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出示身份證 地盤工判囚
香港蘋果日報 2015年3月21日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50321/19084476
【佔旺區阻差辦公】
【本報訊】去年十月中警方突襲佔旺區清場,當晚警方接報於旺角調查襲擊案時,見六旬地盤工人與他人爭執,警員要求工人出示身份證,他認為自己無犯事,沒理會警員警告下拒絕照辦,隨即遭拘控阻差辦公。他昨日認罪,主任裁判官練錦鴻教訓他:「你今年貴庚呀?仲唔收火吖?」判他即時入獄兩天。
滿頭白髮的被告樊添勝(六十六歲)於觀塘裁判法院聞判後,低頭步入羈留室。他以往有一個不同類的案底。
官:貴庚?仲唔收火?
控方指控罪最高刑罰為監禁兩年。辯方求情指被告在衝動和愚昧下犯事,現感後悔,明白罪行嚴重及可會被判監禁,但他認為「我都冇犯事,點解要畀你睇身份證」,因而犯案。他育有三名子女,妻子任職保安員。
裁判官練錦鴻聽畢求情後問被告:「你今年貴庚呀?仲唔收火吖?」被告自言「愚蠢、真係好愚蠢」。練官再問他:「當日風頭火勢,你仲去嗰度吖?」被告答:「我路過。」練官回應「你搞到要幾個人幫手制服你㗎,樊先生!」隨即判他入獄兩天。
案發去年十月十七日晚,警方接報到港鐵旺角站附近調查襲擊案時,見被告與他人口角,警員將被告帶到旺角西洋菜南街聯興大廈大堂調查,警員多番要求他出示身份證,但他拒絕。他在警方警告下仍堅拒拿出身份證,隨即被警員以阻差辦公罪拘捕,他向警察表示自己無犯罪。
警員欲押被告上警車作進一步調查,惟他緊緊捉住大廈鐵閘並極力反抗,最終遭警員制服。
他在警誡下稱,案發前他被數名不認識的人推撞,他對支持和反對佔領行動的人都感不滿。
案件編號:KTCC1281/15
記者樊素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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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面本來是一則很普通的新聞, 警員要求工人出示身份證, 被告遵警要求出示身分證便了, 可被告拒絕照辦, 認為「我都冇犯事,點解要畀你睇身份證」, 隨即被警員以阻差辦公罪拘捕,
警員毋須證明市民有犯事才能要求市民出示身分證, 這是有法可依的, 被告的邏輯根本上有問題, 在拒絕出示身分證後更激烈反抗警員的拘捕, 要合數人之力才能將被告制服,
但這次因市民拒絕出示身份證而被判入獄, 是否判的太重了點? 則見仁見智, 回顧在佔領行動期間衝擊警察防線甚至襲警, 法庭大都是輕輕放下, 最多是簽保守行為或判社會服務令, 就算判監亦可獲緩刑, 這次因拒絕出示身份證而被判即時入獄, 相比之下是否有商榷之處?
後記 : 民主報報導這則新聞的手法令人疑惑, 新聞圖片不戴被告人照片, 反而放上裁判官練錦鴻的特大頭像, 佔據版面甚大篇幅, 與內文不成比例, 令人有近乎 " 車頭相 " , 把司法人員 " 擺上枱 " 的感覺, 編採是想 " 表達 " 些什麼? 令人想起前此油麻地有餐廳 " 舉行 " 以警員為主角的 " 攝影展 " , 都以是 " 特大頭像 " 作核心, 兩者 " 意念 " 是否 " 雷同 ", 值得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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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閱讀 :
「警像」展惹爭議書店受威嚇逼腰斬
太陽報 2015年3月14日
http://the-sun.on.cc/cnt/news/20150314/00407_037.html
【本報訊】位於油麻地駿發花園百老匯電影中心側的Kubrick書店舉行以警員為主角的攝影展,因遭受恐嚇被迫腰斬,惹來各方猜測,有指攝影展展出多張警員的「大頭照」,有抹黑警員之嫌。Kubrick昨在社交網站Facebook發表聲明,指書店收到大量匿名電話,就展覽出言辱駡及威嚇職員,為免客人及員工再受騷擾和威脅,徵得攝影師陳偉江同意後,店方決定即日腰斬展覽,撤下相關照片。
無任何針對性立場
Kubrick原定由三月一日至三十一日舉行名為「警像」的攝影展,在書店內的咖啡室掛上十二幅警員相片,展覽昨已腰斬,Kubrick在聲明指出,展覽的照片是於七一遊行時拍攝,並沒有任何針對性立場,原意是希望透過不同的警員照片,讓觀眾重新思考警員。不同的觀眾看過後曾向他們表達不同意見,有人詢問「展覽是否支持警察?」、亦有人認為「警察也有其難處。」、「其實警察也是人!」亦有些人懷疑是「抹黑警員」。
Kubrick認為這反映是次展覽是不同的觀眾會看到不同的意義,讓觀眾多思考、反省。Kubrick撤下相關照片後,展場將空置至原定展期結束為止,Kubrick謹向攝影師和未及觀展的市民致歉。
有看過展覽的人形容,「其實個展覽係中性,無立場」,亦有人指「依家你整個個展覽,無論邊一方都會畀人話,基本上社會已經撕裂緊!」有人則認為Kubrick應該繼續展覽,而非向惡勢力低頭,也有市民稱雖不覺得相片有任何問題,無撤下的必要,但對Kubrick把職員安全放在首位,表示敬佩和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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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者當日之評論 :
書店舉行攝影展, 在台灣常有, 但在香港則不多見, 猶其在敏感時刻展出多張當值警員1米平方的 " 大頭照 " , 實令人疑惑, 店方聲稱 " 希望透過唔同相片, 讓觀眾從唔同角度認識警察, 同政治無關 ",
但這等 " 大頭照 " 中的警員都是木無表情, 看不出有任何情感或行動上的表達, 教觀眾如何從 " 唔同角度認識警察 " ? 說是警方發出通緝犯的照片倒還合適(如果不是戴著警帽的話),
" 被展覽 " 的警員誠然是在執勤時被拍到, 照片被放大作公開展示, 無疑會令人對相中警員有 " 深刻 " 印象, 對於激烈的社運份子有 " 指路明燈 " 作用, 對 " 被展覽 " 的警員又是否公平合理, 在執勤時是否會成為目標人物, 被針對的對象, 人身安全是否會受到威脅成疑,
至於書店收到大量匿名電話, 就展覽出言辱駡及威嚇職員, 筆者亦不認同這種 " 表達訴求 "(泛民一族常掛在咀邊的說法) 的行為, 但如果如書店聲明所指 " 冇任何立場 ", 筆者對此有所保留.
相對而言, 如果書店將日前 " 光復XX " 人士的 " 大頭相 " (衹是大頭相)作出同樣的 " 展覽 ", 相信亦會遭到大量匿名電話就展覽出言辱駡及威嚇職員, 毫不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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