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13王維基05   

踢爆王維基「博大霧」
東方日報  2014年3月13日
http://orientaldaily.on.cc/cnt/news/20140313/00176_005.html

進軍免費電視夢碎的香港電視網絡(港視)主席王維基,連日來對通訊事務管理局指他違規的決定作出多項指控,質疑當局「野蠻」及「執法對人不對事」等。通訊局、特區政府、向港視出售流動電視業務的中移動母公司、以及其競爭對手電視廣播有限公司(無綫),昨日齊聲逐點反駁其指控,暗批王維基欲借流動電視牌照推出免費電視服務,才是「奸賴」、「博大霧」及「掛羊頭賣狗肉」。

王維基及港視爭取免費電視牌照失敗後,去年底突然宣布成功收購中移動全資香港子公司及其持有的流動電視牌照,並計劃透過更改傳輸制式,提高其電視節目解像度及接收觀眾人數,被形容為「借殼翻生」。但其後中移動母公司宣布對該宗交易展開內部調查,無綫又預告會終止向已被港視收構的中移動子公司出租發射站,到前日通訊事務管理局辦公室更向港視發出律師信,質疑對方轉用傳輸制式可能違法。

港府接無綫投訴 強調無施壓

王維基繼前日下午召開記者會後,昨早又先後接受兩個電台訪問,再次對港府及通訊辦作出多項指控,但隨即遭到多方逐點反駁。首先出招的是通訊局主席何沛謙,他在中午緊急召開記者會,強調中移動沿用CMMB制式並非「入屋」,難以讓逾五千個住宅或酒店房間接收到其節目,故不受《廣播條例》規管,但港視建議採用的DTMB制式,則與現時無綫及亞視高清節目採用的制式無異,能讓逾五千個住戶接收,故須先取得免費或收費電視牌照才能開台。

對於王維基又揚言會採取法律行動,何沛謙指若對方這樣做,該局亦會有所回應,強調通訊局在事件中從無受壓,亦絕非針對個別持牌機構或王維基。

通訊辦通訊事務副總監(電訊)劉光祥之後再會見記者,強調通訊局早於一月廿四日的兩場會議上「提醒」王維基可能違規,又曾主動提議改用另一款不會違規的歐洲DVB-H制式,所有討論有會議紀錄佐證,暗批王維基指通訊局針對港視及從未提供反建議是「講大話」。

政府消息人士亦在同一時間向傳媒解畫,強調港府的政策或法律從未有改變,今次決定是由作為獨立監管機構的通訊局作出,與港府無關。消息承認,商務及經濟發展局曾於本月初收到一封來自無綫的信件質疑港視轉制式,但港府從未就此向通訊局施壓干預,事實上,通訊局本身亦曾經收到該封信。問及王維基是否想「博大霧」以流動電視牌照推出免費電視服務,消息人士不評論其動機,但對王近日作出的不實指控表示遺憾。

梁乃鵬:有人掛羊頭賣狗肉

在北京,中移動董事長奚國華首次公開回應港視收購中移動子公司事件,他指中移動當年向港府申請牌照時,當局已清楚說明牌照容許公司利用手機營運流動電視,但若他們希望有超過五千住戶接收流動電視訊號,就需要另行申請免費電視牌照,認為港府對中移動和港視乃一視同仁。

香港業界方面,無綫行政主席梁乃鵬被問及事件時表示:「一個人點可以掛羊頭賣狗肉,明明(所持牌照)係做流動電視,但實際係做免費電視,香港係法治之區,就係咁簡單,最緊要遵守法律。」電視界老行尊蔡和平亦指出,法例一早列明有關限制,直指王維基「奸賴」,「唔應該賴政府」。不過,多名泛民議員繼續質疑港府做法,紛紛要求立法會開會討論。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流動」制式受限 港視進退兩難
東方日報  2014年3月13日
http://orientaldaily.on.cc/cnt/news/20140313/00176_007.html

【本報訊】港視欲改用「數碼地面多媒體廣播」(DTMB)制式傳送流動電視,被質疑「掛羊頭賣狗肉」變相提供免費電視服務。多名學者及資訊科技界人士均認同通訊局觀點,指DTMB與現有免費電視台的節目制式無異,須受《廣播條例》規管,又指若港視被迫採用其他制式,畫面質素差或高昂成本將令港視「進退兩難」。

畫質差或成本貴

香港專業教育學院(沙田)電子及資訊工程系系主任趙炳權指,中移動子公司沿用的「多媒體廣播標準」(CMMB),解像度比VCD更差,只適用於手機或平板電腦等細螢幕上觀看,如在家居或車內的小型電視收看,須裝特設機頂盒,不能透過家居電視「追台」,觀眾數目有限。

趙炳權續說,港視欲改用的DTMB制式,即現時無綫及亞視的高清或標清節目所用制式,以定點電視機為主,裝了同類機頂盒的家庭都能接收,觀眾量肯定超過五千戶,由於高清節目要求高數據用量,此制式一般不適宜以手機等流動裝置收看。至於通訊局建議港視改用的歐洲制式DVB-H,香港從未採用過,預料牽涉的設備會令成本大增。

香港資訊科技商會榮譽會長方保僑亦說,若港視維持CMMB制式,畫面質素差將影響廣告商投資意欲;而DVB-H制式在歐洲近被淘汰,引入香港頻譜亦未必協調。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王維基連日來頻頻上鏡, 對通訊事務管理局指他違規的決定作出多項指控,質疑當局「野蠻」及「執法對人不對事」等。通訊局、特區政府、向港視出售流動電視業務的中移動母公司、以及其競爭對手電視廣播有限公司(無綫),昨日齊聲逐點反駁其指控,暗批王維基欲借流動電視牌照推出免費電視服務,才是「奸賴」、「博大霧」及「掛羊頭賣狗肉」。

首先王維基收購中移動子公司及其持有的流動電視牌照, 是屬「多媒體廣播標準」(CMMB)制式, 解像度比VCD更差, 但所需傳送的數據較少, 只適用於手機或在平板電腦等細螢幕上觀看,  由於流動電視屬於廣播制式, 難以統計有多少收視率, 不同於如無線的my tv經網絡傳播, 可以統計出節目點擊率讓廣告商參考落廣告,

王維基要扭轉這形勢, 一是向特定觀眾派發內附統計系統的手機接收器, 以目前電視台調查收視率的方式收集數據, 但由於香港電視屬新台, 觀眾基數難以確定, 廣告商亦不會接受以全港手機用戶作為基數, 這方法難以實行,

另一個方法就是提升廣播解像度質素, 讓廣播節目可以入屋, 在室內大電視都可以觀看, 拓展觀眾層面, 同時又可循現有收視率調查方式收集數據給廣告商參考, 相信這就是王維基要求將目前的「多媒體廣播」CMMB制式, 轉為「地面數碼廣播」DTMB 制式的目的,

但是由於「地面數碼廣播」DTMB 制式是目前ATV與TVB數碼電視廣播的同一制式, 香港電視如採用「地面數碼廣播」DTMB 制式廣播, 就可能被住宅或酒店的公共天線接收到, 傳送到室內供大電視收看, 以香港安裝有公共天線設施的建築物數目而言, 香港電視如採用「地面數碼廣播」DTMB 制式廣播就可能違反了流動電視牌照不能讓超逾五千個住戶接收到的規定, 要根據《廣播條例》申請免費電視牌照, 這是很清晰的,

王維基今日出席電台節目指, 住宅或酒店如採用公共天線收看免費電視以外的頻道是屬未經授權的違法行為, 住宅或酒店管理部門應在公共天線系統加上過濾器, 阻隔用戶收看收看免費電視以外的頻道, 要求通訊局執法,

請問全王維基港裝有公共天線系統的建築物有多少幢? 如果為了香港電視要轉用「地面數碼廣播」DTMB 制式廣播, 就要大費周章, 全港裝有公共天線建築物的公共天線系統, 都要加裝過濾器以配合香港電視的廣播, 這不是招人罵嗎?

王維基在記招上更質疑, 如果將來電視機生產商在生產的電視機內置了香港電視廣播制式接收器, 那又是否要香港電視停止廣播? 通訊辦已清楚說明, 個別用戶如自行安裝接收器接收香港電視廣播不屬違法, 王維基這是強詞奪理,

何況如果香港電視仍以「多媒體廣播」CMMB制式廣播, 解像度衹有VCD 320線的質素, 相信在這個高清數碼時代, 不可能有電視機生產商會在生產的電視機內置CMMB制式這麼多餘, 何況王維基自己也指出, CMMB制式已是過時落後的制式, 兩年內將會被淘汰, 電視機生產商更不可能會在生產的電視機內置CMMB制式,

王維基這種倒因為果, 將責任推到觀眾身上攀咬通訊局的行為令人側目, 王維基明知「多媒體廣播」CMMB制式解像度差, 衹能適用於小屏幕的流動電視廣播, 仍然收購中移動子公司及其持有的流動電視牌照, 現今又要改變遊戲規則, 要求改用「地面數碼廣播」DTMB 制式廣播, 王維基指責政府 " 搬龍門 ", 其實 " 搬龍門 " 的是王維基自己, 好一副賊喊捉賊的面孔!

但令人疑惑的是, 王維基在日昨的記招上宣稱「多媒體廣播」CMMB制式已是落後的科技, 在兩年內便會被淘汰, 那為何仍要收購, 這又是否顯示王維基不是 " 入錯貨 " 而是早有預謀, 意圖 " 借殼翻生 ", 藉改用「地面數碼廣播」DTMB 制式廣播搏大霧打入免費電視市場.

13王維基02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延伸閱讀 :

通訊辦及政府逐點反駁王維基指控
東方日報  2014年3月13日
http://orientaldaily.on.cc/cnt/news/20140313/00176_006.html

1.政府針對王維基?

指控:政府執法對人不對事,先拒絕向他發出免費電視牌照,他收購中移動香港子公司(簡稱中移動)後又突然指他違規。

反駁:今次決定是由作為獨立監管機構的通訊局作出,與政府無關;通訊局早在一月份的會議上,已善意提醒王維基轉用DTMB制式可能有法律問題,願與港視加緊開會解決問題,並主動提議可改用其他不會違規的制式,整個過程中通訊局均希望協助港視,絕無針對打壓。

2.通訊局選擇性執法?

指控:中移動採用的CMMB制式,同樣可讓逾五千個住戶接收,通訊局為何不執法?

反駁:CMMB制式解像度偏低,難以用於家居電視,技術上很難做到讓逾五千個住戶接收,相反港視採用的DTMB制式與無綫及亞視相同,可即時「入屋」,普通電視機亦可接收到。

3.通訊辦之前拒回信,之後突然向港視發律師信

指控:上月中起先後向通訊辦發出四封信件,追問可採用甚麼技術才不會違規,但一直沒有回應,到前日又突然向他發出律師信。

反駁:港視發出的四封信亦是律師信,內容包括質疑通訊局的建議及要求他們改變立場,通訊局需時徵詢律師意見。

4.流動電視牌照條款與《廣播條例》規定有矛盾

指控:a.牌照條款訂明流動電視服務不受《廣播條例》規管;b.牌照容許接收者將流動接收器材裝在固定位置,港視無法保證或限制有多少人會這樣做;c.牌照條款要求覆蓋率最少達五成,《廣播條例》則限制不可多於五千個住戶接收到

反駁:a.單純的流動電視服務的確不受《廣播條例》規管,但已超出流動電視牌照服務,實際上等同免費或收費電視的服務,自然受《廣播條例》規管;b.港視建議的制式毋須流動接收器材,可透過普通電視機接收,有極大可能令逾五千個住戶接收到;c.五成覆蓋率是指非住宿處所的收接情況,《廣播條例》所指的五千個指明處所,是指住宅或酒店房間,不可混為一談。

通訊辦與港視*就傳輸制式問題進行過的交涉

2014年1月24日 通訊事務管理局辦公室與港視主席王維基開會,會上有人提醒王維基,若對方轉用DTMB制式,將會令逾五千個指明處所的觀眾接收到其電視節目,需要申請免費或收費電視牌照

2014年2月20日 通訊辦發信提醒港視,指根據相關《廣播條例》,如港視提供的節目有逾五千個指明處所組成的觀眾接收,便須領有免費電視牌照,否則可能違規;雙方之後再多次就此書信來往,期間通訊辦曾主動提議港視轉用其他不會違規的制式

2014年3月10日 通訊辦總監利敏貞在立法會資訊科技委員會會議上,首次公開質疑港視可能違規;翌日(11日)通訊辦再次發信「提醒」港視可能違規;港視下午宣布無限期押後開台及停拍所有新節目

2014年3月12日 王維基先後出席兩個電台節目批評通訊辦及政府做法,通訊辦及港府先後召開記者會及簡報會,逐點反駁王維基指控。

*包括已被港視收購的中移動香港子公司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創作者介紹
    創作者 普通人語 的頭像
    普通人語

    普通人語 - 肥貓有話說

    普通人語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