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殤之柱限今午5時移走 高志活委律師去信港大要求聆訊
東方日報即時新聞 2021年10月13日
在支聯會早前宣布解散後,香港大學上周透過律師去信要求支聯會在今午(13日)5時前移走「國殤之柱」,否則會被視為放棄。
國殤之柱創作人高志活(Jens Galschiot)今晨再向傳媒發聲明,指已委聘港律師昨日(12日)已向港大發出律師信,要求召開聆訊。
他希望其擁有權可獲尊重,以將雕塑運離香港,過程中確保有序及無任何損毀。他強調,若雕塑因此被破壞,校方有責任作出賠償。
高志活在聲明中指出,一旦「國殤之柱」被毀,促各人盡快到港大收集雕塑的碎片,愈多愈好,又指碎片可用作將象徵「帝國滅亡,但藝術永存。」
他續稱,已聯絡多位丹麥議會的議員,對方表達對事件關注,並促丹麥外交部長介入和聯絡中國大使館,要求他們保護丹麥的資產。
他曾對傳媒表示,當年他和3名助理花上3年製作國殤之柱,按他最新估計,若要重新製作一個,估計需120萬歐元(約1,000萬港元)。
港大回應東網查詢時指出,仍就此事繼續徵詢法律意見,並會與相關單位按合法合理基礎處理。據稱,港大昨仍在等待支聯會回覆,如未獲答覆,會考慮按實際情況處理,但不會立即搬走國殤之柱。
支聯會今日回覆港大指「國殤之柱」屬於原創者高志活,對方近日已公開表明他是「國殤之柱」擁有人,亦得悉對方正委託律師跟進有關情況,故支聯會認為由港大直接與高志活代表律師接洽較為合適。
支聯會表示,高志活在1997年借出「國殤之柱」予支聯會供在香港永久展覽,其後1998年香港大學學生會交由全民投票過,在校園永久擺放「國殤之柱」,
翌年6月4日晚由港大學生會將「國殤之柱」由維園運往港大黃克競樓平台擺放至今。高志活曾在2013年來港修葺「國殤之柱」和重新髹上橙色。
支聯會清盤人蔡耀昌認為,港大作為一個具言論及學術自由的空間,有社會責任及使命保留「國殤之柱」,期望校方可依從過往20多年的行事標準,容許「國殤之柱」於港大校園豎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高志活把 " 國殤之柱 " 事件提升到政治層面,明顯的是政治炒作,更拉扯上中國,指 " 已聯絡多位丹麥議會議員,對方表達對事件關注,並促請丹麥外交部長介入和聯絡中國大使館,要求他們保護丹麥的資產 " ,
整件事根本是一場鬧劇,支聯會表示,高志活在1997年借出「國殤之柱」予支聯會供在香港永久展覽 ( 為什麼偏會是香港回歸祖國的日子?),
在1998年經港大學生會交由全民投票通過在校園永久擺放 " 國殤之柱 " ,翌年由港大學生會將 " 國殤之柱 " 由維園運往港大擺放至今,
綜觀支聯會透露的訊息,內容全無港大的角色,又沒有表明獲港大的認可與授權,衹由港大學生會投票通過,就將 " 國殤之柱 " 擺放在校園,可見高志活前此所謂與港大有 " 永久擺放的協議 " 令人質疑,明顯與他接觸的衹是支聯會與當年的港大學生會,
現今港大要將未獲港大授權或同意,擅自擺放在校園的物品清除,當然有其法律上的依據,何況擾攘多時,高志活與支聯會一直都未能出示聲稱與港大簽署的 " 永久擺放雕塑 " 協議書,
何況問題不在物主是誰,而是 " 雕塑 " 是未經港大同意擺放在校園,無論物主是誰,港大都有權要求物主清走,
現今高志活自認是物主就好辦了,衹要物主高志活不把雕塑清走,校方就有權將之移除並追討相關費用,
高志活把一宗明顯的民事糾紛綁上政治層面為支聯會出頭,更要求丹麥外交部長介入並聯絡中國大使館,要求保護丹麥的資產,則更屬荒謬,
至於說到保護丹麥的資產,高志活已將 " 國安之柱 " 捐贈予丹麥政府了嗎?何來會是丹麥的資產,如果丹麥政府接過了這個燙手山芋,那中國政府也不是吃素的,定然奉陪到底,
丹麥政府亦要考慮,是否會為了一個高志活荒謬的反華政治操作,因而觸動中國同胞的怒火,杯葛出口到中國的丹麥肉類製品 ( 這可不是小數目 ) ,中國同胞可不是好惹的。
後記 :
如果高志活認為 " 國殤之柱 " 是屬丹麥資產,那為何不將之回歸丹麥,放在大學或議會中庭 " 永久展出 " ,
又何必 " 監人賴後 " , 一定要放在特區的港大 ( 作政治表態 ) ,還不讓港大移走,他當自己是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