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威者元朗聚集 警方票控36人違反限聚令
星島日報即時新聞 2020年4月22日

警方表示,在鳳翔路一條天橋,一名21歲姓吳男子及一名22歲非華裔男子多次未有按照人員指示離開,警員多次警告無效,遂使用胡椒噴劑將他們制服,2人涉嫌阻礙警務人員執行職務被捕。另有一名23歲女子則因未能出示身份證明文件被票控。

數十名黑衣人士昨晚在元朗站旁商場中庭聚集抗議,高叫反修例等口號。大批防暴警員其後在附近一帶截查,更一度在又新街舉藍旗警告,至凌晨警方向至少10人發出定額罰款告票,並指他們違反「限聚令」。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疫情未了,黑暴又蠢蠢欲動,在元朗商場及在街頭聚集,這等情況每逢21號便有所發生,黑暴宣稱是紀念去年721元朗襲擊事件,明眼人都知道這衹是攪事的借口而已,

今次黑暴在元朗商場聚集,從照片所見,有多名穿著黑衣人士分散坐在商場的地上,阻塞了來往通道,各人之間有相當距離,似乎是意圖避免觸犯禁聚令(有黃狀棍教路?)

問題是,是否聚集行動中,聚集的人保持一定距離就不會觸犯禁聚條例呢?似乎禁聚令並沒有這樣的豁免,

禁聚令指的是禁止4人以上的 " 聚集 ",衹要是聚集便屬違反禁令,沒有所謂保持距離便獲豁免,可被定額罰款或告上法庭,如對被罰或被起訴有異議,可向法庭申訴。

日昨元朗就有多名黑衣人因違反禁聚令被開出定額罰款單,對於意圖捲土重來擾亂社會秩序的黑暴而言,無疑是一大打擊,

因為禁聚令不涉政治範疇,衹是關乎公眾衛生的防疫措施,而對違反禁聚令人士採取定額罰款方式,又省卻簡化了許多法律程序,且罰則不輕達2000元,

對黑暴攪事一向採取的攪事方式 ( 街頭聚集 ) 造成打擊,如不依警方警告,警方可隨時開出違反禁聚令罰單,毋須像其他條例般,要走既定的調查搜證法律程序方能帶上法庭起訴,

猶其那些盲從跟隨黑暴聚集,為黑暴打掩護的黃絲市民,一旦在聚集現場被開罰單就唔見2000元,這代價可真不菲。

後記 :

不知是誰個 " 高人 " 倡議把禁聚令的罰則加上定額罰款方式,變相對掩護黑暴攪事,聚集的黃絲造成打擊,但禁聚令的目的是防止疫症傳播,對黑暴黃絲的 " 聚集 " 衹屬附帶損傷而已,不能以(未經批准的) 政治集結作為辯護理由。

文章標籤
全站熱搜
創作者介紹
創作者 普通人語 的頭像
普通人語

普通人語 - 肥貓有話說

普通人語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 人氣(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