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黎智英獻金03  

有議員被指收受黎智英捐款無申報利益
香港無線新聞  2014年7月22日
https://news.tvb.com/local/53ce6f776db28c7d16000006/

香港沒有《政黨法》,政治組織收受捐款毋須申報,但立法會議員就有申報制度規限。

立法會議員收受個人利益,要按《立法會個人利益登記指引》的要求填寫登記。相關表格規定,如因議員身份關係收受任何人士或組織,一次過超過一萬元實利,或者一年內從單一來源,取得超過議員年薪百分之五的利益,即約五萬二千多元。便要在收到錢的十四天內申報。

翻查申報紀錄,被指收受黎智英捐款的幾位議員,包括梁家傑、李卓人、涂謹申和梁國雄,未見有關申報。李卓人不在港,未能取得回應。而涂謹申透過短訊回覆,指他沒有收過有關捐款,有關報道完全不是事實。

梁家傑表示,在真普聯成立初期,由於未能成立公司,未能開銀行戶口,他和真普聯召集人鄭宇碩開聯名戶口讓真普聯運作:「我是以真普聯成員身份,去幫真普聯在過渡期,暫時保管款項而已。當真普聯成立後開了戶口,錢去了真普聯戶口。我自己沒有收過任何捐款。」

以個人名義收了一百萬元的梁國雄表示,是代社民連收取捐款作經費:「社民連是有政策,第一是不會接受有條件的捐款,第二是不會評論捐款的事。所以我無東西可同大家說,我只可說這樣。」被問到是以個人名義去收取捐款,梁國雄承認中間是有些問題,又指經過這次事件之後,他需要與社民連商量。

今年一月立法會大會辯論關於新聞自由的議案時,部分被指收受黎智英捐款的泛民議員,提及壹傳媒被抽廣告的事,發言前無申報利益。有議員指他們發言前無申報利益,值得商榷。

新民黨葉劉淑儀指:「收不是問題,要給人知。讓你投票時,支持或反對某議題,選民心中有判斷。我希望未來再有這些議案,先申報,說自己收過壹傳媒老闆捐款,這樣就沒有問題。」

而民主黨劉慧卿則表示:「立法會的規矩,就是當議員有直接金錢利益,應該要申報,亦不應該投票。如果屬實要拿出證據來。希望我們所有議員都按機制做事,如果出事,他們要公開負責。」

至於公民黨議員毛孟靜,報道指她當選前幾個月,即2012年4月收過黎智英五十萬元,毛孟靜否認有這樣的事,又指事件同「佔中」有關:「整件事很明顯是開動了龐大的抹黑機器,可能是國家機器,主要是針對「佔中」的。你給單據我看,我自己沒有見過。」

她指不打算再回應事件,以免再炒作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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肥佬黎在旗下媒體訪問中承認, 有向泛民黨派和個別人士捐款, 問題是在就職後接受捐款的現任立法會議員, 並無按《立法會個人利益登記指引》的要求作出申報, 涉及的現任立法會議員包括李卓人、涂謹申、梁家傑和梁國雄,

李卓人與涂謹申不在香港, 梁家傑則表示, 在真普聯成立初期, 由於未能成立公司, 未能開銀行戶口, 他和真普聯召集人鄭宇碩開聯名戶口讓真普聯運作 :「我是以真普聯成員身份, 去幫真普聯在過渡期, 暫時保管款項而已。當真普聯成立後開了戶口, 錢去了真普聯戶口。我自己沒有收過任何捐款。」

梁家傑直當市民是呆子, 捐款是以梁家傑作收款人, 真普聯有眾多非現任議員的泛民黨團人士在內, 為何偏要選梁家傑聯同鄭宇碩開聯名戶口, 而肥佬黎又偏要把錢交與梁家傑而不是鄭宇碩, 令人疑惑, 如把錢交與鄭宇碩, 就不會引起這場風波, 梁家傑亦可置身事外,

梁國雄則更玄, 表示是代社民連收取捐款作經費, 一個現任議員以個人名義收取捐款, 無論款項將來去向如何, 責任都落在收款人身上, 這是很清晰的, 這就有如代人洗黑錢一樣, 如何能說收款者沒有關係?

至於民主黨主席劉慧卿指 : " 立法會的規矩, 就是當議員有直接金錢利益, 應該要申報, 亦不應該投票 ", " 如果屬實要拿出證據來 " , 肥佬黎政治獻金文件都在網上披露, 而肥佬黎亦承認大部份都是真確的, 劉慧卿還要求拿出什麼證據來? 多年來泛民黨團人士捕風捉影, 單憑民主傳媒的小道消息, 創作新聞抹黑梁振英, 抹黑政府官員, 他們有拿出過證據來嗎? 現在被人狙擊, 就要求人家拿出證據來, 網上的文件及銀行單據難道不是證據嗎?

而曾任職廉政公署調查主任的民主黨總幹事林卓廷, 一向 " 重視 " 政府官員及政治黨團人士涉嫌違法違規事件, 過去多次 " 約同 " 傳媒記者高調" 拉隊 " 到廉署舉報相關人士, 要求廉署立案調查, 

今次涉及多名現任立法會議員收受政治獻金未有依例申報, 有可能觸犯「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行, 未知曾任職廉政公署調查主任的民主黨總幹事林卓廷對此又有何看法? 是否又會照例 " 拉隊 " 到廉署舉報, 要求立案調查呢?

23林卓廷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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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閱讀 :

泛民議員涉違法廉署須查
香港東方日報  2014年7月23日
https://orientaldaily.on.cc/cnt/news/20140723/00174_001.html

東方報業集團昨日揭發壹傳媒集團主席黎智英,在過去短短兩年多內,向不同泛民政團及個人秘密捐款合共逾四千萬元。黎智英昨親口承認有關資料大部分真確。本報翻查立法會議員個人利益登記冊,發現涉嫌收取了黎智英巨款的五名現任泛民議員,全部都沒有申報有關捐款,部分人及其所屬政黨,更曾在收款前後,在立法會的會議上公開為壹傳媒說好話,但從未主動申報收款利益。有建制派議員直指該等泛民議員違規,有法律界人士更質疑有關行為可能已觸犯「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有區議員不排除日內到廉政公署舉報有關議員。

壹傳媒稱被抽廣告 有份發聲議員疑隱瞞利益

東方報業集團前日取得一批機密檔案,顯示黎智英在一二年四月至今年六月,分別向工黨主席李卓人、社民連主席梁國雄、公民黨黨魁梁家傑,還有民主黨涂謹申及公民黨毛孟靜等五名現任立法會議員,捐款三十萬至一百五十萬元不等。黎智英昨早在旗下集團網站節目上,親口承認大部分捐款內容真確,但就否認當中涉及外國勢力:「呢啲錢唔係任何外國人、美國佬諸如此類,一毫子都係我黎智英自己嘅。」

本報翻查該五名議員在今屆立法會的個人利益登記冊,發現五人都沒有申報曾收受黎智英捐款。而早前立法會討論新聞自由及壹傳媒聲稱被人抽廣告的議題時,有關議員及其黨友亦從未主動申報曾接受黎智英捐款。

梁家傑及梁國雄已承認曾收受黎智英捐款,但推說是代真普選聯盟或社民連收取,不涉個人利益。惟兩人均未有提供佐證,亦沒交代有關捐款最終用途,例如是否經過有關政團,再轉手捐款給自己或其他黨員。

收支紅酒沒有申報 澳新南威爾士省長要下台

涂謹申及毛孟靜均否認收過黎智英有關捐款,但根據兩人在立法會的申報紀錄,兩人曾於一二年立法會選舉期間,各收取民主黨及公民黨約五十萬元捐贈,時間及金額均與機密檔案提及的黎智英捐款相近,令人質疑兩者是否同一筆捐款。李卓人則一連兩日不在香港,未回覆傳媒相關查詢。

建制派議員黃國健表示,過往立法會討論牽涉壹傳媒的議題時,沒聽過該五名議員或其黨友申報曾收受黎智英捐款,認為如有關捐款屬實,「就肯定有問題」。他又說,如議員聲稱只是代所屬政團接收捐款,就應該拿出證據。工聯會將去信立法會議員個人利益監察委員會,要求跟進事件。

身兼議員個人利益監察委員會副主席的民主黨主席劉慧卿,繼續拒絕評論該黨收受黎智英捐款事宜,但她承認根據立法會相關機制,議員在審議涉及直接金錢利益的議案時,有需要申報甚至避席。澳州新南威爾士省省長奧法雷(Barry O'Farrell),早前被揭於三年前收受一名商人送贈一瓶名貴紅酒但並無申報,最終須下台謝罪。

秘密捐款動機何在?區議員去信促ICAC調查五人

屯門區議員陳雲生表示,會先去信廉署及選舉事務處要求調查事件,不排除會直接到廉署舉報有關泛民議員:「黎智英話係私人錢,咁點解要有晒單據?而且咁大金額,動機何在?」廉署執行處前副處長徐家傑指,立法會議員作為公職人員,如證實以個人名義接受捐款而未申報,可理解為觸犯「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立法會秘書處晚上回應指,《議事規則》規定,議員收取任何人士或組織的財政贊助,須說明是否直接或間接付予議員或配偶的款項或實利,議員如不遵從,可由立法會通過動議,予以訓誡、譴責或暫停職務與權利等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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