恐怖是…… [ 屈穎妍 ]
hkgpao專欄    2019年12月24日
https://hkgpao.com/articles/1008225

半年的黑暴,我們看到很多學生、老師甚至校長參與的身影,他們或走在最前線打砸,或扮演帶領推動組織等角色,或躲在背後撥火洗腦造謠。暴亂至今,竟有約80名教師及教學助理被捕,可見香港之爛,爛自教育,要源頭堵截,必須從教育界動刀。

磨蹭半年,教育局長楊潤雄終於出手,要求學校把所有「涉及嚴重違法事件而被捕」的教師立即停職。

一個老師高買被捕、非禮被捕、傷人被捕、謀殺被捕……即使未被法庭判罪,學校將之停職,理所當然。教師是靈魂工程的鑄造者,德行稍一有偏差,根本不適宜教書,更何況是犯法被捕。

然而,代表教育界的立法會議員葉建源卻指摘把犯事老師停職,是製造白色恐怖。原因不外乎那些:「教師享有法律賦予的權利和基本人權、言論自由」,他甚至認為教育局規管教師網上私人領域的言論,是思想審查;民主黨更發聲明,批評政府打壓教師的言論自由,是政治打壓升級,做法令人憤怒云云。

我想說,如果教師在網上公開發佈「黑警死全家」、「警察子女過不到7歲,過到7歲也活不過21歲」是一種思想審查,我相信,大部分家長都認同有此需要。

那其實不是思想審查,更是人格審查,一個沒人格的人,是不能執教鞭的,這是做教師的最基本要求。正如一個被警察拘捕的人,你還會請他當保安員嗎?連做保安的底線都不符,葉建源認為這種人竟然可以作育英才?

葉建源說,停職是極嚴厲的懲處,教師會被停薪,其生活可能陷入困境,況且法庭未審學校已「先判」,有違程序公義,是散佈白色恐怖。

又是世上到底先有雞還是先有蛋的問題。

「停職會被停薪,教師生活會陷困境」,這困境,是你犯法前應該想到的後果。其實,前面還有更大的困境讓這80個犯法老師等著,就是罪成後你們都要受牢獄苦、和前途盡毀的結局。

如果你們義無反顧接受懲罰,我們還會敬你是一條漢子;但如果你們又要犯法又要保薪保教席保前途,對不起,你們不單不配當教師,更不配做人。

葉建源還質疑教育局無清晰界定「仇恨言論準則」:「甚麼可以,甚麼不可以,要有清楚界線」。葉議員,我不知你的教師牌是怎樣考來的?還是你根本無牌?如果你們連甚麼叫「仇恨」都不懂界定,請你回到幼稚園重新學習,你們已失去育人的資格。

唯一認同葉建源的,是「白色恐怖」四個字。香港教育真是很恐怖的,半年已有80多個教師被捕,對學校、學子、家長來說,這絕對是大家驚覺香港教育界最恐怖的現狀。

原載:ETNET
http://www.etnet.com.hk/mobile/tc/lifestyle/internationalaffairs/watwingyin/63576

原圖:星島日報

http://std.stheadline.com/instant/articles/detail/1164886/%E5%8D%B3%E6%99%82-%E9%A6%99%E6%B8%AF-%E7%B4%8480%E5%90%8D%E6%95%99%E5%B8%AB%E8%A2%AB%E6%8D%95-%E6%A5%8A%E6%BD%A4%E9%9B%84-%E5%81%9C%E8%81%B7%E9%9D%9E%E6%9C%AA%E5%AF%A9%E5%85%88%E5%88%A4

https://std.stheadline.com/instant/articles/detail/1109156/%E5%8D%B3%E6%99%82-%E9%A6%99%E6%B8%AF%E4%BF%AE%E4%BE%8B%E9%A2%A8%E6%B3%A2-%E8%A2%AB%E6%96%B0%E8%8F%AF%E7%A4%BE%E8%BD%9F%E9%BC%93%E5%8B%B5%E5%AD%B8%E7%94%9F%E5%8F%83%E8%88%87%E6%9A%B4%E5%8A%9B-%E8%91%89%E5%BB%BA%E6%BA%90-%E7%B4%A0%E4%BE%86%E7%B1%B2%E5%AD%B8%E7%94%9F%E9%81%A0%E9%9B%A2%E8%A1%9D%E7%AA%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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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教育界的立法會議員葉建源指, 把犯事老師停職是製造白色恐怖, 因為 " 教師享有法律賦予的權利和基本人權、言論自由 " , 而教育局規管教師網上私人領域的言論, 是" 思想審查 " , 民主黨更發聲明, 批評政府打壓教師的言論自由, 是屬 " 政治打壓 ",

無疑, 市民享有法律賦予的基本人權和言論自由, 但這等基本人權和言論自由都有一個先決條件, 就是在不影響他人的基本人權和言論自由下, 在不違反法律法規及社會道德標準的情況下方才生效, 方能獲得法律的保護, 換言之, 個人的人權和言論自由, 不能凌駕於他人的權利與社會道德標準之上,

這就有如半年來破壞特區治安, 在網絡起底肆暴的暴徒, 無論他們說的如何天花龍鳳, 但卻影響到他人的權利與社會治安, 在這種情況下, 暴徒的人權和自由可被法庭褫奪, 將他們與社會隔離, 保障社會的安寧,

至於將被捕老師停職, 是向學生負責, 這就有如有教師涉及性罪行被捕甚或起訴, 學校都應將之與學生隔離, 以待警方調查有了結果, 或法庭有了裁決, 學校才決定下一步行動一樣, 在社會暴亂中被捕的教師亦應是一樣,

教師作為學生的榜樣, 身教是重中之重, 社會上對教師個人道德操守有很高的要求, 這是學生家長對子女的愛護, 無可厚非, 如果有教師涉及性罪行以及社會暴亂, 甚至其他嚴重罪行, 要求學校將涉及教師與自己子女隔離無可厚非, 學校及教育局相關處理是對學生及家長負責,

猶其近日發現多宗教師帶同學生參與社會暴亂行為被捕, 顯然教育界已響起警號, 對這等罔顧學生安全的教師停職, 隔離與學生的接觸無可厚非, 至於葉建源指 " 停職是極嚴厲的懲處, 教師會被停薪, 其生活可能陷入困境 ", " 況且法庭未審學校已先判, 有違程序公義, 是散佈白色恐怖 ",

首先, 停職並非被解僱, 葉建源這是意圖誤導市民, 日後如果證明是清白的話, 薪金會補回發還 ( 如果學校即時停薪的話 ),

說到程序公義, 那法庭對 ( 涉及暴亂罪行教師 ) 被告人不准保釋, 還押待審又是否屬違反程序公義? 案件未審被告人已被褫奪了自由, 那葉建源又有何看法? 為什麼不質疑法庭違反程序公義, 未審先判, 

法庭作出還押待審的決定, 是基於案件涉及嚴重罪行, 被告再犯或潛逃的風險高, 為免被告可能再對社會治安構成威脅, 所以不准保釋還押待審, 難道這又是未審先判嗎?

其實學校對涉事教師停職亦是相同道理, 雖然警方或法庭還未作出起訴或裁決, 但在保障學生安全的前提下, 把學生與涉事老師暫時隔離是適當的做法, 亦不構成所謂未審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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