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錘重溫】商台跪低全因一男子 陳志雲話有全程錄音...
香港蘋果日報 2015年11月6日
http://hk.apple.nextmedia.com/realtime/news/20151105/54395141
【節目於08:31開始】商業電台和香港大學達成和解,代表商台的大律師呂世杰指,商台已播出手頭上有的聲帶,但李國章聲帶曝光當日,陳志雲在其節目如是說:「我哋今日攞到一段聲音檔案紀錄,裡面係全程,我哋可以聽到佢哋發言,其中一個發言者係李國章」,似乎暗示商台取得所有的發言紀錄。
《壹錘定音》主持李慧玲認為今次商台「跪低」,老闆何驥責無旁貸,據聞他在公司參與程度很高,而商業電台的最大商業考慮就是打官司--燒銀紙,另外就是「續牌魔咒」。
商台牌照將於明年8月期滿,而政府至今仍未有任何消息,商台自然要規行矩步。按慣例,政府通常在機構牌照屆滿前最少一年,批出新牌照,方便有關機構部署。
以上次為例,商台牌照2004年8月屆滿,政府早一年即2003年7月宣布同意續牌。但現在距離牌照屆滿只有9個多月,續牌仍無風聲,顯示當中存在暗湧。尤其,商台上次續牌時,身在行會的梁振英一度阻難;現在梁大權在握,難免令商台高層更加擔心。
何驥作風低調,從未展示對傳媒工作很大興趣或抱負,坊間估計他在續牌後大有機會出售商台圖利。如果商台最終不獲續牌,肯定大幅貶值。以何驥角度,他不會想做任何事令續牌有負面影響,不難理解。
但如果他以為在禁制令不戰而降,就可以向被指港大風波幕後黑手的梁振英釋出善意,改變梁對商台敵視,未免天真。歷史告訴大家,即使你跪低,當權者永遠嫌不夠,反而再叫你瞓低。
何況,出賣靈魂得到的牌照,會得到公眾尊重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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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台和港大昨日達成和解, 法院解除對商台的臨時禁制令, 但對泄密者(即身份不詳的被告)的臨時禁制令則仍然有效, 在今日的聆訊中, 法庭決定延續臨時禁制令至下次聆訊日期為止,
" 被炒烈士 " 在她的 " 網絡大口組 "指出, " 據聞他(何驥)在公司參與程度很高, 今次商台「跪低」, 老闆何驥責無旁貸 ", 更指 " 他(何驥)在續牌後大有機會出售商台圖利 " , 所以 " 不會想做任何事令續牌有負面影響 ", 結語指 " 出賣靈魂得到的牌照, 會得到公眾尊重嗎? "
" 被炒烈士 " 的言論建基在商台主席何驥可能在商台續牌後出售圖利, 所以在港大臨時禁制令事件上 " 跪低 ", 更質疑 " 出賣靈魂得到的牌照, 會得到公眾尊重嗎 ? ",
在法律面前, 在傳媒道德與操守上, 無論怎樣看, 港大泄密事件都不能說是涉及重大公眾利益, 指涉及 " 重大公眾利益 " 的人士衹是自說自話而已, 所以在這種情形下, 泄露港大保密的校委會會議, 便有侵犯港大會議保密原則的行為, 法庭批出臨時禁制令, 顯然是基於質疑事件是否與 " 重大公眾利益 " 有關, 抑或衹是港大人事聘任上的糾紛, 根本與公眾利益無涉,
" 被炒烈士 " 把商台「跪低」的責任歸咎於商台主席何驥, 指何驥 " 從未展示對傳媒工作很大興趣或抱負 ", 坊間估計何驥 " 在商台續牌後(可能)出售圖利 ", 更拉扯上 " 向被指港大風波幕後黑手的梁振英釋出善意, 改變梁對商台敵視 ",
傳媒業界人所共知, 商台的掌舵人是副主席余琤, 正如 " 被炒烈士 " 所言, 何驥 " 從未展示對傳媒工作很大興趣或抱負 ", 商台事務實質上是由余琤主持, 奇怪的是 " 被炒烈士 " 不把余琤揪出來批鬥, 更隻字不敢提余琤, 把商台「跪低」的責任完全扣在 " 不問台事 " 的何驥身上, 而為了自圓其說, 在無任何證據下, 就指何驥 " 在商台續牌後(可能)出售圖利 ", 所以令致商台在港大事件上跪低, 做法正切合" 被炒烈士 " 一貫的 " 吹水唔抹咀 " , " 屈得就屈 " 的作風,
今次商台和港大昨日達成和解, 法院解除對商台的臨時禁制令, 是踏實的做法, 不願捲入港大事件的法律訴訟旋渦之中, 更與 " 泄密者 " 劃清界線, 脫身事外, 利用商台廣播節目兩次泄密的是陳志雲, 在今時今日的政治生態環境下, 如果商台勸喻陳志雲不要再播出新的會議錄音紀錄, 無疑會引來黃絲及撐陳文敏組織團體的圍攻,
但如放任陳志雲利用商台資源行自己理念的 " 行為 " , 則商台無疑便會捲入法律訴訟旋渦, 看撐陳文敏的組織團體蜂擁而出, 要與商台 " 共患難 " 作為被告人, 便知這是強行 " 打鴨子上架 ", 脅持著商台這傳媒打這場 " 官司 ", 在這種情況下, 商台如不及早抽身而出, 難保會陷入更深,
" 被炒烈士 " 指 " 陳志雲在其節目中說:「我哋今日攞到一段聲音檔案紀錄, 裡面係全程, 我哋可以聽到佢哋發言, 其中一個發言者係李國章」", " 似乎暗示商台取得所有的發言紀錄(真的是商台而不是陳志雲嗎? ) ",
如果有人失卻理智, 再次透過商台電波播出新一輪的錄音, 商台更難以脫身事外, 所以商台 " 快刀斬亂麻 " , 和港大昨日達成和解(港大亦不願對傳媒窮追猛打 ), 脫身事外, 相信經此一役, 商台會收緊在節目中播出非自己製作的錄音資訊審視程序, 以免再引起不必要的法律訴訟, 當然, 如涉及重大公眾利益的, 仍然可以履行傳媒監察, 向公眾披露, 至於是否違法, 就讓法庭去裁決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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