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力反水客兩學生被捕
香港東方日報 2015年3月22日
http://orientaldaily.on.cc/cnt/news/20150322/00176_025.html
繼一連多個周日沙田、屯門、元朗及禮賓府發生反水貨示威,今日又有團體在上水區發起「光復行動」,但今次的主辦者表明不會暴力衝擊或滋擾旅客,並應警方建議臨時將遊行改做集會,以減低失控機會。不過,警方仍然不敢怠慢,將派出五百警力應付,又於昨晨再拘捕兩名參與過反水貨暴力衝突、並同為十六歲的中學生。
其中一人為活躍「港獨」分子,曾多次在佔中及其他遊行示威中揮舞港英龍獅旗,他涉嫌在網上煽動他人及計劃以汽油彈縱火衝擊警方防線。另一人則涉嫌在屯門街頭追踢內地旅客的行李篋。兩人均被通宵扣查。
本月八日,數百人響應網上號召參與「光復上水」反水貨客活動,並中途轉戰屯門市中心一帶,期間發生罵旅客、踢行李、打阿伯、堵馬路及阻巴士等違法行為,有人更在網上煽動他人攜汽油彈等武器參與示威,揚言於當日縱火並衝擊警方防線。
今「光復上水」遊行改集會
警方昨晨在土瓜灣拘捕姓陳少年,他涉嫌有犯罪意圖而取用電腦。據悉陳居於土瓜灣,為鼓吹「香港建國」的「勇武前綫」成員。他經常參與社會運動,曾與其他成員持港英旗前往金鐘駐港解放軍總部示威,去年佔領行動期間又多次持港英旗在金鐘佔領區及獅子山揮舞,又曾向反佔中人士「挑機」引發罵戰及衝擊。
警方又以涉嫌在公眾地方行為不檢拘捕一名姓鄧少年。據悉鄧居於天水圍,在區內中學就讀,懷疑當日有份在屯門踢向途人的行李篋。連同該兩名學生,因「光復上水」而被捕的人士已增至十一人。
此外,北區水貨客關注組原定於昨午舉行「光復上水之自己地區自己救」遊行,但關注組發言人梁金成昨表示,與警方開會後,擔心遊行會失控,由於他們根本無意滋事,只想表達訴求及促請政府回應,故決定改以集會方式進行,讓當區居民輪流發言,表達對水貨問題及一簽多行政策的不滿。
團體派傳單向內地客致歉
約廿名「正義聯盟」成員及十多名網民,昨分別於屯門及元朗區,向區內居民及內地旅客派發單張,部分以簡體字印刷,內容包括「中港一家親」、「香港歡迎你」、向內地旅客表示「真的對不起」等。他們批評反水貨暴力示威破壞香港形象及拖垮香港經濟,希望內地同胞不要中了這些別有用心人士的「離間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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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反水客行動, 又有兩人被捕, 兩人涉嫌在網上煽動他人及計劃以汽油彈縱火衝擊警方防線, 而另一人則涉嫌在屯門街頭追踢內地旅客的行李篋, 有這樣暴力思維及行為的竟然是16歲的中學生, 這則新聞令人擔憂,
尚在求學時期, 衹得16歲的學生, 竟然涉及反水客的暴力行為, 其中一人為「香港建國」的「勇武前綫」成員, 另一人則涉及踢向途人的行李篋(途人是否水客成疑), 為何16歲的學生竟然有這樣偏激的思維與行為, 很明顯, 反水客衹是幌子, 針對內地人才是真正目的,
為什麼在求學時期, 衹得16歲的學生竟然會對內地人這般仇視? 又這樣懷念港英殖民地時期, 揮舞港英旗幟鼓吹「香港建國」, 他們曾經歷過英國殖民地的管治嗎? 16歲的學生是在回歸後出生, 沒有理由對英國殖民地的管治這麼懷念及了解, 那他們的訊息是從那裡得來? 令致他們認為香港應脫離中國獨立, 「香港建國」,
就算認為香港應脫離中國獨立, 亦不應偏激的仇恨內地人, 作出滋擾甚至襲擊的行為, 這是兩碼子事, 現今卻綑綁在一起, 鼓吹「香港建國」之餘, 更把內地人一鍋端, 這樣欠缺理性, 偏激的心態, 發生於尚在求學階段的學生身上, 就令人疑惑特區的教育範疇出了什麼問題?
持偏激心態的學生除了是自小由(怪獸)家長 " 培養 " 他們的 " 正確 " 思想外, 很大部份是由同學朋輩方面 " 吸收 " 進入某些政治黨團圈子, 被灌輸一些扭曲了的訊息以及不正確的觀念, 逐形成一個在學校及朋友圈子裡的群體, 參與他們認為是 " 申張正義 " 的行動, 再加上一些教育專業人員以及法律學者, 政治黨團組織人士的 " 支持鼓勵 ", 逐做成現今一些學生在參與社會運動中做出暴力行為的傾向,
記得在倡議佔領行動初期, 社會曾質疑中學生應否介入社會運動, 參與佔領行動, 倡議人最初亦不接受中學生的參與, 但後來不知何故, 佔領行動反由大學生與中學生共同帶領, 更有教育專業人員以及法律學者, 政治黨團組織人士認為, 衹要中學生經過 " 獨立思考 " 後, 就應接受他們的加入,
現今可好了, 佔領行動, 反水貨客光復行動, 被捕的不乏, 這等被捕的中學生有足夠成熟的心智去 " 獨立思考 " , 認為自己所做的一切是對的嗎?
對於這等教育專業人員, 法律學者以及政治黨團組織人士把心智未成熟的中學生捲入政治旋渦中令人齒冷, 學校未能監察一些政治激進黨團組織入侵校園 " 收靓 " 亦要負上責任,
中學不同於大學, 大學是自由開放的管治方式, 因為學生大都成年, 已達自主的年齡,
但中學則不同, 學生大都未滿18歲, 要受學校的監管, 受學校規則的約束, 學生無論在校內或校外做出不符身份甚或違法的行為, 學校有權作出處分或勒令退學, 以正校風, 保障其他學生不受 " 影響 ", 可惜儘管這等因參與社會運動而被捕的學生, 卻從來未見有校方給矛處分, 反要求社會 " 包容 ", 這是姑息養奸, 更對其他學生構成影響,
面對愈來愈多的中學生捲入激烈的社會運動違法行為因而被捕, 校方如不執行校規阻遏這等思維與行為在校內漫延, 讓學校變成激進黨團組織的 " 新兵招募基地 ", 是對學生家長及社會不負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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