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tvb09  

本台對駐京採訪隊遭無理及粗暴阻撓表示極度憤怒
Now TV 2018年5月16日
https://news.now.com/home/local/player?newsId=305985

【Now新聞台】本台駐北京記者早上採訪維權律師謝燕益出席北京律師協會聽證會時遭警察阻撓,攝影師被鎖上手扣押上警車。

Now新聞台發表聲明,對駐京採訪隊合法採訪遭到無理及粗暴阻撓表示極度憤怒,對當局暴力對待本台攝影師引致其受傷表示強烈不滿,要求當局立即放人並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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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港記者北京採訪遭扣押及簽悔過書 港府關注事件
無線新聞 2018年5月16日
http://news.tvb.com/local/5afc4778e60383a75d546533

再有香港記者在內地採訪遇到阻撓,一個電視台攝影記者在北京採訪時與警察爭執,他被鎖上手銬,押到派出所,並要簽署文件承認犯錯,特區政府表示關注事件。

now新聞台駐京記者及攝影記者,早上採訪有關維權律師謝燕益被吊銷牌照的北京律師協會聽證會,記者的證件很快獲發還,但攝影記者徐駿銘未能取回證件。

爭論期間,維權律師謝燕益加入。徐駿銘被按到地上,扣上手銬,之後被押上車,謝燕益亦被帶走。

徐駿銘被帶到派出所扣留兩小時後離開,到醫院驗傷。他額角、手腕、膝蓋都受傷。

now新聞台攝影記者徐駿銘表示:「沒有觸碰過他們,維權律師(謝燕益)一手從他們手上搶回我的證件交給我,才發生那些事。」

now新聞台記者李彤茵說:「他們認為攝影記者想攻擊他們,想搶他們的東西,就把攝影記者按着,攝影記者一反抗,就把他按在地下。」

徐駿銘表示,在醫院驗傷期間,被一名自稱是公安的人要求他簽一份文件,承認有做錯,如果不簽可能要付上法律責任,不能再到內地採訪。

徐駿銘在要求下,承認行為過激、妨礙公務,有悔意,之後才獲准離開醫院以及發還記者證。

now新聞台發表聲明,對採訪隊進行合理採訪,遭到無理及粗暴阻撓,表示極度憤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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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tvb08  

這宗香港記者在內地採訪遇到阻撓, 攝影師更被帶到派出所事件的真相如何, 我們看看兩間電視台的相關報導,

Now TV 的報導是記者"合法採訪遭到無理及粗暴阻撓", 要求當局立即放人並交代, 而無線新聞的報導是"記者北京採訪遭扣押及簽悔過書 ",

在現時流行"有片有真相"的情況下, 筆者觀看了兩家電視台相關的新聞視頻, 發覺關鍵的數段新聞視頻可能"被失蹤"了,

由電視台相關的新聞視頻可見, 事件中的視頻是被其他人士(可能是在場的其他記者)拍攝的, 而Now TV 駐京記者亦全程以手機在記錄事件經過, 照理完全可以還原事件"整個過程",

內地警察(或便衣人員)阻撓記者採訪一些敏感事件不是自今日始, 通常在警察阻撓下, 資深有經驗, 跑內地線的記者都會離開現場, 不和警察作正面衝突, 另行尋求其他途徑完成採訪任務,

但今次卻一反慣例, 在遭到警察阻撓時, 與警察發生正面衝突, 攝影師更被鎖上手銬押上警車帶回派出所, 令人疑惑為什麼會是這樣, 期間發生了什麼事?

據無線新聞的報導, 警察在阻撓記者採訪時, 要求Now TV記者出示記者採訪證, 在檢視後, 記者的採訪證被發還, 但攝影師的採訪證卻被扣起, 遲遲不發還給攝影師, 這中間發生什麼事? 導致警察遲遲不發還採訪證給攝影師? Now TV記者及新聞視頻沒有交代, 相關視頻 " 失蹤了 ",

其後新聞視頻畫面一轉, 就見攝影師被按在地上鎖上手扣押上警車, 而由攝影師要求警察發還採訪證到被按在地上鎖上手扣押上警車之前的片段卻 " 被失縱 " 了 ,

事件起因似乎是當警察阻撓記者採訪時, 攝影師沒有關機繼續拍攝警察阻撓記者的鏡頭, 惹毛了警察, 所以扣起攝影師的採訪證遲遲不發還, 本來衹是小事一宗, 電視台駐京辦與相關部門主管溝通溝通, 便可解決問題, 為攝影師取回採訪證, 為什麼後來會發展到攝影師被鎖上手銬押上警車帶回派出所,

由無線新聞的採訪涉事攝影師可見端倪, Now新聞台攝影師表示 " (我)沒有觸碰過他們, 維權律師(謝燕益)一手從他們手上搶回我的證件交給我, 才發生那些事 ",

事件無疑是由內地維權律師謝燕益, 從警察手中違法搶去攝影師的採訪證, 再交給攝影師所引起, 但新聞視頻中這片段卻"被失蹤"了,

問題是當攝影師在接到維權律師謝燕益交來的採訪證後, 作出什麼處理? 是交回警察(因為這是非法取得在警察合法扣留下的物品), 還是拒絕把採訪證交回給警察? 如果攝影師拒絕把採訪證交回警察? 攝影師便成為維權律師違法行為的從犯, 新聞視頻中這片段亦"被失蹤"了,

至於警察把攝影師按在地上鎖上手扣, 如果攝影師拒絕把採訪證交回給警察, 原則上警察可拘捕攝影師, 如遇到反抗, 可用適度武力, 從新聞視頻片段可見, 攝影師甚至在被警察推入警車時, 都顯示有作出反抗,

其實問題核心顯然是維權律師謝燕益, 從警察手中違法搶去攝影師的採訪證, 再交給攝影師, 問題是攝影師是否拒絕交回給警察所引起, 這顯然是屬涉嫌違法事件而不是阻撓記者採訪事件,

如果記者採訪被警察阻撓, 關機離去(資深走內地線的記者及攝影師多會這樣做), 便不會發生後來的事件, 如果記者不接過維權律師違法從警察手中搶過來的採訪證, 亦不會發生後來的事件, 就算攝影師接過了採訪證, 但立即交還警察置身事外, 更不會發生後來的事件,

Now新聞台在事件上意圖淡化(甚至隱瞞)事件中涉及的違法行為, 綁上記者採訪被阻拿來大做, (關鍵的新聞視頻片段"被失蹤")更是剝奪了市民的知情櫂, 是屬混淆視聽, 意圖誤導市民, 自毀公信力, 令人感到遺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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