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可能永久無活雞賣
香港新報 2015年1月3日
http://www.hkdailynews.com.hk/NewsDetail/index/557573
【新報訊】本地活雞批發商不滿打鼓嶺分流站檢疫安排,決定停市21日,更有承包商揚言如果當局未來一兩日沒有回應訴求,明天會到鬧市向市民「派雞」,以示不滿。食物及生局局長高永文表明,本地養殖場需獲得漁護署批准才可將雞隻運出,否則可能違規;又指業界不能只着眼自己利益,若無法平衡公共衞生安全和市民吃雞習慣,只有一個方法:就是沒有活雞應市。
採訪:靜態組
本地活雞承包商鄭展強重申,業界早已強調,不可能用同一輛貨車,處理所有由農場至各零售點的運送程序,但政府卻不理會。若當局未來一兩天沒有具體回應,他必定作「垂死反抗」,包括把自己農場的雞全部「送給」市民。至於是否到中環及尖沙嘴「放雞」,他說要視乎情況,但其願意承擔法律責任,希望政府釋出善意,與業界一同解決問題。
討論是否還需要活雞
高永文昨早出席電台節目時表示,明白活雞供應商希望當局設立分流機制,將內地活雞與本地活雞分別存放在兩個批發市場,但目前不可能再找到地方用作家禽批發市場。
漁護署正與不同持份者溝通,希望找到折衷方法,平衡各方訴求,如果解決不到問題,必須承認失敗,尋求其他解決方法,包括討論本港是否仍然需要活雞應市。
他指出,要在公共衞生安全和吃活雞習慣之間取得平衡,政府和業界要和衷共濟,不能只眼自己,不肯放下純粹自己持份角度的利益。他又建議,業界可更改運輸安排,如考慮改用較小型貨車,可以集中在一個區運雞,令運輸車毋須行走全香港,相信可解決問題。
對於有業界人士聲稱會於尖沙嘴及中環放雞,高永文回應說,業界有權表達訴求,但需在合法及不影響他人權利或安全的情況下進行。不過根據現時法例,基於公共衞生,本地養殖場需要獲得漁護署批准,才可把雞隻運出,他希望大家注意。
須直接運往指定地方
漁護署發言人解釋,根據法例,所有農場出售雞隻前,有關雞隻必須經過檢測,如結果合格,將獲該署發出《驗血證明及運載家禽授權書》和批核編號,並必須直接運往漁護署指定地方,即長沙灣臨時家禽批發市場作分發和銷售。任何人擅自從農場將雞隻運往上述指明地點以外地方,即違反禽畜飼養牌照的發牌條件,違者可被吊銷禽畜飼養牌照。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連雞農也來威脅政府要"佔中", 置全港市民公共衛生生安全不顧, 搵食大晒咩!
高永文要企硬, 市民支持你!
留言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