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口罩」21人違限聚
星島日報 2021年10月2日
(星島日報報道)警方昨在國慶日加強巡邏,至下午三時十分,黃大仙警區人員在龍翔道黃大仙廟牌坊對開,截查十一男十女(十八至二十一歲),他們均戴上黃色口罩,部分綁上黃色手巾或在身上掛有卡通人物「傻鴨」。
現場消息稱,有人解釋當時正進行大學生活動,惟因涉違反限聚令,全被票控,每人罰款五千元,合共罰款十萬五千元,無人被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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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多廿人齊齊戴上黃口罩,身上掛有黃配飾一同上街,在國慶的敏感日子不被警察截查才怪,
衹是個人行為也還罷了,這浩浩蕩蕩聯群結隊出行,如果說沒有目的就難以令人置信,
果然,事後黃媒就作出質疑,為何市區慶祝國慶的大型集會,可以多人聚集不被取締,而衹得十多廿人的 " 黃口罩 " , " 行吓街啫 " 卻被開罰單,每人 " 盛惠 " 5千大元,但慶祝國慶的集會,早已獲相關部門豁免,參加者不會因參與聚集而受罰,
這等戴黃口罩出來 " 行 " 的大學生 , 又是否認為慶祝國慶的聚會可以免受檢控,那我等為什麼不可以?當然,理論上如此,法律上人人平等嘛,但他們又知否有 " 豁免 " 這回事呢?
筆者質疑,甘冒被罰5千元 " 出嚟行 " 的大學生,是否有幕後人 ( 或組織 ) 的推動,否則為了表一表態而被罰5千元,這可不是小數目,是否反正有人代付,或許還有 " 壓驚費 " 也說不定,
如果說這十多廿名大學生是心甘情願拿5千元出來,衹為了表一表態,難道都是家中有米的富貴中人不成?所以這推論著實難以成立,
從這次 " 黄口罩 " 事件可以看出,雖然港區國安法已頒佈實施超過一年,但暗湧仍在,還有人死心不息的以各種方式去 " 表達 " 他們的 " 信念 " ,
在殉職督察事件上,一些身為紀律部隊人員,竟甘冒大不諱對同僚的殉職冷言冷語,甚至以惡毒語言咀咒,可見港獨上腦的人還在,亦顯示特區餘毒未清,執法部門仍須努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