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協譴責警方:抬走記者因他「走得太前」
香港蘋果日報 2014年6月14日
http://hk.apple.nextmedia.com/realtime/news/20140614/52585879
繼港台工會,香港記者協會亦發表聲明,對警方凌晨在立法會外清場時,以不必要的武力抬走正在採訪的港台記者表示「非常遺憾」。記協又引述被抬走的記者指,警員事後向他表示是因為他「走得太前」。
記協認為,社會大眾關注今次衝突事件,記者只是克盡己職,站在最前線為公眾報道情況。期間一名警官要求港台一名記者停止拍攝未果,即示意6名警員一湧而上從後扣着記者的頸、手和腳,將他抬走。雖然記者被箍頸無法表明記者身份,但旁邊眾多其他傳媒記者已高叫「他是記者」,不過警方並無理會。
記協認為警方對該名記者所採用「不必要、不合理」的武力,當時他並無闖入任何禁區,更無對警方行動構成阻疑,警員亦清楚知道他記者的身份,故強烈要求警方向該名記者道歉及作出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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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台記者遭警箍頸抬走 工會譴責破壞新聞自由
香港蘋果日報 2014年6月14日
http://hk.apple.nextmedia.com/realtime/news/20140614/52585775
「港台節目製作人員工會」發表聲明,強烈譴責警方凌晨粗暴抬走在立法會外採訪反新界東北發展的記者,要求警方尊重新聞界採訪權利。
工會聲明指,警方凌晨清場抬走已躺在地上的示威者,期間港台電視部一名記者手持手提攝錄機,與其他媒體攝影師一同站在前排拍攝,並無干擾警方行動,但警方不斷要求停止拍攝,記者並無理會,其後突然有5至6名警員無預先警告下,以武力抬走記者。
記者過程中被警員箍頸及感到被拳打,直至現場其他媒體抗議警方不應抬走記者,警員才問港台記者身份,但記者被箍頸根本無法回答。直至被抬離現場後,記者出示有效證件才獲准返回示威現場,不過採訪工作已被打斷。
工會指,採訪是記者天職,記者有職責監察警方的清場過程,故嚴厲譴責警方貿然對記者施以不必要及危害人身安全的武力,破壞新聞自由,要求警方盡快交代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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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衝擊立法會事件中, 有一名香港電台記者被警察抬走, 「港台節目製作人員工會」發表聲明, 強烈譴責警方凌晨粗暴抬走在立法會外採訪反新界東北發展的記者, 要求警方尊重新聞界採訪權利, 香港記者協會亦發表聲明,對警方凌晨在立法會外清場時,以不必要的武力抬走正在採訪的港台記者表示「非常遺憾」。
通常傳媒記者在採訪群眾事件時, 警務人員多予以包容合作, 互相尊重, 給予方便, 市民亦會在電子媒體上, 看到傳媒記者在現場自由走動採訪, 甚至在激進的群眾衝擊警察防線時作近距離採訪拍攝, 並沒有受到警方的阻止或干預,
但這種 " 方便包容 " 並不是必然的, 當警方要對某些群體採取行動時, 往往有需要擴大封鎖範圍, 以方便採取行動, 就有需要要求傳媒記者撤出封鎖範圍外, 這是警方的權力, 傳媒記者在獲得警方 " 方便包容 " 的同時, 亦應配合警方執行職務, 聽從警方的勸喻撤出封鎖範圍,
今次有香港電台記者被警察抬走, 顯然是雙方溝通上出現問題, 但關鍵的是, 為什麼現場有眾多的傳媒記者在採訪, 為什麼警方偏偏就衹抬走香港電台記者? 其他的傳媒記者都沒有被抬走? 是否港台記者不聽從警方勸喻撤出封鎖範圍外引致的嗎?
而「港台節目製作人員工會」的聲明指 " (記者)過程中被警員箍頸及 " 感到 " 被拳打, 照理現場有這麼多電子傳媒記者在採訪拍攝, 一些電子媒體亦拍到香港電台記者被警察抬走的過程, 如果香港電台記者有被拳打, 相信逃不過電子傳媒的鏡頭, 相信執行職務的警察, 亦不可能在傳媒記者眾目睽睽下幹這等傻事,
那為什麼「港台節目製作人員工會」會發聲明指 " 記者過程中被警員箍頸及感到被 " 拳打 ", 「港台節目製作人員工會」是否應提出確實的證據, 例如當時其他媒體拍得的照片或視頻, 或至有在場記者目睹港台記者被 " 拳打 " 的整個過程, 向警務處長投訴,
而不是空口說白話, 在未有確切證據前, 就向公眾發表聲明指 " 記者過程中被警員箍頸及感到被 " 拳打 ", 這種做法對當時執行職務的警察殊不公平, 「港台節目製作人員工會」會這種做法和黑社會份子動輒叫 " 差佬打人 " 有何分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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