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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行管會02  

毛孟靜朱凱廸 衝擊議會傷保安 行管會只譴責 真係有用?
幫港出聲 2018年01月16日
https://silentmajority.hk/articles/59262

除咗譴責之外,大家建議仲有乜嘢方法恢復議會秩序?朱凱迪、毛孟靜玩鐵鍊自綁,又將防狼器拋來拋去。部分議員屢次存心搞破壞,立法會行管會淨係譴責真係有用?強硬啲好嗎?   ------ 幫港自講 ------

去年12月,立法會審議修改《議事規則》時,反對派拉布「無所不用其極」,毛孟靜拋出防狼警報器、朱凱廸用鐵鏈將自己鎖在座位等,其後多名反對派議員被趕走後再衝入會場抗議,簡直是流氓所為,有失議員身份!

昨日,立法會行政管理委員會向毛孟靜及朱凱廸兩人發出譴責信,並加強限制議員助理進入會議所屬樓層。立法會主席梁君彥指批評,毛孟靜曾扯跌保安,朱凱廸曾衝上主席台,令職員受輕傷,行管會決定發信譴責兩人的行為構成危險。

梁君彥警告,秘書處人員如識別有議員或議員職員示威,會發警告信,提醒他們有關做法或違反《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
被譴責的毛孟靜表示遺憾,但拒絕答應以後都不會再做。朱凱廸就指他們由選民選出,會為其行為及說話負責。

原圖﹕
毛孟靜fb
朱凱迪f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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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對派立法會議員的激烈行為, 令立法會職員受傷已不是首次, 但仍未能獲行管會正視問題, 衹是提出譴責了事, 令人有 " 議議相護 " 的感覺, 這也是的, 行管會成員都是議員(包括主席在內),

就算有反對派議員護短, 那建制派議員是幹啥的? 總被人家牽著鼻子走, 每次(有職員受傷)都輕輕放下, 譴責了事,

議員作出激烈行為, 令執行主席合法命令的立法會職員受傷, 已涉及刑事襲擊罪行, 不在特權條例保障之列, 不明議員的激烈行為接二連三令立法會職員受傷, 行管會竟不報警處理, 難道當真把立法會當作是治外法權之地? 特區執法司法都管不到?

不要忘記, 當日教授掟杯襲撃前特首梁振英被告上法庭判罰, 已說明議員(除特權條例保障範疇外)違法行為可被追究法律責任,

那為什麼有議員作出激烈行為, 令執行主席合法命令的立法會職員受傷, 行管會竟不報警處理? 立法機構立的法律法規自己都不重視, 不執行, 如何能令市民信服?

難道議員的身份比立法會職員更 " 尊貴 " ? 就可免除刑責? 立法會內的勞工界代表幹啥的? 連行管會衹提譴責, 得過且過的行為都不敢吭聲(反對派勞工代表則不提也罷), 那還說什麼爭取勞工權益, 保障工人權利,

誠然, 立法會職員薪高糧準, 為著飯碗無法不 " 骨聲吞咗佢 ", 但身為僱主的立法會, 竟任由議員作出激烈行為傷害僱員, 卻不為僱員討回公道, 這又是否屬無良僱主呢?

17行管會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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