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18集會變非法集結遊行,雖然過程並無大型堵路及破壞社會設施,圍堵警署及放火等行為,但仍屬違法,警方不出動取締是屬忍讓包容,但日昨所謂民間記者會卻指因警方不作出挑釁,所以(違法) 遊行沒有暴力場面出現,在平和氣氛下進行,
這等扭曲事實,指鹿為馬的手法,衹會令市民對這等樣人的印象大打折扣,須知在歷次大型暴亂事件中,都是違法人士首先擾亂社會秩序,破壞社會設施,甚致影響到市民生命財產安全,警察才作出取締,警察是被動的一方,違法人士是主動的一方,幾時變成是警察向違法人士挑釁這麼滑稽,
由於違法人士的武鬥"攬炒", 在警方轉以圍捕取締的強硬政策下佔不到便宜,近日就改變策略,不斷以"市民"身份申請集會遊行,意圖長期凝聚群眾力量,以無間斷方式延續同路人及支持者每周及假期上街向政府施壓,甚至希望能延續到十一國慶再來一齣"大龍鳳",
這等行為可以稱之為"軟暴力", 進可攻退可守,平和集會遊行可以立時轉變為"硬暴力", 破壞社會秩序的暴亂,政府不能掉以輕心,
經過癱瘓機場一役,政府應下定決心,首要是保護特區的重要設施,儘快頒布行政命令,嚴禁任何人士非法阻礙或干擾機場(包括出入境大樓) ,碼頭,車站(包括干擾鐵路系統正常運作在內) ,供水,供電,等重要設施的正常運作,違則重罰,這等行政命令沒有削弱到市民遊行集會的基本權利,相信就算西方國家亦不能說三道四,
而這等設施關係到市民日常生活息息相關的範疇,政府作出保護性措施相信會獲得廣大市民的支持(當然,唯恐香港不亂的人例外),
如此一來,保住了香港對外交通的命脈,亦維持了社會重要設施的正常服務不受干擾,
到了這一步,違法人士在武鬥敵不過警方的強力取締,干擾或阻礙特區重要設施運作又可能招來重罰的情況下,"攬炒"的違法人士就衹能走回舊路,一是上街堵路,一是重演違法佔中,但兩者都是損及市民的基本權利,對政府影響不大,但可能招來民憤,失卻市民的支持,甚至影響到盲撐他們的反對派黨團人士在選舉中的選情,
須知如果影響到反對派黨團人士在選舉中的選情,令立法會議席少於三分一的話,在重要議案上便失卻否決權,如果違法人士不顧一切"攬炒"的話,衹會促成23條的立法,
就目前的形勢而言,特區政府有中央在背後的支援,不可能發生警察不能應付的重大社會暴亂事件,違法人士衹能游走在法律的灰色地帶,爭取擾亂特區社會秩序的空間,
但來去都衹能是上街遊行集會,堵路,罷工又變成(干擾鐵路運作) 強迫市民"被罷工"的笑話,至於罷課嘛,對社會影響不大,傷不了政府經脈,衹要政府沉著應付,就像違法佔中一樣,堵路79天又如何?還不是引起市民的反感,要自找台階,灰溜溜的遺下空無一人的帳幕讓警方清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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