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情:政治解碼:廉政出手泛民腳軟
香水東方日報 2015年3月29日
http://orientaldaily.on.cc/cnt/news/20150329/00176_103.html
遲到好過無到,泛民立法會議員收取肥佬黎政治獻金醜聞爆發將近八個月,立法會議員個人利益監察委員會終於決定對將捐款「袋住先」的工黨李卓人和社民連長毛展開調查。大難臨頭各自飛,李卓人二人最終也逃不過被立法會拷問的命運,足見他們水洗難清,隨時淪為民望負資產,連泛民也不敢攬上身。
議監會共有七名委員,建制派佔四,泛民佔三,擔任主席的民建聯葉國謙一般不投票,所以兩邊形成均勢。而這正是委員會拖到今時今日才拍板調查的原因。政界透露,李卓人和長毛一直無法為收款指控自圓其說,三名建制派委員早已要求「做嘢」,但包括劉慧卿在內的三名泛民委員一直以各種藉口拖延,直到近期工黨中人頻頻被廉署「請飲咖啡」,才立場軟化同意調查,顯然不是巧合這麼簡單。
生仔亦不知仔心肝,劉慧卿等雖與李卓人、長毛同穿一條泛民褲子,但畢竟不是他們肚子裏的蟲,究竟二人是否真的和盤托出,將內情如實相告,泛民人士心中也沒有把握,不可能貿貿然押上自己的名聲,更不可能押上黨的命運。說到底,廉署這張反腐利器雖然被指已經生銹,但爛船也有三斤釘,接二連三傳召工黨的人問話,足見已掌握不少內情,到了這個時候,還有誰敢攬案中「人」?
該名政界人士指出,立法會不是偵查機構,破解獻金案的可能性不大,但至少有機會傳召肥佬黎作供,屆時整個泛民亦難置身事外。正所謂,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為。肥佬黎在短短兩年間向不同泛民政團及個人秘密捐出合共四千萬元,必有不為人知的內情,只要露出任何蛛絲馬迹,足以登上新聞頭條。如此看來,泛民如今應該希望調查盡快展開才對,如果新一輪醜聞留到年底才引爆,年底區議會選舉隨時「屍橫遍野」。
王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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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議員個人利益監察委員會終於決定, 對將捐款「袋住先」的工黨李卓人和社民連長毛展開調查, 雖然說這衹是 " 道聽途說 ", 資料從傳媒得來, 而廉署亦未作出拘捕行動, 但過往立法會泛民黨團組織議會把這等" 道聽途說 ", 資料從傳媒得來的事件擺上立法會還少嗎?
工黨三名議員都曾被廉署 " 請飲咖啡 ", 還不止一次, 可見形勢險峻, 年底區議會的選舉倒還罷了, 在佔領行動及綑綁否決政改的陰霾下, 泛民黨團組織早已 " 打定輸數 ", 但來年的立法會選舉就不容忽視, 如果肥佬黎獻金事件在立法會選舉年被引爆, 泛民黨團組織的選情便會受到重大打擊, 那倒不如棄車保帥, 在今年內便引爆了這炸彈, 以免被建制派拖延至來年立法會選舉才來調查聆訊,
筆者倒認為建制派巴不得把事件拖延到16年才將兩人" 落鑊 ", " 慢火煎魚 ", 才放任立法會議員個人利益監察委員會的泛民委員 " 拉布 ", 何況就算廉署起訴兩人, 都不是三五七個月可以提上法庭排期聆訊, 又不可能是短期可以審結, 建制派拖到來年才 " 做嘢 ", 時間啱啱好,
何況在選舉年, 這等事件不在乎是否罪名成立, 衹是在審訊過程中, 媒體的報導便對選情造成莫大影響, 曾收受肥佬黎政治獻金的泛民黨團議員, 就如公民黨大狀反對23條的金句 " 猶如一把刀懸在頭上, 隨時會劈下來 ", 令他們的政治生涯劃上句號, 甚至犯上官非, 瑯璫入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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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閱讀 :
捐款醜聞:立會查長毛李卓人 或傳召黎智英
香港東方日報 2015年3月25日
http://hk.on.cc/hk/bkn/cnt/news/20150325/bkn-20150325163740157-0325_00822_001.html
【on.cc東網專訊】東方報業集團去年揭發壹傳媒集團前主席黎智英,在短短兩年多內,向不同泛民政團及個人秘密捐款合共逾4000萬元,當中五名現任立法會議員工黨李卓人、社民連梁國雄、民主黨涂謹申、以及公民黨的梁家傑和毛孟靜,從未向立法會申報有關捐款利益。立法會議員個人利益監察委員會(議監會)經過多次閉門會議,周三(25日)終於決定就李卓人及梁國雄的違規投訴展開正式調查,不排除會傳召黎智英到立法會作供。如調查結果證明有議員違規,議監會有權提議彈劾兩人。
根據本報取得的機密文件,該五名泛民議員收款金額由30萬至150萬元不等。其中毛孟靜因涉嫌收款時仍未當選,議監會依例不能展開調查。梁家傑因能夠出示單據及戶口資料,證明有關捐款是為真普選聯盟「收住先」,不涉個人利益,其後亦獲「放生」。
至於聲稱是為所屬政黨收款,但同樣曾將部分或全部捐款「袋住先」的梁國雄及李卓人,議監會周三則以大比數通過展開正式調查。
至於聲稱根本無直接收過有關捐款的涂謹申,據悉因未能提供充足資料證明清白,議監會意見分歧,最後投票時出現3票贊成、3票反對的「打和」局面。議監會稍後向立法會大會提交進展報告時,向其他議員匯報涂謹申個案的情況,然後再決定是否展開調查。
根據《議事規則》及議監會的調查程序,議監會有權傳召任何議員或其他人士作供,包括本案「金主」黎智英。若調查證實有議員違規,議監會可建議向有關議員作出訓誡、譴責、暫停其部分職務和權利,以至建議進行彈劾取消其議員資格,惟後者必須取得3分2議員支持才能通過。
李卓人聲稱歡迎議監會展開調查,自爆之前已向委員會作供,再獲邀作證亦無問題,認為正式調查有助獲取更多資訊,希望可還他一個清白。他再次重申自己只是代工黨收取捐款,不涉個人利益,故一直沒有申報。問及應否傳召黎智英作證,他則推說應由議監會自行決定。梁國雄同樣表示歡迎議監會調查,聲言之前已經清楚交代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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