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角暴力衝突】被質疑「義務幫暴徒」 楊岳橋:捍衛法治與基本人權
香港明報即時新聞 2016年2月11日
http://news.mingpao.com/ins/instantnews/web_tc/article/20160211/s00001/1455194020147
旺角日前爆發暴力衝突,新界東補選候選人、公民黨楊岳橋,初一晚徹夜在旺角警署提供法律支援,被批評「義務幫暴徒」。楊在facebook發文回應指,即使「我不認同一個人的行為,不等如我能漠視他們的法律權利被侵犯」,因為他相信法治,對方有沒有罪,應由證據、法官和陪審團定奪。
楊岳橋表示,他是一個有獨立思考的人,亦是一位執業大律師,之後才是一名公民黨執委與新東補選候選人。他反問「一個年輕人被拉被鎖後那種徬徨無助,你見過嗎?」、「那些在報案室苦候的家長眼神,你見過嗎?」
他補充,當日協助兩名求助的當事人,均不是新東選民,他看不到不協助的理由,因為這是捍衛香港人堅守的法治與基本人權。及後有更多律師參與,他便在協助求助者後離開。
對於有人說公民黨操控他,他認為有關言論「與李國章把梁家傑說成大毒梟無異」;若指他是「賄選」,則更加捕風捉影,無中生有。
至於旺角衝突對選情的影響,楊直言自己輸的機會不小。他表示自己會「保持集中,全力以赴地帶來改變」,直言輸贏不重要,只在意是否守得住對抗強權的關鍵一席。
然而,「如果這次失敗換來梁振英小人得志式的笑容、換來建制入場修改議事規則,令出賣港人的法案通過」,楊稱「會非常不甘心」,因為香港會成為大輸家,但在此風雨飄搖之時,「我還是相信香港人」。
新界東補選參選人除了楊岳橋,還有民建聯周浩鼎、獨立方國珊、新思維黃成智、獨立梁思豪、無黨派劉志成、本土民主前線梁天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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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岳橋的論調 " 他相信法治, 對方有沒有罪, 應由證據、法官和陪審團定奪 ", 筆者亦十分認同, 但楊岳橋所屬的公民黨諸位大老, 過去進行的政治操作卻與楊岳橋的論調背道而馳, 對政府官員的道聽途說, 捕風捉影未審先判已是公民黨諸位大老家常便飯, " 對方有沒有罪, 應由證據、法官和陪審團定奪 " ? 門兒都沒有 ! 梁振英及他的管治團隊不知被 " 判 " 了多少回,
楊岳橋為在旺角暴亂中被捕人士提供義務法律支援有他的自由, 但被捕人士如涉及刑事案被告上法庭會有律師會的當值義務律師協助, 楊岳橋這 " 徹夜 "在旺角警署提供法律支援, 事前是否獲得被捕人士(或家屬)的委託與委任成疑, 如果事前沒有獲得被捕人士(或家屬)的委託與委任, 楊岳橋的自薦又是否合符法律程序成疑? 筆者更質疑, 楊岳橋從什麼途徑得悉被捕人士的資料, 逕行到旺角警署提供法律支援? 如果一個法律界人士在未曾獲得被捕人士(或家屬)的委託與委任, 而向警方聲稱是被捕人士的 " 代表律師 ", 又是否違反律師公會守則, 這點有待澄清.
但楊岳橋在社交網站facebook上載文章評論旺角暴亂事件時, 罔顧並扭曲了警察被針對襲擊的事實, 將暴亂事件定性為 " 警民對抗 " , 更指 " 大批無辜市民被執法人員打傷、警方無按程序胡亂向天開槍 ", 這等偏頗且無視事實的言論, 實難令人相信是出自一個曾接受法律訓練, 事事要講求證據的法律界人士之口,
在在回應暴亂事件時, 更輕描淡寫的指 " 部分示威者的行為, 如毆打警察、刻意襲擊記者、放火、掟磚等, 違反了法治社會的基本價值, 我理解如此抗爭源自於絕望 " , 衹是不能同意, 連譴責也欠奉, 如此這般的曾接受法律訓練的法律界人士, 令人側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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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閱讀 :
楊岳橋抹黑警員討好「本土派」
加拿大商報 2016年2月11日
http://www.todaycommercialnews.com/hk/7116
暴徒在旺角暴亂中襲擊警員、四處縱火,身為執業大律師的公民黨新界東候選人楊岳橋在社交網站facebook上載文章評論事件時,稱是因為特區政府禁止小販趁農曆新年擺賣,才令事件演變成激烈的「警民對抗」,又無視「本土派」暴徒的暴行,聲稱當晚「大批無辜市民被執法人員打傷、警方無按程序胡亂向天開槍」等警方「濫權行為」,是「法治社會不能接受」的,為討好「本土派」而抹黑警員。
楊岳橋在回應暴亂事件時,無視有警員被猛烈攻擊下向天開槍的事實,反稱「有警員涉違警察通例開槍驅趕,令情況更失控升溫」,又聲稱要「譴責暴力行為」,但他譴責的不是暴徒以磚頭襲擊警務人員,反而聲稱當晚「大批無辜市民被執法人員打傷、警方無按程序胡亂向天開槍」。其後,他才輕描淡寫一句:「部分示威者的行為,如毆打警察、刻意襲擊記者、放火、掟磚等,違反了法治社會的基本價值,我理解如此抗爭源自於絕望,但恕我不能同意。」
新界東候選人還包括:周浩鼎、方國珊、黃成智、劉志成、梁思豪、梁天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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