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二吾爾開希01  

吾爾開希 政改敏感時刻來港「投案」失敗
東方日報  2013年11月26日
http://orientaldaily.on.cc/cnt/news/20131126/00174_001.html

流亡海外廿四年、同時被中國政府通緝廿四年的八九學運領袖吾爾開希,昨日突然由台灣飛來香港「公然投案」,並自稱「中國通緝犯」,要求特區政府將他移交內地受審,藉此探望年事已高的雙親。

吾爾開希抵港後旋即被入境處扣留,期間拒絕出示旅遊證件,「反轉」香港機場接近六小時後,終「投案」失敗被遣返台灣。有建制派議員質疑,吾爾開希明知不可為而為之,選擇在香港政改展開諮詢前夕的敏感時刻闖關,製造混亂效果,令人懷疑事件涉及外部勢力干預,目的是為香港泛民主派及「佔領中環」行動造勢,預計在政改諮詢開展後的好一段日子,香港都會「永無寧日」。

吾爾開希在正式闖關前,事先張揚在個人網誌發表聲明,指身為中國通緝犯,自○九年以來先後到日本、美國華盛頓等中國大使館及澳門投案,卻全數被拒,故今次來港投案實情非得已;又指自己流亡多年未能與父母見面,雙親步入晚年,身體健康大不如前,所以決心投案,希望能一家團聚。

何俊仁陪伴 機場擾攘六小時

吾爾開希在中午乘國泰航班CX469抵港,支聯會秘書兼民主黨立法會議員何俊仁一直陪同左右。二人甫步出飛機,便在登機橋被入境處人員攔截,帶到禁區一辦公室問話。扣留期間,吾爾開希一直透過facebook交代近況,指入境處職員態度友善、專業,午飯時間獲處方提供雞排便當充飢等。

支聯會其後派出律師林耀強協助吾爾開希,據林耀強引述,入境處人員詢問吾爾開希來港目的,吾爾開希多次表明並非要求入境香港,僅要求港府代轉達其投案訴求。但吾爾開希被扣查期間,未能提供任何旅遊證件,雙方僵持近六小時後,港府終決定要他乘坐下午五時許的一班國泰航班返台,結束第四次「投案」。

被轟製造混亂 或涉外部勢力

吾爾開希離港前在facebook發文表示憤怒,批評港府決定與香港市民立場背道而馳,又說會繼續嘗試投案,希望早日和父母團聚。他返台後再向傳媒表示,非常想念家人,哪怕在監獄隔着玻璃牆的形式,像被內地囚禁的諾貝爾和平獎得主劉曉波一樣「愛獄如家」,仍願意回內地投案。

入境處回應表示,不評論個別個案,重申入境處決定是否批准入境,會考慮旅客是否持有有效旅行證件、有否返回原居地的安排及條件等。

身兼全國政協委員的建制派立法會議員譚耀宗,質疑吾爾開希來港只想製造混亂,挑戰中央底線,又指全國人大常委會副秘書長李飛才剛結束訪港,港府又將於下月展開政改諮詢,「今次事件一定唔係巧合咁簡單」,可能涉及外部勢力,難免會增加香港政改討論的複雜性。

內地官媒斥美屢干預港政改

另一建制派議員、前港區人大代表黃國健表示,不想揣測吾爾開希來港動機,但相信此事定會觸動中央敏感神經,對政改諮詢造成極大影響:「中央一直覺得有外部勢力干預香港事務,今次事件會令中央確信佢哋嘅懷疑唔係無的放矢。」

與此同時,內地官方媒體《人民日報》海外版,昨日刊登題為《美國會機構稱香港普選「前景黯淡」遭港府反駁》的報道,質疑美國多番干預香港政改,是出於戰略利益和政治考慮,目的是箝制中國,「香港發生些波動對美國是有好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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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緝令虛設 學者批有法不依
東方日報  2013年11月26日
http://orientaldaily.on.cc/cnt/news/20131126/00176_002.html

【本報訊】中國政府在八九年「六四事件」後,向廿一名學運領袖發通緝令,當中多人成功流亡海外,部分「在逃人士」近年發起「我要回家」運動,要求返國「投案」與家人團聚,但內地卻拒接收將他們「繩之以法」,非常諷刺。有學者質疑六四通緝令至今已形同虛設,內地當局與其繼續有法不依,不如撤銷通緝令,以較文明及符合法治的做法,改為將他們列為「不受歡迎人士」,「堂堂正正」拒絕他們入境。

憂在逃人士回國「攪局」

城大專業持續進修學院學術統籌宋立功指出,海外民運人士多年來嘗試闖關回國,均被遣回原地,足見中國政府根本不想拘捕他們,而是不希望他們回國「攪局」,觸動「平反六四」這敏感話題,吸引西方媒體注視中國人權情況,坦言通緝令至今已形同虛設,應考慮改用其他方法:「中央就係唔想佢哋返嚟,所以先繼續將佢哋擺喺通緝令上,而唔係想拉佢哋。」

時事評論員劉銳紹亦表示,中國在處理通緝令方面毫無準則,會因對象、事件及時間而有不同立場,是否執行純粹取決於政治決定,由於明年正值六四事件廿五周年,中央自然不想讓吾爾開希入境。

對於港府的處理手法,多名法律學者都認為恰當。城大法律學院副教授梁美芬指出,過往從未試過有內地政治犯經香港遣送回國,即使內地政府「出聲要人」,港府亦可自行決定是否將其遣返。港大法律學院助理教授張達明亦說,港府是否遵從吾爾開希要求,主要視乎內地意願,「如果內地願意接收吾爾開希,政府可以拉咗佢,將佢遣返大陸」,但如果內地無意接收,「坦白講,香港政府無法律責任嘅」。

中港兩地無引渡協議

曾任入境處處長及保安局局長的行政會議成員葉劉淑儀表示,中港兩地現時沒有引渡協議,就算吾爾開希是「中國通緝犯」,港府亦毋須將他押回內地。她又稱,吾爾開希未能出示旅遊證件,入境處不可能批准其入境,原機遣返屬慣常做法,而入境處毋須作出任何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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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吾爾開希04

吾爾開希昨日中午突然由台灣飛往香港「投案」, 並自稱是「中國通緝犯」, 要求特區政府將他移交內地受審, 藉此探望年事已高的雙親, 在機場禁區被入境處人員扣留近六小時, 於下午被遣返台灣,

吾爾開希被入境處扣留期間未能向入境處人員出示旅遊證件, 雖然並無要求入境香港, 入境處已有理由將他遣返出發地點(筆者按: 吾爾開希所持的應是美國發出之旅遊證件),

吾爾開希這次來港, 明顯的是一場政治秀, 而不是為了探望年邁雙親而 " 投案 " 這麼孝順, 為了政治操作而把雙親擺上枱, 吾爾開希可以休矣,

吾爾開希長期定居台灣, 要返內地投案何需長途跋涉經澳門經香港投案, 台灣金門與對岸廈門近在咫尺, 比香港到澳門還近, 而由小金門游泳偷渡到對岸也不用30分鐘, 如果吾爾開希真的這麼孝順, 這麼有決心回內地投案, 又何需繞一個大圈, 明知沒有可能成事, 都要飛到澳門和香港來 " 投案 ",

在一國兩制下, 香港與內地沒有引渡協議, 香港與內地又是實行不同的法律制度, 而全國性法律除特定範疇外不在香港實施, 吾爾開希在香港並無觸犯法例, 執法人員無權將他拘捕, 更遑論將他扣留移交內地, 衹能根據入境條例處理是否批准他入境, 但由於吾爾開希未能出示旅遊證件, 更無要求入境香港,
去向未明, 入境衹能將他遣返原出發地, 這是依法行事,

何況吾爾開希這次行動如果成功, 實是開了極壞先例, 破壞了一國兩制, 首先, 在一國兩制下, 國內通緝的犯罪份子, 如在特區並無犯法的話, 特區執法人員無權將之拘捕, 更遑論解送內地, 這是很洧晰的, 如若不然, 內地取締的輪子及相關人士, 根本就無法在特區合法地活動, 早已被取締並解送內地,

吾爾開希被送返抵台灣後, 甫下機即要求能依照香港模式遺返, 希望能向中國自首, 但卻在台灣移民署戒護下, 在機場辦理臨時入台證後入境台灣, 為什麼他不像在香港一樣, 拒絕出示旅遊證件, 讓台灣移民署將他遣返香港, 令人質疑他的 " 決心 ".

至於港大法律學院助理教授張達明指 " 如果內地願意接收吾爾開希, 政府可以拉咗佢, 將佢遣返大陸 ", 筆者質疑, 特區政府是以什麼法律條文將吾爾開希 " 拘捕 " , 將吾爾開希遣返大陸, 而不是根據入境條例將之遣返原出發地或原居地, 這真要請教張達明這位港大法律學院助理教授了.

如果有內地通緝的政治犯經香港轉機, 都會被特區政府 " 拘捕 " 並遣返大陸的話, 無論是否自願, 都肯定會在國際社會引起軒然大波, 被西方國家譴責, 特區政府會幹這等傻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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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閱讀 :

吾爾開希唔放棄 抵台後求警遣返
蘋果日報  2013年11月26日
http://hk.apple.nextmedia.com/realtime/china/20131125/51935663

民運學生領袖吾爾開希遭大陸通緝流亡在外20多年,因思念家人,今日一早乘飛機前往香港,要求港警逮補,移交中國政府,但因沒有證件,隨即遭遺返台灣。他回台後,甫下機即要求能依照香港模式遺返,希望能向中國自首。

吾爾開希表示,雙親已步入晚年,希望能在父母有生之年見到一面,就算之後被起訴也沒關係。吾爾開希在台灣移民署戒護下,辦理機場臨時入台證後,入境離開機場。

台灣《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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