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地鴻爪:包庇犯罪 等於同謀
香港太陽報 2015年11月11日
http://the-sun.on.cc/cnt/news/20151111/00418_004.html
立法會烏煙瘴氣,早就搞到神憎鬼厭。上周成功剪布令創科局過關的財委會主席陳健波為同僚的表現感到羞恥,建議議員減薪,自己更願意帶頭減薪一半,還認為要對拉布議員施以扣薪懲罰。如果能夠落實,市民必定舉雙腳贊成,可惜正如西諺所云,火雞不會投票支持復活節,指望政客支持同自家荷包過不去的建議,簡直與虎謀皮。
立法會議員月薪九萬多,一年還有兩百多萬元的津貼,納稅人對議員不薄,但他們如何對待納稅人呢?不是拉布就是流會,不是掟嘢就是爆粗,然後扮作不情不願的樣子被請出立法會,賺足曝光率,輕輕鬆鬆又一天。
不拉布的也好不了多少,要麼遲到早退甚至缺席,要麼在議事堂上魂遊太虛,看艷照、睡覺或者剪指甲,醜態百出。就說上周那次流會吧,反對派有十多人缺席,建制派有二十多人缺席,其中包括立法會主席曾鈺成。換作一般打工仔,如此作風散漫早被扣薪或炒魷魚了,然而這班人是尊貴議員,享有特權,政府怕他們,市民也無奈其何。畸形的選舉制度,令這班政客有恃無恐。
拉布流會還在其次,最令人無法接受的是公然護短,藏污納垢。五名反對派議員去年被揭發秘密收受淫賤黎的政治黑金,明顯違規,然而立法會議員個人利益監察委員會舉行聆訊,查來查去得個吉,又不了了之。原因是該委員會由三名建制派及三名反對派組成,結果是三票對三票,將五名議員全部放生,令人側目。事實證明,反對派政客只問立場,不分是非,大玩雙重標準,別看他們平時站在道德高地,一副為民為公的模樣,對別人的一件小事都揪住不放,但當輪到自己人犯錯時就換了一副面孔,全力保駕護航。
看到別人犯罪不去制止已經是不道德,看到別人犯罪不制止還打掩護,那就是共犯結構了。如果有一天這些政客通過普選執掌權柄,肯定比最壞的獨裁者還要壞。
香桐仁 評論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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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名反對派議員去年被揭發秘密收受淫賤黎的政治黑金, 立法會議員個人利益監察委員會日前進行聆訊, 結果是五名議員全部 " 放生 ", 事件經傳媒報導, 而涉及人士亦向媒體承認曾 " 捐出 " 鉅款, 事實俱在, 問題在於收受的議員是否有就收受利益作出申報, 身為公職人員收受利益就算經已申報, 但是否有涉及防止賄賂條例成疑, 何況經已有市民向廉署舉報, 立法會議員個人利益監察委員會的調查, 結論是五名議員全部 " 放生 ", 令人驚訝,
個人利益監察委員會屢在具爭議性甚或政治性的事件上, 往往由於政治立場而未能作出正確且符合公眾期望的裁決, 例子不勝枚舉, 這次涉及收受 " 黑金 " 事件的議員可以 " 脫身事外 ", 更給予市民 " 權在我手, 衹問黃藍, 不問是非 ", 不問是否可以向市民交代 , 但投反對票的議員忘記了他們亦需向選民交代.
事件又帶出另一個問題, 立法會立法會議員個人利益監察委員會的閉門聆訊, 是否有違市民的知情權呢? 在港大陳文敏事件校委會的討論上, 有人認為涉及重大公眾利益, 市民的知情權, 那立法會議員個人利益監察委員會聆訊的事宜, 無疑比校委會的討論更涉及重大公眾利益, 市民更應有知情權, 那立法會議員個人利益監察委員會的聆訊, 又是否應取締閉門會議方式, 全程向公眾公開, 由電視直播, 讓公眾監察, 這涉及重大公眾利益, 及市民的知情權嘛!
那些 " 關注港大 " , 捍衛公眾利益及市民知情權的團體組織人士, 為什麼又不關注一下立法會議員個人利益監察委員會的 " 閉門聆訊 " 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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