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大講師遭「禁錮」課室5小時
東方日報 2019年10月9日
https://orientaldaily.on.cc/cnt/news/20191009/00176_007.html
【本報訊】反修例風波造成的社會撕裂蔓延至大專校園。理工大學專業及持續教育學院講師陳偉強昨日在油麻地校舍授課時,數十名學生不滿他日前發表要嚴懲暴徒的評論文章,遂「禁錮」他在課室內五小時,並一度將他推倒在地上。他形容學生行為猶如文革式批鬥,絕不會就其言論道歉,並在晚上到旺角警署報案。
求校方報警不果 曾被推跌
陳偉強昨晚憶述事件經過,指昨午三時如常到校舍教授「中西文化」的選修科,惟甫踏進教室,即遭大批學生指罵及圍堵,不滿他要求嚴懲暴徒的言論,又以雷射筆照射他。他曾致電校方要求報警,惟校方反勸他與學生對話解決問題,更安排一個較大的課室,以便有更多「空間」予雙方討論。
陳又指,所謂的討論根本不是對話而是純粹禁錮,期間更遭學生推倒在地上,又指學生不斷要求他就其言論道歉及交代政治立場,遭他當場拒絕,僅重申三點,包括反對暴力、尊重法治及對身為中國人感到自豪。至晚上八時,學生終讓他離開,他其後得知為何曾多次報警卻遲遲未見警員到場,原來是校方不准警員進入,對此感到失望,遂自行到旺角警署報案。
理大回應指,校方已知悉有關事件,而理大轄下香港專上學院院長亦已了解相關情況,並已就同學的意見安排時間再作討論,而同學們已和平離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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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這則新聞, 令筆者感到震驚, 大學講師日前發表要嚴懲暴徒的評論文章, 就被學生 ( 暴徒? ) 禁錮, 要求他就其言論道歉及交代政治立場, 基本法保障的言論自由在那裡?
更有甚者, 講師被禁錮5個小時, 期間曾致電校方要求報警, 惟校方反勸他與學生對話解決問題, 講師多次報警求助, 校方卻不准警員進入, 講師在被禁錮5個小時後卒獲學生 " 釋放 ", 在未獲校方支援協助下須自行到警署報案求助,
首先, 令人關注的, 是有講師被學生禁錮, 學校不予支援不特止, 反 " 勸告 " 講師與學生對話解決問題, 如果能以對話解決問題的話, 講師就不會被學生禁錮了,
基本法保障港人的言論自由, 學生根本無權干預並要求講師就其言論道歉及交代政治立場, 講師拒絕學生的無理要求是維護本身的自由及權利, 是屬合理合法,
在學生禁錮期間, 講師曾多次報警, 卻未見警員到場協助, 原來是校方不准警員進入, 筆者質疑, 校方以什麼理據拒絕警察進入? 而警方在接到有市民求助電話後, 是否有權進入學校支援協助報案人?
如果報案人受到傷害, 而校方又拒絕警察進入, 這責任誰負? 而拒絕警察進入的命令是誰下的? 校園不是法外之地, 有市民在校園內求援, 警察就有權進入協助甚致解救市民, 這是警察的責任, 如果遭到任何人的阻撓, 警方應予以拘捕, 這在早前沙田暴亂中, 有商場管理員阻止警察內進搜捕違法人士, 就拘捕了商場管理員,
而教育署亦應正視事件, 如果老師的言論自由與人身安全得不到保障, 在香港現時的社會環境下, 學校衹有一種聲音, 沒有不同意見, 著實令人憂慮, 教育署應向管理層了解, 為何校內有老師報案求助, 警察竟被拒諸門外, 究竟是誰下達這指示, 而警方亦應追究阻礙公職人員執行職務者的責任,
在事件中, 學校管理層的態度令人失望, 如果不能確立老師的權威, 保障老師的人身安全, 老師又如何能專心致意的去教學, 學生不同意老師的言論並政治立場, 採用圍堵禁錮的行為已屬違法, 校方不予支援( 代為報警 ) 更不准警員進入學校, 嚴格來說是屬共犯, 與禁錮老師的學生罪行一致, 如果老師受到傷害, 管理層有無可推卸的責任.
另一方面, 筆者質疑, 自稱代表教育專業人員的教協, 對學生禁錮老師的行為至今未見表態, 支援老師, 譴責學生, 與一向的, 但凡涉及 ( 黃 ) 老師事件時, 第一時間跳出來支援譴責截然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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