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台灣原住民01    

堅哥台灣:《蘋果》被罰八百萬
蘋果日報  2014年4月28日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40428/18703175

台灣的反服貿太陽花學運告一段落,以為可以喘一口氣。但民進黨前主席林義雄上周突然宣佈無限期絕食,又把懸疑未決的反核運動推向高潮。看來台灣又要再一次陷入紛亂中。

台灣要不要建第四間核電廠?公有公理,婆有婆理,就好像服貿對台灣好不好一樣,誰是誰非,永遠找不到答案。

既然係咁,講都無謂。講《蘋果》吧!

香港有原居民,台灣也有原住民。原本大家叫他們山地人,後來不准,因為山地人有歧視之嫌,另外他們原住平地,是台灣人登陸後把他們趕上山的。況且,很多人的確不住山上。

台灣目前有十四個原住民族,共五十多萬人,佔台灣人口2.2%。最大阿美族,有十七萬人。最小撒奇萊雅族,只有六十五人(咁少都叫一個族?)。
原住民在體藝方面特別出色,香港人較熟悉的藝人如張惠妹、湯蘭花、張震嶽及范逸臣等,都是原住民。八卦版說,小豬羅志祥、仔仔周渝民、徐若瑄及蔡依林,都有原住民血統。

跟世界各國一樣,屬少數的族群都會受到一些特別照顧。香港原居民男性有丁屋權,台灣原住民倒沒有,但可以申請獵槍上山打獵及有立法院保障名額等等。

關《蘋果》乜事?

話說,政府有個叫原住民委員會的部門,聲稱登記了所有原住民的人事資料(其實未必是所有,不登記也不犯法吧!)。根據這個部門的法例規定,政府或半官方機構一定要聘請1%的原住民。至於私人機構,如果有做政府生意的,一樣1%。

台灣高鐵有沒有做政府生意?有,替軍方運送物資。

《蘋果》有沒有?有,刊登政府廣告。

《蘋果》創刊至今十多年,差不多年年因請不夠1%原住民被罰款,每次七十萬(新台幣,下同)至一百萬不等,至今累計八百多萬。
台灣很多不合理、不合時宜及不可行的法規,此為一例。

我們有沒有努力請夠1%原住民?沒有,因為不知從何努力。

我們想過,刊登只限請原住民招聘廣告,但從沒試過。一來可能犯了平機會的歧視罪(哈!會唔會呢?歧視漢人喎!),二來公司沒有一個部門主管肯縮窄自己選擇人才的路徑,不在全台二千三百萬人中徵才,只在五十萬原住民中尋找。

另外,我們在人事綜合表格上,加了一項「種族」,試圖統計夠不夠1%原住民,但根據私隱條例,同事可以拒絕填寫。事實的確很多同事不肯。他們會覺得被冒犯:「你請就請,唔請就唔請,我係台灣本省人,外省人或者原住民,關你《蘋果》叉事咩!」

無從努力之下,我們《蘋果》老社長杜念中,一位充滿正義感的學者下令:「控告政府違反憲法。」

於是壹傳媒、《蘋果》及台灣高鐵等四家公司,以法令窒礙難行為由,聯合尋求大法官釋憲。官司一拖數年,判決上周出來了。

法官說,根據《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等相關規定,是為貫徹憲法保障原住民,促進其就業,改善其經濟與社會狀況,目的正當,且1%比例不大,對廠商負擔並無過重之虞。

九唔搭八。我們並不反對保障原住民工作權益,亦沒有質疑法例之目的,而是申訴法令窒礙難行呀!大佬!

後記:

在《蘋果》編輯會議上,我說,未來一段很長的日子裏,台灣要不要第四間核電廠的爭論,將鋪天蓋地,甚至再次使台灣社會撕裂。我們作為媒體,絕不可作為撕裂的幫兇。記住一句話:「我們可以堅持己見,但絕不視持相反意見者為鬼魅邪魔。」

反核的人要無核家園,免於恐懼,他們是妖怪?
擁核的人要經濟發展,百業興隆,他們是邪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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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台灣原住民02

台灣法例規定, 政府或半官方機構一定要聘請1%的原住民, 至於私人機構, 如果有做政府生意的, 一樣1%, 對於這等維護原居民或少數族裔權益的法例, 內地也有, 無論政府或半官方機構, 甚至私人機構, 都硬性規定要聘請一定比例的傷殘人士, 而政府對少數族裔亦有一定的優惠政策, 已推行多年,

堅哥大吐苦水指招聘原住民有困難, 難道內地就沒有了嗎? 不過, 內地相關政策對傷殘人士及少數族裔都有身份的證明, 身份證都註明持證人的民族, 優惠政策執行起來就方便得多, 連傷殘人士都列入企業招聘的硬指標中.

反觀台灣, 身份證上沒有註明民族, 就對要求政府或半官方機構, 甚至特定的私人機構一定要聘請1%的原住民的規定造成困擾, 而台灣對原住民的定義不太清晰, 但通常是以登記的戶籍所在地劃分, 同時又可循出生證明登記, 父母的戶籍地去認證原住民身份, 要求應聘人士, 入職員工及現職員工申報戶籍, 這不算歧視和犯法吧?

而台灣大學入學試入學分發委員會對原住民考生的優惠名額, 亦要求原住民考生呈閱全家戶口名簿影印本或3個月內申請之戶籍資料證明文件, 可見以戶籍作為原住民身份的證明, 在台灣是通常的做法,

台蘋創刊至今十多年, 年年都因請不夠1%原住民被罰款, 堅哥指台灣很多不合理、不合時宜及不可行的法規, 筆者同意, 不特台灣, 內地及香港亦有許多不合理難以澈底執行的法例, 禁煙條例是其中的表表者, 這純是民粹理想主義的產品, 反吸煙應從教育及唯徵(稅)於禁的方式推行, 以行政手段強制禁煙, 衹會令執法者與違例人士產生磨擦衝突,

堅哥指 " 我們有沒有努力請夠1%原住民?沒有,因為不知從何努力。" 台蘋真的 " 不知從何努力嗎? " 以這等尋求大法官釋憲大企業企業的規模, 法律顧問多的是, 筆者就不信無法核實應聘人士的原居民身份,

大學招生都能核實原住民考生的身份, 這等大企業反而不能, 這不是笑話嗎? 何況大學對已核實原住民身份的考生有一定的優惠名額, 每年都會有一定數量的原住民學生畢業, 大企業到大學招聘應屆畢業生, 可與負責推動學生就業的大學部門溝通, 要求送出的名單應包含這等原住民身份的學生, 而企業亦會有相關部門規定的招聘名額撥給原住民身份的學生, 這不算是歧視吧?

其實筆者認為, 台灣大企業所謂 " 難請人 " 不在於 " 核實 " 原住民的身份, 而是如堅哥所言 " 公司沒有一個部門主管肯縮窄自己選擇人才的路徑, 不在全台二千三百萬人中徵才, 只在五十萬原住民中尋找 " , 這等相關部門硬性規定的招聘名額, 似乎不大受到部門主管的歡迎, 可能因原住民的收生標準受相關政策影響, 人為地降低, 令部門主管對畢業生素質有所質疑, 以台蘋為例, 創刊十多年, 年年因 " 請不夠 " 1%原住民被罰款, 每次七十萬(新台幣)至一百萬不等, 這七十萬(新台幣), 相對於台蘋的資產, 衹是九牛一毛而已,

但堅哥卻將負責推到法規不合理、不合時宜及不可行, 以法令窒礙難行為由, 控告政府違反憲法, 尋求大法官釋憲, 可是卻敗訴了, 連筆者都知道招聘原住民可從什麼途徑入手, 堅哥卻不知道, " 因為不知從何努力 ", 這平面媒體行政總裁的能力嘛............!

後記:

不過, 堅哥時會 " 爆出 " 幾句公道話, " 我們作為媒體, 絕不可作為撕裂的幫兇 " , " 我們可以堅持己見, 但絕不視持相反意見者為鬼魅邪魔 ",

筆者對此絕對舉腳贊成, 並建議堅哥大筆一揮, 裱成鏡屏送給港蘋老總沙膽洪以作座右銘, 讓港蘋回復傳媒正軌, 少一點戾氣與殺氣, 多一點專業與理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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