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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了一個人,也活埋了人性    [ 屈穎妍 ]
hkgpao 專欄 2020年8月26日


家家有本難唸的經,不是家人,無權過問,尤其當悲劇發生時。


去年9月,15歲女學生陳彥霖全身赤裸的浮屍被發現在油塘對出海面,當時正值黑暴,黑暴支持者不斷妄想陳彥霖是被警方謀殺,儘管陳彥霖就讀的香港知專設計學院已公開16條校內CCTV片段,證明陳女失蹤當天一直獨自一人且精神狀態有異,但黃絲們完全不相信。


政治瘋狂除了令社會失智,最卑鄙就是影響死者一家。每月的月祭,已不斷往死者家人傷口灑鹽,昨天(24日)死因庭開審,陳媽媽及外公出庭作供,講述陳女有過自殺前科、死前幾天精神狀況異樣,一步出法院,竟遭幾十名黃絲圍攻咒罵,說她是「戲子」、「假老母」、「收錢死全家」……


原來,只要事實不符他們劇本,不合他們口味,通通不得好死,這就是他們追求的民主?在法庭上道出真相後就要被圍剿,這就是他們要的法治?


這一年,看盡香港人的敗壞,看盡人性的泯滅,但沒想到原來我們的社會已禽獸不如到這地步。


看庭上供詞,這家庭本來就有本難唸的經。陳母2004年未婚產女,生了彥霖,母女倆跟彥霖生父共住了三年,因他染上毒癮並對母女家暴,於是陳媽媽帶同彥霖離開了這男人,把女兒交由外公照顧,自己因要搵食獨自居住,一星期跟女兒見一次面,平日每天Whatsapp通訊。


外公在庭上敘述陳彥霖失蹤前的狀況:凌晨時分仍見彥霖在房間執拾東西,又坐在房內發呆說:「執極都執唔完,又有人喺耳邊同我傾計,唔俾我瞓。」


陳媽媽說,有晚凌晨女兒忽然傳她一張童年合照說:「多謝媽咪帶我嚟呢個世界」、「媽咪我好愛你」,之後,女兒就失蹤了。


不過是一些事實的陳述,沒有立場、沒有抱怨、沒有臆測,講完,竟然就在法院門口遭到無恥謾罵,而圍在旁邊助攻的記者竟無人反問一句:「請問你們是死者貴親?你們認識陳彥霖嗎?你們憑甚麼說陳媽媽和陳外公在說謊?」


因為昨日的滋擾,今天(25日)研訊時法官特別讓陳媽媽及陳外公在特別通道出入法院。我不明白,大家為甚麼只會斬腳趾避沙蟲?香港法例第504章《死因裁判官條例》第47條明明寫著:「凡任何人在研訊過程中或往返研訊地點途中,故意侮辱死因裁判官、協助死因裁判官的人員或證人,均屬違法。」


早就聽法律界人士說,香港的法例其實寫得很周全,懂用、肯用、敢用,根本就不需要國安法。這又是一個例證,長期的姑息養奸,不單縱大了賊性賊膽,更連人性也一併活埋了。


原載:經濟通
原圖: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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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因庭開展聆訊陳彥霖事件,傳召相關人士上庭作證,陳彥霖母親及外公亦在其列,令人意外的是,兩人作供後離開法庭,竟被人滋擾辱罵,


死因庭的召開是要找出陳彥霖死亡的原因,有法定的權力傳召證人出庭作供,對於證人的身份,當然要經過核實程序,難以相信會有人假冒陳彥霖母親出庭作(偽) 證,可就有人相信了,在庭外向作證完的陳彥霖母親滋擾辱罵,否定她是陳彥霖母親的身份,


更令人詫異的,是這等人與陳彥霖並無親戚關係,卻如此激動,究竟他們是什麼人?他們與陳彥霖一家很熟嗎?在此之前他們有見過陳彥霖的母親嗎?可以如此肯定出庭的陳母是假的,那又為什麼不向法庭投訴而要在庭外作出滋擾?


無疑,他們是相信在網上流傳的謠言,更相信陳彥霖一家已被 " 殺人滅口 " , 所以要為陳彥霖一家討回公道,


但事實終歸是事實,陳彥霖母親的出現粉碎了網上的謠言,活生生的站在他們面前,可他們還是堅持不相信陳母還在人間,堅持相信網上的 " 殺人滅口 " 謠言是真的,所以就有這樣的一齣鬧劇,滋擾追罵陳彥霖母親,


稍為有點智商的市民,都會質疑這等樣人的精神狀況是否正常,否則為何會相信如此瘋狂的謠言,指陳彥霖一家遭殺人滅口這般荒誕,


可惜就有人相信了,還信到十足,不停的攪追悼集會要為陳彥霖討回公道,日昨還弄出在法庭外滋擾辱罵陳母的鬧劇,如果說這等樣人的精神沒有問題,著實令人難以置信。


後記:


就陳母作供後在法庭外被滋擾辱罵,有法律界人士指出,香港的法例其實寫得很周全,懂用、肯用、敢用,根本就不需要國安法,這也是的,難道港英時期就沒有叛逆罪嗎?回歸後特區法例法規絕大部份承自港英時期,衹有某些字義上的修改而已,


就如近日涉及黑暴肆虐的案件,每控以暴動罪而不是以往常用的非法集結罪,暴動罪的最高判刑是監禁十年,誠然是比非法集結罪最高判刑的三年為重,為何相同性質的案件,前後會有不同的起訴處理方式,這真要問問律政司了,


不過可肯定的是,以往的同類案件律政司都是採用較寬鬆的手法處理,以較輕罪名起訴,而法庭又採用較寬鬆手法處理,以較輕刑罰判刑,這就皆大歡喜,


不過,自從律政司刑事檢控專員宣佈將於年底辭職後,律政司就像打了雞血似的,以往拖延的案件都紛紛擺上日程,連大鱷及議員都敢 " 郁 ", 涉暴案件的控罪亦由非法集結升級至暴動罪,


法庭亦相應收緊保釋條件,收繳被告人的旅遊證件禁止離港,罪成判刑亦不若以往的寬鬆(當然,黃官例外), 這輪互動對保釋候審或被捕候查的黑暴誠然是壞消息(難怪近日 " 出公海釣魚 " 的費用不斷提高至6位數字) ,

不過筆者就疑惑,律政司的改轅易轍一改以往的作風,是否與刑事檢控專員的辭職有關,這位仁兄究竟是紅面還是白面,是忠的還是奸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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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友垂注,由於網站植入式廣告泛濫,近日更升級為視頻廣告,而此等廣告與筆者撰文內容無關,為免網友誤會,特此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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