妍之有理/愛國是,在國家最需要時挺身而出 [ 屈穎妍 ]
大公報 2021年3月17日


時窮節乃現,人總是要在危難時才顯出真本色。


2016年,我在會展聽來自北京的中國軍事專家金一南教授演講,他對抗戰時期人性的刻畫,跟今日香港不謀而合。


他說,中國近代的災難,是因為中國人不團結一盤散沙所致。抗戰期間,國民黨副總裁汪精衛以下20多位中央委員、58位將官投敵,

 

當時不是民眾出問題,是精英層出問題,出現大問題,黨政精英都成了漢奸……當時中國出現的,叫集團性精神沉淪和人格沉淪,不是一個兩個,是團團夥夥的精英沉淪。


看到這裏,會否令大家想起我們的司法界、教育界、社福界、傳媒界、公務員甚至一些富商?他們本是社會精英,一場黑暴,卻團團夥夥地沉淪,甚至露出賣國歪心。


相反,由79日“佔中”,到長達八個月的黑暴,無論幾多社會精英倒戈、變節、出賣、逃逸、龜縮,只有警隊一直站在最前線死守。


向前看不到勝算,身後沒一卒援兵,十八萬公務員藏的藏、躲的躲、放箭的放箭,除了部分紀律部隊施過援手,警隊大部分時間都是孤軍作戰。日久見人心,誰是忠臣?誰是愛國者?黑暴日子的表現,就是最好的履歷。


所以,當大家為新選舉制度進言獻策,加這改那,重建新愛國治港者班子時,我奇怪,為什麼沒有人提及這批真正忠誠的愛國者?


戰事完了,不少人跳出來邀功領賞,打生打死的卻似乎被遺忘?


最近大家討論完善選舉制度,有人建議在特首選委及立法會議席中應加入青年團體、婦女團體、中資機構,甚至社團工會的席位,卻沒人記起,這守土護民的一群。


也許,大家被舊例捆綁了思維:公職人員不能參選立法會議員、警務人員不能參與政治活動,此之謂政治中立。


其實,這是一條殖民地惡法,因為當年英國人擔心社會一旦出現反殖思潮,身為中國人的警隊會倒戈造反,威脅殖民者管治,於是訂立警察不得涉獵政治的惡法,他們至今連遊行集會的公民權利都被剝奪。


今時今日,我們看北京兩會會議,人民大會堂席上不少穿著軍服、警服的代表正襟危坐,即是說,軍警都有代表參與國家管治系統,反而香港,紀律部隊卻完全被拒諸政治板塊之外。


根據政府統計數字,紀律部隊人數約58000人,連同家屬及退休者,數目起碼30萬,如此龐大的一個群體,竟然沒有半個民意代表進入權力架構為他們發聲,實在說不過去。


紀律部隊的特質是貼地、熟法例,黑暴過後,忠誠勇毅之心更無可置疑。當大家還在考驗誰才是忠誠有能力有擔當的愛國者時,他們早就在那裏默默守護,為高官、為市民擋汽油彈。


疾風知勁草,愛國不是一句口號、一個簽名、一版廣告,愛國是,在國家最需要你的時候,挺身而出,至少,香港警察做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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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疑,紀律部隊人員甚至有執法權力的政府公務員要保持政治中立,因為他們擁有執行法律法規的權力,如果把自己的 " 理念 " 用諸權力上,就可能妨礙到司法的公正,甚至令無辜的市民受害,


在港獨黑暴肆虐期間,選擇性執法是最常見的情況,中資銀行被暴徒 " 裝修縱火 " ,為求自保裝上鐵門,竟被有關部門 ( 黃絲公務員 ) 勒令拆除 ( 為暴徒掃除障礙 ),


這算是嚴謹執法嗎 ? 不要說笑了,連牛頭角順嫂也認為不合理,是助紂為虐,是濫用職權,


亦有紀律部隊人員公然宣示要執行職務止暴制亂是 " 身在曹營心在漢 " , 更有高級警務人員暗中泄露警隊鎮暴的部署,著實令人擔憂,


要紀律部隊人員甚至有執法權力的政府公務員保持政治中立,要從根本做起,要嚴謹的入職審查,公務員就算不支持及效忠政府,亦不應對政府存有敵意,


這在港英時期是政府招聘敏感職位時,除學歷資格審查外,還要經政治部的政治審查 ,排除隱患,可惜到特區政府時代就鬆懈了,


在任何國家或地區,政府都要求公務員的忠心效力,以不偏不倚的精神服務市民,如滲入了個人政治理念,並在執行職務上表現出來,就不是一個及格的公務員,就應清除出公務員隊伍,


至於說到公職人員不能參選立法會議員、警務人員不能參與政治活動,這是歷史遺留下來的問題,


但特區是實行行政主導,實權在特首在行政會議手上,立法會衹是審議法例法規及政府撥款的機構,主要職責是在於通過民意代表在議會反映民意,在討論政府交來議案中就突顯了這點,


而立法會的職能主要是反映民意,議員代表市民監察政府,而立法會亦有功能組別的設立,那為什麼就沒有公務員與紀律部隊界別代表的參與,


猶其立法會有關特區保安事務的小組委員會沒有紀律部隊代表的參與,明顯的是外行領導內行,空口說白話,與其他組別有相關業界或專業代表參與討論有明顯的差別,這顯然是有違功能組別設立的初衷。

 

執法部隊是維持社會治安的重要支柱,可惜在議會卻沒有他們的聲音,這絕對不公道,


在黑暴肆虐期間執法人員冒著生命危險面對兇殘的暴徒,甚至連家人也受累,執勤期間日夕受到暴徒以粗言穢語挑釁,帶著 " 老母 " 執勤,可政府連制訂禁止侮辱公職人員條例都一拖再拖,著實令人扼腕,


而因公殉職紀律部隊人員及公務員入葬浩園,要申請才能撥給,這還不是永遠墓地,又要申請經行政長官批准才能轉為永遠墓地,這樣來回折騰英靈及他們的家屬,政府的冷漠又是令人憤慨,

 

再看看浩園的規劃,與小西灣及赤柱軍人墳場相比,何其簡陋,真不明當初是怎樣設計規劃的,毫無莊嚴肅穆的感覺,相信比對起世界任何國家或地區政府對殉職執法及公務員的 " 尊重 ",特區政府是獨此一家的了。

 

後記 :

 

在港英時代,殖民地政府不容許港人有英雄義士的存在,對殉職執法人員及公務員都低調處理 ( 除了必要的儀式外 ), 以免凝聚社會的力量,抗拒港英政府,

 

所以興建浩園計劃雖在1990年6月獲港英政府接納,但拖延至1996年11月,回歸前才建成啟用,這時距離香港回歸衹有6個月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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