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外交部:雙重國籍公民若在港被拘 應只自稱加籍
東方日報即時新聞 2021年1月29日


英國透過「5+1」方案擴權讓持英國國民(海外)護照(BNO)的港人申請居英權後,有傳中方打算取消持雙重國籍人士的中國籍資格,加拿大當局亦關注到30萬名居港加籍公民的權利;

 

加國外交部近日提醒海外同時持有中國籍的國民,一旦在香港遭執法部門扣留或問話,應只交代自己的加拿大國民身份,以獲得加拿大領事服務和保護。


加拿大傳媒周三(27日)報道,外交部發言人沙特朗(Christelle Chartrand)以電郵在回覆傳媒查詢時表示,中國1980年訂立的《國籍法》不承認雙重國籍,而中方開始更廣泛和更嚴格地執行該法;


她又指,在「現行中國《國籍法》下,香港在法律上並不承認雙重國籍」,並提醒加拿大國民一旦在香港遭執法部門扣留和問話,應只交代自己的加拿大國民身份,


並提醒所有加拿大國民,如想在海外獲得加拿大領事服務,任何時候都應表明自己的加拿大人身份。
沙特朗亦指,加拿大已向香港政府表達關注,並會繼續尋求更多持雙重國籍人士待遇改變的相關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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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英就BNO 問題上鬧的熱哄哄時,想不到加拿大又插上一腿,為英國站台,

 

外交部 " 關注到" 30萬名居港加籍公民的權利,所有加拿大國民,如想在海外獲得加拿大領事服務,任何時候都應表明自己的加拿大人身份,令人疑惑這是否與兩個加拿大公民在中國被扣有關,但這是很低級的外交手腕,


首先,在任何國家與地區,如觸犯到當地的法律法規,無論你持有什麼國籍,駐在國領事都不能干預當地的司法管轄權與妨礙司法公正,

 

領事豁免權衹是在認可的外交官員有效(特殊事件例外), 除此之外,外籍人士一樣要遵守當地法律法規,


而由於中國不承認雙重國籍,擁有雙重國籍的香港永久居民,如未辦妥脱離中國籍手續的話,則仍被視作中國公民看待,不能受外國領事保護權的保護,這是很清晰的,


其實在一國兩制下,內地對擁有雙重國籍的香港特區居民已是非常的寬容,知之為不知,仍讓這等人士可享有香港永久居民的全部權利與福利,


不過一旦牽涉到違法事件就不是那麼一回事了,對於雙重國籍人士背後的外國如行使領事保護權的話,無疑是把涉事人士的雙重國籍身份曝光,


而涉事人士又接受領事保護的話,内地就可撤銷涉事人士的中國國籍(連同香港永久居民身份) ,前此享有特區永久居民的權利與福利都一併取銷,


而表明是外籍公民並不表示涉及的法律訴訟,在領事保護下就可獲豁免,在港居留並擁有雙重國籍的香港永久居民,在表明自己是外籍公民前應慎重考慮考慮,


目前衹是中英兩國就BNO 持有人的身份作出爭拗,如持有人擁有英國居留權甚至可獲英國公民身份的話,無疑是擁有雙重國籍,BNO 不再衹是旅遊證件這麼簡單,


香港永久居民如所持有BNO的性質有所改變,可以居留並入籍英國,中國在不承認雙重國籍的情況下,不可能隻眼開隻眼閉,涉及人士如不自動辦理脱離中國籍手續,有關部門便會啟動註銷中國籍的程序,


以後涉及人士衹能以外籍人士身份行事,無復是中國香港永久居民身份,進入中國包括港澳在內都要申請簽證,而前此所享有的中國香港永久居民的權利與福利都會被撤銷,前此所享有的政治權制,都會以外籍人士身份,在基本法下受到約制,


這本來是中英兩國間就BNO 問題上的爭拗,加拿大卻無風起浪插上一腿 " 提醒加拿大國民一旦在香港遭執法部門扣留和問話,應只交代自己的加拿大國民身份 " ,


問題是擁有加拿大籍的香港永久居民遭執法部門扣留和問話,加國駐港領事館可提供些什麼幫助?執法部門還不是按照既定程序作出調查和起訴,司法機構還不是按既定程序作出審訊和裁決,不可能以涉及人士是外籍就有不同的處理,


那表明自己是 " 加拿大國民身份 " 又有何好處,一個不好被取銷中國國籍,連前此中國香港永久居民所享有的權利與福利都被撤銷,連在香港長期居留都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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