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禁帶手機 長毛代出頭
香港明報 2014年4月10日
http://news.mingpao.com/20140410/gze1.htm
家長不滿投訴
【明報專訊】呢個年代乜都有人投訴,學校唔准學生帶手機,有家長及學生仲投訴到去立法會議員度,難得社民連立法會議員梁國雄(長毛)又肯去處理。長毛話,早前收到馬鞍山聖若瑟中學學生同家長投訴,話學校唔准學生帶手提電話校規唔合理。長毛就呢咁投訴,正式向教育局長吳克儉提出書面質疑,問《教育條例》內有無講過唔准學生帶手提電話返學校?
教育局就話,《教育條例》同向資助學校發出指引,都無特別就學生攜帶手提電話回校作出規定,指學校可因應校情作出安排。
長毛同Emily講,寫校規時都未有手機出現,仲話家好多家長都會叫仔女帶手提電話,方便溝通,所以間中都會收到學生同家長投訴學校唔准帶手提電話。
校長:家長問卷七成反對
聖若瑟中學校長黃幗懿回應話,學校每年都會就學生應否帶手提電話做家長問卷調查,佢話最近一次調查有七成家長反對。佢強調若同學有需要帶電話回校,其實可以書面申請,但電話就要暫放校務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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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有國法, 家有家規, 學校自然有學校的校規, 這校規是視乎辦學團體背景, 以及在不違反《教育條例》而訂立, 例如學生要穿著校服, 學生上課要遵從老師的安排指導, 有宗教背景的辦學團體, 每每安排一些宗教課程或宗教儀式及活動供學生參與, 這一切一切都沒有寫入《教育條例》內, 如果指《教育條例》沒有的, 學校便不能自行訂立校規, 這便世界大亂,
《教育條例》衹是對學校的規管, 沒有針對學生行為的規管, 《教育條例》沒有明文規定學生不可粗言穢語, 《教育條例》沒有明文規定學生不可在校內吸煙, 《教育條例》沒有明文規定學生上課時不可飲食, 《教育條例》沒有明文規定學生必須穿著校服, 《教育條例》沒有明文規定學生上課不可濃粧艷抹, 《教育條例》沒有明文規定學生不可攜帶手機回校, 《教育條例》沒有明文規定學生不可攜帶手機回校, 《教育條例》沒有明文規定學生上課不可玩網絡通訊, 玩網上遊戲,
如果說《教育條例》沒有規定, 學生便可以做的話, 那學校會變成怎樣? 學生又會變成怎樣? 這是典型的反客為主, 學校由學生當家作主, 《教育條例》沒有明文規定的, 學校管不著, 校政如何去管理? 老師如何能教學生?
長毛接到家長及學生投訴, 指學校不准手提電話的校規不合理, 向教育局長吳克儉提出書面質疑, 詢問《教育條例》內有否不准學生帶手提電話返學校的規定, 這明顯著是誤導市民,
立法會相關條例也沒有明文規定不可 " 拉布 ", 為什麼主席又有權 " 剪布 "? 這是基於主席有責任維持主法會的正常運作, 在學校亦是一樣, 學校布權訂立校規以維持正常的教學活動, 以及規範學生的個人行為, 不會影響到其他同學及老師的授課, 雖然學校校規沒有寫入《教育條例》內, 但這是社會公認的準則, 家長在為子女選校時, 認為學校管教嚴謹, 教學素質高, 才會為子女選擇入讀, 既然選擇了學校, 就應認同與遵守校方訂立的規矩, 如若不然, 可以為子女轉校, 而不應要求校方修改校規去遷就自己,
被投訴的學校每年都會就學生應否攜帶手提電話回校進行家長問卷調查, 最近一次調查有七成家長反對, 已是大多數家長的意願, 校長指出, 若同學有需要帶電話回校的話, 可以書面申請, 但電話就要暫放校務處, 這已是兼顧校規的執行與家長的意願, 還待怎樣?
以往沒有手提電話的年代, 家長有要事要與上課中的子女聯絡, 還不是通過校務處處理, 一向運作暢順, 學生在上課期間根本沒有需要藉電話與外界溝通, 至於在下課後, 學生領回存放在校務處的電話離校後, 怎樣與外界溝通, 這是學生與家長的事, 校方管不了.
現今的家長不分青紅皂白動輒投訴學校, 在學校不准學生攜帶手機回校的問題上, 投訴到立法會議員的層面, 子女帶手機回校真的是這麼重要嗎? 何況學校亦不是鐵板一塊, 經家長書面申請後, 學生亦可以攜帶手機回校, 存放在校務處, 放學後才領回, 如果家長擔心子女上下課途中的安全, 或是子女下課後的去向, 學校的安排對此並無影響, 是否有需要一定要校方修改校規, 准許學生隨身攜帶手機, 任何時間都可以與外間聯絡, 甚至上到向立法會議員投訴的層次, 這等究竟是怎麼樣的家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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