奧地利綠黨領袖稱被惡意針對 法院裁定fb須移除全部仇恨帖文
明報即時新聞 2017年5月10日
https://news.mingpao.com/ins/instantnews/web_tc/article/20170509/s00005/1494344228848
奧地利綠黨領袖早前在社交網站facebook遭人惡意針對,該黨入稟提控。當地法院周二裁定,fb須移除網站內全部仇恨帖文,單單阻止奧地利用戶讀到帖文並不足夠。一直要求社交網站打擊這些網上仇恨言論的民間組織人士視為勝仗。fb律師拒絕回應事件。
維也納上訴法院上周五已裁定fb須移除針對綠黨領袖格拉維什寧(Eva Glawischnig)的仇恨言論,稱只在國內屏蔽而沒移除帖文並不足夠。德國上月通過法例,若社交網站沒盡快移除仇恨帖文,可被判罰最高5000萬歐元(約4.24億港元);歐盟亦正研究適用於所有成員國的相關法例。
(BBC/路透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這是一件大快人心的事, 那些打著言論自由幌子, 在網絡上踐踏他人尊嚴, 侮辱他人的行為, 卒之獲得司法界正視, 認為的言論自由不能凌駕於他人尊嚴之上,
而德國亦通過法例, 若社交網站沒盡快移除仇恨帖文, 可被判罰最高5000萬歐元(約4.24億港元), 歐盟亦正研究適用於所有成員國的相關法例。
在特區, 社交網站仇恨帖文無日無之, 黃絲人士對目標人士的 " 仇恨貼文 " 排山倒海的經過社交網站向社會傳播, 對受害人構成困擾甚至造成精神上的傷害,
特區政府卻畏首畏尾, 埋首沙堆不願正視這問題立法規管, 不敢去動這個政治黃蜂竇, 但高唱人權自由的歐洲國家, 都紛紛立法取締這等網絡上的不當行為, 為什麼特區就畏首畏尾?
那些經常強調普世價值, 人權自由, 以西方國家馬首是瞻的反對派 " 正義 " 人士, 對制定相關法例 " 與國際接軌 " 應該舉腳贊成, 不應反對, 更不應拉布才是.
後記:
日月神報奧地利綠黨領袖稱被惡意針對這刞新聞標題 " 奧地利綠黨領袖稱被惡意針 ", 這 " 稱 " 字當真可圈可點, 表達出編採的取態, " 稱 " 嘛, 代表的訊息是 " 自說自話 ", 有不肯定因素存在, 可惜維也納法院不是這樣的看法, 而是 " 確有其事 ", 當事人不是 " 自說自話 ",
不過, 日月神報編採的埋首沙埋, " 自說自話 " 不是今日始, 就拿最近有關旺角暴動的法庭新聞而言, 日月神報編採仍然 " 堅持 " 以 " 旺角衝突 " 定調作報導, 扭曲事實, 向受眾及社會傳遞錯誤的訊息.
留言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