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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石頭02  

石頭與槍 [ 屈穎妍 ]
hkgpao 2018年11月 04日
https://hkgpao.com/articles/235478

【屈穎妍@HKG報首發】有一本名著叫做《菊花與劍》,內容是對日本國民進行了文化人類學的研究;最近有個現象叫做「石頭與槍」,反映的則美國人對犯法行為格殺勿論的決心。

而提出這觀點的,是美國總統。

近日有南美人組成非法移民隊伍,正穿越墨西哥,預計未來幾周會抵達美國與墨國接壤的邊境。總統特朗普警告說:「這些『非法大篷車』將不會被允許入境,車上的人應該現在就回頭……如果有人朝美墨邊境扔石頭,駐守的美軍可能會朝移民開槍……我是不希望出現這種情況,但任何投擲石塊的人都會被認為是在使用武器,因為當你被石頭擊中臉部時,和被武器打中不會有太大區別。」

執法者開槍鎮暴不為過

香港警隊真的要感謝特朗普,他完美演繹了對付暴力的國際標準,下回上法庭,再聽到什麼「手無寸鐵」的理由,請搬出世界警察的這句話:被石頭擊中和被武器打中不會有太大區別。

無論旺角暴徒的磚,還是金鐘示威者的矛,暴力就是暴力,以暴力挑戰執法者,人家開槍回敬,亦不為過。

早前看中央電視台的《軍事紀實》,詳述一名武警特戰隊員如何在玉米田當場開槍轟斃兩名沒武器的恐怖分子,這些新聞若落入香港黃媒手中,一定會被渲染成「警察屠殺少數民族」的「醜聞」,然而,當紀錄片把案件重演,大家就明白為什麼武警會選擇把那幾個新疆人當場轟斃。

那是2008年的案子了,當時9名恐怖分子在新疆一村落殺害無辜村民後逃竄,藏匿在一片玉米地。武警新疆總隊的特戰隊接到任務,立即展開拉網式搜索。玉米地很大很廣,密密麻麻,走在裏面根本無法知曉前方情況。特戰隊員劉志軍在前行搜索時,被突然竄出的恐怖分子以長矛刺進了嘴,當場掉了6顆牙齒,滿嘴滿臉血流如注。

批警方前 有回帶了解?

劉志軍不顧重傷,順勢一個後倒,舉槍、上膛、瞄準,當場就擊斃了兩名襲擊他的在逃恐怖分子。

所以許多事,要看的不是一個開槍的畫面,而是執法者舉槍之前,到底發生過什麼事。香港人很感性,看到警察放催淚煙、看到交通警在大街上鳴槍、看到警官向鬧事者揮棍,就會說,他們手無寸鐵,又沒做什麼,為什麼要如此對待?

真的「沒做什麼」?有本事就倒帶看看吧!

今天特朗普清楚告訴大家,什麼是武器?武器不一定要鋒利、不一定要有子彈有火藥,一塊石頭一舊磚、一支長矛一碌竹,都是武器。有句廣東話叫「蟻多『嬲』死象」,即是說,一群瘋狂的人聚集起來,其實已是武器。

原圖:文匯報、星島日報、大公報
http://paper.wenweipo.com/2017/11/03/HK1711030019.htm
http://std.stheadline.com/instant/articles/detail/290795-%E9%A6%99%E6%B8%AF-%E3%80%90CY%E4%B8%8D%E5%8F%83%E9%81%B8%E3%80%91%E6%A2%81%E6%8C%AF%E8%8B%B1%E4%BB%BB%E5%85%A7%E9%A2%A8%E6%B3%A2%E4%B8%8D%E6%96%B7+%E6%94%AF%E6%8C%81%E5%BA%A6%E6%AF%8F%E6%B3%81%E6%84%88%E4%B8%8B++
http://news.takungpao.com.hk/paper/q/2017/0317/343123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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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任何投擲石塊的人都會被認為是在使用武器, 因為當你被石頭擊中臉部時, 和被武器打中不會有太大區別 " ----- 美國總統 特朗普 ------

那些經常把普世價值掛在咀邊, 以美國馬首是瞻的反對派黨團議員人士, 聽了特朗普對於用石頭攻擊執法者的 " 定義 " 時, 未知有何感想? 那些在旺角暴動中審訊中輕判暴徒的司法人員又有何感想?

擲石不在於是否擲中目標, 而是如特朗普所指 " 當你被石頭擊中臉部時, 和被武器打中不會有太大區別 ", 不能以擲不中目標就不算 " 使用武器 " ( 特朗普說的,筆者疑惑特區法官亦有"同感" ) ,

其實當你拿起石頭擲出時, 已屬有意圖的構成意圖傷害他人身體罪行,

誠如屈穎妍所說 " 許多事, 要看的不是一個開槍的畫面, 而是執法者舉槍之前, 到底發生過什麼事 ", 一塊磚頭擲不到執法者, 但磚頭如雨下的時候, 執法者是否有自衛自保的權利呢?

記得在違法佔中前, 有台獨份子來港向參與違法佔中激進黨團人士 " 教路 ", 無論你幹了什麼, 當你面對警察時便要舉起雙手, 讓在場的傳媒記者拍到你沒有進行攻擊行動的一面, 質疑警察的 ( 拘捕 ) 行動是否合法合理,

舉起雙手便沒有幹過違法的行為了嗎? 不要說笑了, 這等自欺欺人的行為, 就有如強姦犯事後被捕時, 辯稱我褲子好好的沒有脫下, 那能幹出強姦行為一樣, 磚頭擲出了自然沒有 " 武器 " 在手啦, 強姦完了有誰還會不穿褲子通街跑? 這種偷換概念意圖脫罪的想法, 虧有人想的出, 又有弱智的人跟著做, 直把警察與市民當作傻瓜.

07石頭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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