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仗義執言:一丘之貉     [ 葛珮帆 ]
東方日報專欄 2021年6月26日


《蘋果日報》收檔,以往與壹傳媒集團同氣連枝的記協,於《蘋果日報》及《壹週刊》宣布停運後,連發多份聲明,聲稱壹傳媒是在「政權打壓」下「被迫停運」。


記協日前與明報職工協會、大專新聞教育工作者聯席、眾新聞工會、香港電台節目製作人員工會、獨立評論人協會、香港攝影記者協會、壹傳媒工會發表聯署聲明,煽動業界和全港市民穿黑衣,以示不滿「高壓政權摧毀新聞自由」,更聲言「大樹掉下最後一顆蘋果 但仍有堅定的你我 帶着養分 繼續走」。

 

誠然,新聞自由屬本港重要的基石,更受到《基本法》第27條的保障,但自由並不是絕對,於監察社會時亦受社會與法律的監察。身為傳媒代表的記協,理應正視本港傳媒界存在的各種問題,挽回公眾信心,而非盲目成為某傳媒的發言人。


黑暴期間,假記者成為亂港主力之一。他們精心剪輯視頻,抹黑警員;在暴亂現場,警員拘捕暴徒時,經常有假記者作掩護,令暴徒逃之夭夭。記協面對假記者肆虐視若無睹,更疑濫發會員證,助長歪風。


時任警務處處長鄧炳強2021年4月15日不點名批評壹傳媒黎智英,用炒作、誤導的方法挑起社會矛盾及分化,記協同日發表聲明,指鄧炳強是在「進一步抹黑傳媒」,「形同在傷口上灑鹽」,「嚴重破壞雙方關係」,要求警方「停止踩踏及傷害新聞業界」。


黎智英曾在集會上用粗口辱罵在現場進行採訪的《東方》記者,對此,記協選擇沉默。《環球時報》記者付國豪在機場被暴徒非法囚禁和毆打後,記協對暴行輕描淡寫,卻指記者事發時沒有佩戴記者證,並呼籲內地新聞工作者在香港採訪大型示威活動時,應清楚展示其記者證件。


記協2014年發起「企硬反滅聲」遊行,抗議《蘋果日報》被人抽廣告,質疑事涉政治打壓,並要求政府捍衞新聞自由。但到了2019年7月,有人聲稱不滿TVB關於修例風波的新聞報道,發起抵制TVB廣告商的活動,記協卻選擇失聲。


港區全國人大代表王敏剛逝世後,《蘋果》主筆李怡不斷發表冷血言論,對其進行污衊。社會人士呼籲市民抵制《蘋果》,不滋養、不支持衝擊道德底線的不良媒體。記協卻對社會人士表示「極度關注」。


事實證明,記協與《蘋果》是一丘之貉,踐踏及傷害新聞自由的是記協,所以難怪很多市民質疑記協本身就是一個反中亂港政治組織而非專業組織。


立法會議員 葛珮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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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等發表聯署聲明,煽動業界和市民穿黑衣,以示不滿「高壓政權摧毀新聞自由」,更聲言「大樹掉下最後一顆蘋果 但仍有堅定的你我 帶着養分 繼續走」的新聞傳媒相關團體組織,真的是這麼堅定捍衛新聞自由嗎?


在港獨黑暴肆虐期間,無線採訪車被打砸,記者被滋擾,無線藝人被襲擊,這等團體組織有發聲明譴責嗎?


引發暴亂關鍵的三大導火線 " 太子站死人 " , " 新屋嶺性侵 " , " 爆眼女爆眼 " , 在謊言被揭破後,這等團體組織有發聲明譴責嗎?


黑暴肆虐期間,有假記者混入記者群中,在暴亂現場阻撓警察執行任務,破壞記者與警察在採訪期間的相互信任與合作關係,這等團體組織有發聲明譴責嗎?


說到付國豪事件則更屬荒謬,首先,付國豪剛抵埗並未執行採訪工作,衹屬入境旅客身份,暴徒從他身上搜出記者證明向他施暴,記協卻扭曲他 " 事發時沒有佩戴記者證 " ,


暴徒向付國豪施暴是因為他是環球時報記者的身份,就算付國豪 ( 真的進行採訪工作 ) 有佩載記者證,一樣會被暴徒襲擊,


在港獨黑暴肆虐期間,不少例子是有市民被港獨黑暴 " 懷疑 " 是愛國報張記者被 " 私了 " 甚至 ( 女士 ) 被非禮,港獨黑暴針對愛國報張記者的行為,又不見這等團體組織有發聲明譴責?


可見這等團體組織聯署聲明指 " 高壓政權摧毀新聞自由 " 都是一派胡言,在黑暴肆虐期間,這等組織團體有為新聞自由,更為社會責任發聲嗎?


如今呼籲煽動市民穿黑衣上街,衹不過是在難以發起遊行的情況下,以另類形式在社區中 " 表態 " ,這就如日前有人在街頭排隊買最後一期蘋果一樣,真的是志在支持蘋果嗎?衹是找機會聚集而已,


記者協會,明報職工協會、大專新聞教育工作者聯席、眾新聞工會、香港電台節目製作人員工會、獨立評論人協會、香港攝影記者協會、壹傳媒工會這等聯署聲明,


無疑是讓市民看清這等團體組織的真面目,在政府止暴制亂稍見成效時,還意圖製造事端,這與有組團體還申請7.1 遊行一樣,圖令稍為平靜的社會秩序再起波瀾,


雖則在警方取締下未必能得逞,但卻仍有黃絲挑戰法紀,讓黃媒記者的鏡頭,把經過剪輯,警察取締的影像畫面,向外 ( 包括西方國家 ) 散播,指香港已淪為為警察肆虐的地區,市民連逛街的自由也受到剝奪。


後記 :


回歸多年來國慶與香港回歸甚至元旦,這等節假日的遊行示威活動都導致港島交通嚴重受阻,令市民難得的休息日連逛街的心情也受到影響,猶其後期港獨黑暴肆虐,遊行往往演變成暴亂,漫延至全港範圍,市民連上街也缺乏安全感,


政府是否可考慮修例,遊行活動不能在節假日舉行,市民誠然有遊行請願的權利,但其他市民亦有享受節假日逛街慶祝的權利,


上街遊行請願的人對比起沒有參與,希望在節假日享受逛街或慶祝的市民為少,又怎能為少數人的上街遊行權利,而剝奪了大多數市民慶祝節假日的權利呢,


何況在星期六日非節假日的休息日,一樣可以上街遊行請願,這樣就可以平衡上街遊行請願人士,以及希望在節假日享受逛街或慶祝市民兩者的權利,政府應考慮把遊行請願的申請排除在節假日以外,讓市民可以輕鬆的心情,享受一個平靜無任何顧慮的假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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