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號碼假滙豐大牛 網上瘋傳
香港蘋果日報 2014年3月11日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40311/18652454
【本報訊】繼早前出現仿真度極高的千元假鈔後,再有疑似500元「假號碼」偽鈔襲港。近日網上瘋傳一幀照片,顯示三張滙豐銀行500元鈔票的號碼全部一樣,均是「DH482793」。滙豐無回應有否收到「假號碼」500元鈔票或相關查詢。
該疑是500元偽鈔照近日在網上瘋傳,三張鈔票號碼同樣是「DH482793」,上載者註明:「假銀紙已流出,大家小心」,同時附上一份上月26日出版的免費報紙。若該三張鈔票是偽造,反映已在市面流通了近兩星期。該款滙豐銀行500元鈔票屬「2010年系列」,於2012年1月開始流通。警方數字顯示,過去三年分別撿獲353、274及351張500元偽鈔。
有街市菜販向本報表示,近日收到警察友人的短訊,指要提防滙豐銀行500元鈔票,並列出同一組鈔票號碼「DH482793」。滙豐接受查詢時沒有回應有否收過疑是「假號碼」的偽鈔或接獲相關個案,發言人稱銀行有既定程序檢驗偽鈔,若公眾懷疑收取到偽鈔,應向警方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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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則新聞令人疑惑, 持有假大牛人士把並排3張相同號碼的滙豐銀行500元鈔票照片上載到互聯網, 提醒市民 " 假銀紙已流出, 大家小心。", 同時附上一份上月26日出版的頭條日報, 以證明事件發生在香港特區,
問題是發佈消息人士的3張假大牛從何處得來? 如果是從銀行或櫃員機取得, 這可能性不大, 如果是從找換店散發出來的, 相信找換店亦不肯冒這種可被追查的風險,
如果說是從市面得來的話, 發佈消息人士同時收到3張500元假鈔, 並沒有炒蝦拆蟹, 表明已報警追究, 反而拍照放上互聯網, 警告市民小心, 這不像一般網民的行為與心態, 大嗱嗱1500元, 這樣低調的反應, 似乎大方了一點, 實在令人疑惑,
而發佈消息人士亦沒有透露假鈔來源, 反以一份上月26日出版的頭條日報, 以證明事件發生在香港特區, 為什麼要以香港的報紙突出假鈔已在香港流通? 為什麼發佈消息人士會一次過收到3張500元假鈔? 為什麼發佈消息人士沒有交代假鈔來源? 為什麼發佈消息人士沒有提到已報警處理?
發佈消息人士在網上衹提到 " 假銀紙已流出, 大家小心" 並附上照片, 似乎是要突出 " 假銀紙流出 " 的訊息, 這種種疑問, 實在令人疑惑500元假鈔訊息是真的還是假的, 意在製造社會恐慌, 前此假金牛風波已導致市面許多商舖拒收相關年份金牛, 甚至連金牛也拒諸門外, 現今又傳出連500元鈔票也出現問題, 對大額鈔票在市面流通使用造成障礙, 對社會消費層面構成影響,
希望警方及相關金融管理部門能盡快查明是否真有「假大牛」這回事, 交代是否曾接到舉報, 以及曾收到發佈消息人士所指的「假大牛」, 並儘快找到發佈消息人士, 要求交出所保有的3張假鈔(如還有更多的話)協助調查.
根據《香港法例》第200章《刑事罪行條例》第100條, 保有假鈔已屬犯法, 如以上述情況而言, 發佈消息人士亦不能以不知情作為辯護理由, 因此, 發佈消息人應儘快與警方或金融管理部門聯絡, 交出假鈔協助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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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閱讀 :
《香港法例》第200章《刑事罪行條例》第100條
(1) 任何人知道或相信任何屬流通紙幣或受保護硬幣的偽製品的物品是上述偽製品,而保管或控制該物品,意圖將該物品作為真的流通紙幣或真的受保護硬幣行使或付給,或意圖將該物品交付另一人以由該另一人或其他人將該物品作為真的流通紙幣或真的受保護硬幣行使或付給,則該名首述的人即屬犯罪,一經循公訴程序定罪,可處監禁14年。
(2) 任何人知道或相信任何屬流通紙幣或受保護硬幣的偽製品的物品是上述偽製品,而在無合法權限或辯解下保管或控制該物品,即屬犯罪,一經循公訴程序定罪,可處監禁3年。
(3) 就本條而言,硬幣或紙幣的狀況使其不適宜行使或付給,或硬幣或紙幣尚未製造或偽製完畢或妥當,不具關鍵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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