。」其中一名不願上鏡的家長氣憤道:「扣咗8個幾月,先至喺開庭時見到個女一面。」案發後,槍販洋子曾致電予各被告家長,並表示願意賠錢,但家長要求他出面向公安解釋事件,他害怕被公安拘捕而拒絕,並關掉電話。

6女生被關押在梅林第三看守所逾半年,至去年11月24日,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以走私武器、彈藥罪立案調查,並於去年12月14日以該罪名開庭審訊;但仍未有判決。據悉案中5名被告每人帶兩支氣槍,另一人就帶一支;法庭開審時先判各人罰款2,000至8,000元人民幣。內地律師指,此乃嚴重罪行,學生隨時要面臨3年以上的刑期。

另一名家長受本報訪問時憂心忡忡說:「我哋叫律師幫手去探,每次探望要3,000元人民幣,我哋係打工仔,邊有咁多錢成日叫律師去探呢!」根據內地法律,案件未審結,家屬不准探望各被告,只可以每月按時存入不超過2,000元人民幣的生活費,「我哋幾個家長都知個女無知做錯事,明白係要受罰,但𠵱家係遙遙無期等待,唔知幾時先可以出嚟,我哋真係想個女可以返嚟過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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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名中學女生為賺取每支500元的報酬, 去年5月帶了11支氣槍及BB彈北上闖關, 關是闖過了, 可在深圳郵寄給買家時卻過不了快遞公司保安檢查的一關, 被接報到場的公安拘捕, 6人同蹈法網, 被扣7個月後才開審, 被捕女生可能面臨3年以上的刑期,

在佔領行動期間, 社會人士極力質疑學生是否有足夠的獨立思考去參與行動, 但有政治黨團人士甚至學者教授都力撐學生會有獨立思考去去參與行動, 甚至連中學生參與行動, 都予以支持,

現今這女生為賺取報酬攜帶內地禁止入口的違禁品闖關, 適足以證明中學生的思想尚未成熟, 根本未能有獨立的思考, 容易受外界的誘惑與左右, 事件更涉及六名學生之多, 似乎學生對法治觀念有所偏差, 過去亦曾發生大學生運16支仿真槍闖深圳被捕事件,

大學生及中學生涉及攜帶內地違禁品入境事件, 問題是他們是否知道行為是否觸犯內地法律法規? 又是否知道事敗被捕所面臨的處罰? 如果事前得悉所運的是內地禁止入口的氣鎗, 這是明知故犯, 衹為 " 搏一搏 " 搵快錢 " 的心態, 將自己的前途賭上, 誠然是思想尚未成熟, 欠缺獨立的思考, 輕視事件的嚴重性, 這又是否中了違法佔中期間, 某些政治黨團及法律界人士所宣揚的 "不守法並不代表不尊重法治 ", " 不守法並不等於違法 " 的毒素, 無視法治精神, 卒之身陷法網,而自違法佔中被取締後, 學生涉及的罪案更有上升趨勢,

6名女生被扣留3天後才獲公安准許她們致電回港通知家屬, 家屬才知悉子女在深圳犯事被捕, 可見這等女生有事衹與友好商討, " 有錢大家搵 ", 導致 " 有牢大家蹲 " 甚至北上亦不讓父母知悉, 失縱多天令父母擔心, 知悉事件後更令父母憂心,

如果如民主報所報導, 6名女生當日下午在旺角一間模型槍店由從事氣槍買賣男子槍手中取得11支氣槍及十多包BB彈, 然後隨即北上闖關, 這過程如果是錄入內地公安的筆錄中, 對6名女生相當不利, 因為是屬明知自己所攜帶闖關的是內地禁止入口的違禁品, 不能以受人委託不知個中物品為理由辯護求減罪,

不過事件經過令人疑惑, 首先是氣槍的交收地點是模型槍店, 就算事敗亦難以受人委託不知個中物品為理由辯護求減罪, 再者是要6名女生親自到深圳的快遞公司投寄, 這不合理, 通常都是在有關物品過關後在關口交收, 然後安排 " 自己 " 的途徑出貨, 不會直接送到快遞公司投寄, 因內地的快遞公司會對 " 門口客 " 物品作保安檢查, 檢視投寄的物品才收取封箱寄出, 對投寄人有一定風險, 為什麼從事氣槍買賣男子要6名女生親自到深圳的快遞公司投寄, 令人疑惑,

而案發後從事氣槍買賣男子曾致電予6名女生家長表示願意賠錢, 但出事後涉及人士通常都會 " 潛水失蹤 " 避風頭, 罕有 " 自動獻身 " 並願付 " 安家費 ",  這不合常理, 似乎事件並非表面這麼簡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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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閱讀 :

運16支仿真槍闖深圳 大學生被捕
香港太陽報   2015年11月2日
http://the-sun.on.cc/cnt/news/20151112/00407_007.html

本港一名九十後、正就讀大學三年級的學生涉嫌偷運十六支仿真手槍到深圳,在皇崗被海關抽查時,一度試圖闖關逃跑,最後被截獲拘捕。消息指,有人收取了一千元「帶工費」,聲稱按貨主指示,將槍枝和配件帶入境,包括一個槍枝消音器、一個瞄準器及一個彈夾,案件已移交緝私部門作進一步處理。

遇查棄背包圖逃

中通社報道,事發於上周五凌晨零時四十分,一名背着小背包的年輕男子從皇崗口岸旅檢入境大廳入境,X光圖像顯示,該男子背包內的物品都是大量金屬物品,呈手槍狀,海關人員遂提高警惕,要求男子將背包帶入檢查室進行人工開包檢查。

然而,當關員向該名男子闡釋完查驗要求後,男子突然扔下背包,拔腿就向海關監管區外逃離,企圖衝關。關員見狀立刻追趕,最終在皇崗口岸停車場將男子截獲,經過檢查,關員發現在男子的背包內藏着十六支仿真手槍,此外,還有一個槍枝消音器、一個瞄準器及一個彈夾。

海關關員查閱了當事人的紀錄,發現曾因攜帶電子產品而被海關處罰的紀錄。本報昨曾致電本港八間大學查詢,部分大學指被捕人士資料不詳,未能回應,部分則未有回覆。

綜合外電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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