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無處分穆斐文 帳委會報告痛斥湯顯明 批社關處「難辭其咎」
明報 2013年11月28日
http://news.mingpao.com/20131128/gaa1.htm
明報專訊】立法會帳目委員會昨就前廉政專員湯顯明在處理酬酢、外訪和餽贈多次違規發表報告,對廉署社區關係處容許湯顯明烈酒分單處理,表示「極度遺憾」,質疑處方「難辭其咎」,但報告並無點名批評被指協助安排外訪及默許飲宴分單的社關處處長穆斐文。廉政專員白韞六亦稱,未有任何人要即時受罰停職。民主黨質疑報告帳委會「放生」、「刻意模糊」穆斐文於事件中角色。
至於前廉政專員湯顯明,報告對湯於處理酬酢、外訪和餽贈時多次違規等予以最嚴厲譴責,指湯「難辭其咎」。報告並罕有以「痛斥」字眼,指湯損香港和廉署的聲譽。不過,湯顯明沒有道歉,昨日繼續表示「有錯就認,清者自清」(見另稿)。
署理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昨以政務司長身分回覆立法會議員提問時說,「對廉署人員,尤其高層官員的操守有極高的期望。因此,特區政府對有關事件非常重視並嚴肅處理,以維護社會對廉署的信心」。
報告無點名批穆 林鄭:政府嚴肅處理
廉政專員白韞六被問到有現任人員被指「難辭其咎」、是否應停職受查。白韞六說,初步評估顯示,事件未有嚴重至有任何人要即時停職。他又說,廉署正就該署酬酢、餽贈和外訪安排進行刑事調查,估計最終可能會有人要以刑事方法處理,亦可能有人要受內部紀律處分,但強調「處分」也只是假設,指目前未有調查結果。他又指出,廉署目前已回復良好管治。
林卓廷:行政總部同被批 欠公允
民主黨總幹事、廉署前執行處調查主任林卓廷質疑,報告以「有關當局」模糊穆斐文的角色,迴避穆斐文的個人責任。他表示,廉署行政總部曾發電郵、改表格、改廉政常規以扭轉分單買酒的情況,惟竟落得和社關處一樣,被批「極度遺憾」、「難辭其咎」,報告實欠公允,憂慮會打擊廉署全體人員士氣。他又批評委員會未有跟進湯涉嫌發假誓,做法令人遺憾。
帳委會於報告明確指出,「若非有若干廉署人員協助及默許」,湯顯明在酬酢、外訪和餽贈的違規行為,並無可能發生。帳委會主席石禮謙承認委員曾有不同意見,惟經討論後意見一致,對於是否點名批評穆斐文,「無需要投票」。
謝偉俊:湯犯錯嚴重才要點名
帳委會副主席謝偉俊否認「特別放生穆斐文」。他說,報告是針對部門和主管,甚少直呼個別人士的名稱。惟湯顯明之所以例外需點名譴責,是因為他是關鍵人物,且犯錯嚴重。
帳委會又對社關處每年撥款上升,惟倡廉教育接觸到的機構數目和市民人數下降,表示震驚和強烈不滿。帳委會並批評社關處,於行政總部已推出「569」表格(膳食開支不容分單的表格)一年半後,仍分單處理湯顯明於2007年的餐酒和茅台酒費用,對社關處予以「譴責」,並認為社關處「難辭其咎」。
穆斐文於帳委會聆訊上,曾承認湯顯明2009年外訪雲南麗江行程「玩成分居多」,帳委會就此批評社關處「未有履行職責」,沒提醒廉政專員不要按接待單位建議,參與和公務無關的活動。
明報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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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帳目委員會昨就前廉政專員湯顯明在處理酬酢、外訪和餽贈多次違規發表報告, 對廉署社區關係處容許湯顯明烈酒分單處理, 表示「極度遺憾」, 質疑處方「難辭其咎」, 但報告並無點名批評被指協助安排外訪及默許飲宴分單的社區關係處處長穆斐文,
在湯顯明事件中, 很明顯的是涉及違規操作, 至於是否涉及貪污, 則有待廉署調查, 這畢竟是廉署的職責, 在社會關注下, 廉署亦不可能護短, 湯顯明事件除涉及違規操作外, 協助安排湯顯明外訪, 飲宴, 及購置禮物的社區關係處, 被立法會帳目委員會質疑處方「難辭其咎」, 但沒有點名批評社關處處長穆斐文,
湯顯明無疑要為事件負上最大責任, 但社區關係處在事件中擔任的角色為何, 亦有待廉署作內部深入調查, 湯顯明畢竟是社區關係處的頂頭上司, 湯顯明在事件中違規操作, 社區關係處有否嚴格執行既定程序及政策, 但是在湯顯明壓力下被迫遵從, 抑或是有人揣摩長官意志, 故意違規操作, 這是社區關係處在事件中應付責任的關鍵所在, 在事件未明朗化, 未調查清楚前, 就對社區關係處處長穆斐文未審先判殊不公平,
在已透露出來的情況顯示, 湯顯明涉及違規操作, 違反公務員守則, 身為廉政專員未能避嫌, 與政商界人士多所接觸酬酢, 而餽贈的禮物更多屬個人享用範疇而非機構共用範疇, 與廉署宗旨背道而馳, 當時的接待與餽贈, 誠然是與公務有關, 沒有貪污賄賂成份, 但他退休後被委任為政協委員, 就令人疑惑是否有延後利益之嫌,
而以烈酒在公務酬酢中接待賓客, 亦被帳目委員會質疑在酒精影響下, 言語之間是否會泄露廉署機密, 不過, 湯顯明亦是「茅台之友會」會員, 對矛台情有獨鍾可以理解, 但「茅台之友會」成員包括眾多中港澳政商界名人, 在公務酬酢以外, 會員聚首品嚐矛台, 未知湯顯明酒量如何, 亦有機會涉露廉署機密, 湯顯明當真不懂得避嫌,
以湯顯明一個公務員身份, 雖做到廉政專員職位, 但始終與商界名人, 政界大老不能相比, 如若未能安份守己, 意圖擠身入上流社會, 政治圈子, 無疑是要付出許多 " 努力 ", 超出自己 " 能力 "範圍, 前政務司司長許仕仁便是一個很好的例子,
許仕仁退休時一筆過領取四百八十萬退休金, 另每月有約八萬六千多元的長俸, 在現今的社會, 都算是人上人了, 但他卻欠下多間財務金融機構數千萬, 被法庭頒令破產, 在位期間更涉嫌收受利益惹上官非,
公務員任你做到什麼高職, 都是公務員, 都要廉潔奉公, 恪守公務員守則為市民服務, 數千萬在超級富豪眼中衹是小數目, 但對退休高官而言, 根本絕對與退休前官職收入, 及退休時所領取的退休金與長俸不相稱,
要與商界名人, 政界大老沾上點兒邊, 擠身上流社會, 要看看自己有多少斤兩, 人家看得你起衹不過是看在你身後的職位而不是你個人, 退休後便打回原形, 雖然, 有等高官在退休後獲得商界大老 " 關照 ", 謀得一份好差事, 但昔日與自己平起平坐的 " 老友 ", 現今變成老闆, 是否又委屈了自己呢? 更被外界質疑是否有延後利益, 這又何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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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回放 : ( 摘錄自維基百科)
湯顯明
湯顯明1972年加入香港政府工作, 曾先後任職行政主任及貿易主任, 1992年轉任政務職系, 2005年升為首長級甲級政務官, 曾調任多個決策局及政府部門, 1999年出任保安局副局長, 2002年此職位日改稱保安局副秘書長, 2003年調任海關關長, 2007年被委任為廉政專員, 至2012年6月30日退休離職,
湯顯明亦是「茅台之友會」會員, 「茅台之友會」成員包括眾多中港澳政商界名人, 包括全國政協副主席鄭萬通、中聯辦副主任黎桂康、李剛,澳門前特首何厚鏵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