駐軍碼頭公聽會拉布變甩底
香港太陽報 2013年11月5日
http://the-sun.on.cc/cnt/news/20131105/00407_052.html
【本報訊】中環海濱關注組揚言發動逾千人出席城規會公聽會「拉布」,以阻撓將部分海濱用地改劃作駐港解放軍碼頭的建議,城規會於是規定每人最多只可發言十分鐘「剪布」。豈料原定有近六十人出席的首場公聽會,最後僅得七名反對人士現身,「拉布」變「甩底」。關注組成員、立法會議員陳家洛用盡發言時間遭「熄咪」後,便以城規會不尊重發言人士為由拉隊離場,結果二十四名城規會委員呆等了大半天,都只聽到陳家洛和一名支持改劃建議的人士意見,浪費時間和公帑。
陳家洛不忿被熄咪
城規會早前就軍用碼頭改劃建議收到近二萬份書面意見,逾千人要求親身出席公聽會,城規會決定將每人發言時限訂於十分鐘後,仍須預留共十六日舉行會議。其中昨日舉行的首場公聽會原定有近六十人出席,但最後只有八人現身,當中七人為反對人士。
獲安排第二位發言的陳家洛,獲他人授權代為發表意見,即合共可發言二十分鐘。他引述內地官方文件指出,軍事用地不可轉交他人作非防務目的,質疑政府承諾開放碼頭予市民使用屬誤導。二十分鐘過後,陳家洛仍拒絕終止發言,遭數度「熄咪」,終與其餘六名反對人士離場抗議,令會議因無人出席發表意見而被迫休會,至下午三時許再宣布提早散會。關注組傍晚再表示,如城規會不取消發言時限,便會繼續杯葛公聽會,意味原定長達十六日的城規拉布戰或無疾而終。
而早上還有現身公聽會的保護海港協會顧問徐嘉慎,下午發表書面聲明,宣布即時辭任所有公共事務及由他創立的保護海港協會,指最近連串事件,使他感到不能再為香港公共事務貢獻。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 城規會早前就軍用碼頭改劃建議收到近二萬份書面意見, 逾千人要求親身出席公聽會, 城規會決定將每人發言時限訂於十分鐘後, 仍須預留共十六日舉行會議。其中昨日舉行的首場公聽會原定有近六十人出席, 但最後只有八人現身, 當中七人為反對人士。"-----
這反映出什麼情況? 近二萬份書面意見, 逾千人要求親身出席公聽會, 可到場現身的衹有八人現身, 當中七人為反對人士, 為什麼有逾千人要求親身出席公聽會, 而到場現身的衹有八人現身, 當中七人為反對人士,
二萬份書面意見不是少數目, 逾千人要求親身出席公聽會也不是少數目, 城規會決定分兩日召開公聽會, 並作出每人發言時衹限十分鐘是否合理, 市民大眾自有公論, 總不能讓反對人士無止境的 " 發言 " 下去吧,
不過, 就令人懷疑是否真的有這麼多人 " 關心 " 軍用碼頭改劃建議, 是否真的有這麼多人 " 要求親身出席公聽會 ", 日昨出席公聽會的人數, 更令人疑惑這 近二萬份書面意見, 逾千人要求親身出席公聽會是否一場政治操作的把戲, 衹因碼頭是涉及(解放)軍用, 就惹來這麼多麻煩, 如果碼頭是民用的話, 規劃沒變, 泊船的性質沒變, 是否又會惹來這麼多麻煩成疑,
同是碼頭, 衹是 " 軍用 " 與 " 民用 " 字眼上的差別而已, 在港英時代, 駐港英軍總部佔據了中區海濱一大幅土地, 與建了軍用碼頭設施, 並未開放給市民使用, 又不見這些人提出抗議, 何況在中區海旁設立駐港部隊軍用碼頭, 是特區政府遵照中國政府和英國政府於1994年簽署的《軍事用地協議》中訂明, 在中區灣仔填海計劃內的最終永久岸線靠近中環軍營處預留150米岸線, 以供回歸後後興建軍用碼頭之用, 而駐軍亦已承諾在碼頭不作軍事用途時, 會開放予香港市民使用, 真不明這等人反對些什麼?
其實駐港解放在昂船洲已建有碼頭船塢等軍事設施, 要用到中區軍用碼頭的機會根本不多, 但在中區保留軍用碼頭設施, 衹是名義上大於實質上的用途, 例如有軍艦訪港, 開放給市民參觀的話, 就可選擇在中區軍用碼頭停泊, 市民不用大老遠跑到昂船洲去, 而駐港部隊的領導, 如要到昂船洲基地亦可以利用這裡的設施,
問題是如果碼頭是軍用碼頭的話, 軍艦停泊與駐港部隊使用當然沒有問題, 但如果不是軍用碼頭而是民用碼頭的話, 就有可能在社會上引起爭議, 質疑解放軍艦隻與駐港部隊為什麼要佔用民用碼頭資源, 在特區當前的政治生態環境, 這不是沒有可能發生的事,
而徐嘉慎這 " 有身份地位論 ", 老實說, 筆者實在不感恭維, 有身份地位又怎樣? 這是公聽會, 是公眾聽證會, 與會人士都是市民的身份, 有規矩就要遵守, 沒有什麼 " 有身份地位的人士 ", " 沒有什麼 " 我在此的時候你仍未出現 ", 徐嘉慎的論調怎地聽來這麼 " 封建 ", " 有身份地位 " 就可以凌駕於與會眾人之上嗎? " 我在此的時候你仍未出現 ", 城規會委員就要聽他的嗎? 如果是這樣的話, 根本就毋須召開公聽會, 找來一批 " 有身份地位的人士 ", 再加上徐嘉慎這位 " 老前輩 " 閉門會議下決定就可以了, 這算是 " 公聽 " 嗎?
留言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