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局籲台送返五名偷渡港人 陸委會︰了解後再處理
星島日報 2020年9月17日


李家超日前表示,港府沒有收到台方任何有關5名港人偷渡到台灣的訊息,也未收到其家人求助,警方已向台方查詢,並稱「不要窩藏罪犯」,希望台方依法處理涉事港人後,將他們送返香港,讓港府依法處理。


台灣的陸委會今日下午舉行例行記者會,發言人邱垂正證實有收到港方的查詢,但對於「不要窩藏罪犯」說法,他強調陸委會不接受惡意指控,對於港方所提的查詢,會在了解後做處理。


至於5名港人的情況,邱垂正僅指外界流傳的各項訊息,或有其特定目的,對整個機制與個人可能造成傷害,不會針對個案進行說明。但他也表示,台灣支持香港民主,但台灣也是法治社會,基於安全和風險考慮,絕不鼓勵以非法方式來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 警方已向台方查詢,並稱「不要窩藏罪犯」,希望台方依法處理涉事港人後,將他們送返香港,讓港府依法處理。" ------


台灣雖黑箱作業扣押了5名涉嫌逃台港人,但在未走法律程序,是否起訴或遣送出境前( 雖然拘留時間是 " 長了點 " ) ,香港警方就要求台方 " 不要窩藏罪犯 ", 台灣已經決定不會遣反5人並知會了香港嗎?


台灣陸委會作出反彈,指 " 不接受惡意指控 " 是意料中事,而港台並無移交罪犯協定,香港並無法律基礎要求台灣送回5名港人,人家是否遣回是人家的事,


相對的,台灣同樣可以要求香港遣送陳同佳回台接受法律制裁,要求香港 " 不要窩藏罪犯 " , 香港要求台灣 " 不要窩藏罪犯 " 誠然是自討沒趣,


無疑,在黃營低調處理逃台5人事件,高調開記招就内地拘留12名 " 手足 "事件向政府施壓的情況下,政府高調在5名港人被台灣拘留事件上挑事,要求台灣 " 依法處理涉事港人 ", 無疑是連消帶打,令黃營甚至蔡英文政府尷尬,


突顯黃營人士對 " 手足 " 的雙重標準,出賣在台灣被拘留的手足,任其自生自滅,今次特區政府反擊黃營高調召開記者會要內地放人,誠然是政治考量,


其實從法律角度而言,在台被拘留的港人亦有抗辯之處,因為他們的船隻衹因燃油耗盡,漂流到台灣管轄水域而被海警發現而作出拘捕,
但台灣誠然沒法證明他們有非法入境台灣的意圖,更沒法證明是屬内地滲台的情治人員,如不被台灣海巡署發現,可能會漂流到其他地方去而不是台灣,


依照國際慣例,處理這等情況是給予船隻及人員援助補給後,讓其繼續行程,如船隻已不適合繼續航行就另行處理,


當然,如目的地是台灣,但又未持有合法入境證件的又當別論,台灣有權以非法入境罪將之拘留起訴,或將之遣送回出發地或原居地,


5名港人這次被拘留,可能他們聲稱目的地是到台灣尋求庇護,(但又沒有預先在網上取得入台證 --- 這是關鍵所在) , 以為蔡英文政府會 " 歡迎 ) 他們,


誰知蔡英文當選連任後就反臉不認人,為免夜長夢多就將5人以非法入境罪名(秘密)拘留, 更有消息指5人可能被扣上是屬內地情治人員的帽子(插贓架禍是台獨的強項) ,


而在台被秘密拘留的5名港人,與在內地被拘留的12名港人情況明顯是不一樣,


這12名港人所乘船隻並無失去動力,可絕對控制船隻去向,而這12人亦無法證明他們是屬漁民或船員身份(持漁民證或海員證), 或是出海捕魚垂釣人士(船上是否有捕魚或海釣工具) ,


而從內地相關部門發佈的圖片顯示,這12人所乘船隻並非領有特區甚或内地捕魚或客運牌照類型,衹是普通運貨船隻,排除了載客到近岸遊覽的可能性,


在種種可疑跡象下,被内地拘留作進一步調查,是否觸犯內地有關法例法規是正常的執法程序,更在追查下發覺這12人全是在特區有案在身人士,


就落實了他們是屬非法越境,意圖逃避特區司法審判的人,根據司法管轄範圍,這12人應在內地接受審訊,如果罪成判刑,就要待服刑期滿然後,再遣送回特區處理,這屬内地司法管轄範圍,特區無權干預。

 

文章標籤
全站熱搜
創作者介紹
創作者 普通人語 的頭像
普通人語

普通人語 - 肥貓有話說

普通人語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