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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郭家麒05   

政壇:郭家麒助理帶電油入立會
太陽報  2015年5月22日
http://the-sun.on.cc/cnt/news/20150522/00408_002.html

再有立法會議員助理涉嫌違規帶入易燃物品。我哋收到風,尋日下晝約四時半,公文袋議員郭家麒嘅四名助理以板車運送一部發電機入立會,遭保安截停查問。眾人理論期間,郭家麒趕到現場,唔理保安勸阻下自行帶走四人及發電機。

據聞,當時保安懷疑發電機內存有電油,故要求四人打開發電機檢查,但四人唔肯配合,更致電郭家麒求助。保安惟有到八樓郭嘅辦事處查看,聞到廁所傳來濃烈電油氣味,估計佢哋已將發電機內電油倒入馬桶內。

郭家麒接受查詢時指,助理搬入嘅係全新嘅發電機,認為立會保安刻意留難。但佢承認發電機內可能存有少量電油,因為買部新機時要用油測試,可能仲剩番少少喺機底。佢批評有人故意將件事無限放大,仲辯稱若唔畀攜帶電油入立會,係咪停車場所有車都唔畀入喎。

立會秘書處得悉事件後認為事態嚴重,已發通告提醒議員不得帶入易燃物品,立會行政管理委員會亦會跟進討論有關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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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議員個人權力不應凌駕立法會大樓安保措施之上, 立法會大樓安保措施是對立法會大樓內工作的議員, 職員甚至訪客負責, 提供安全保障, 立會秘書處及行政管理委員會應澄清這點,

今次是議員助理涉嫌違規帶入易燃物品, 被保安截停查, 但郭家麒身為議員, 卻沒有理會保安在執行職務, 自行帶走涉嫌違規的議員助理及自行將發電機推進大樓, 嚴格而言, 保安是屬失職, 郭家麒亦有濫用議員身份, 無視立法會大樓安保措施的行為,

立會秘書處及行政管理委員會應向議員重申立法會大樓安保措施之執行, 議員進入立法會大樓權雖受特權法保障, 但保安人士如發覺議員攜帶危險物品甚至攻擊性武器, 應當有權截留, 不讓進入大樓範圍, 議員在離去時才可在大樓大堂安保崗位取回, 這不算違法,

筆者質疑, 一旦有議員甚或職員精神狀況異常, 攜帶危險物品甚至攻擊性武器進入立法會大樓, 可能對議員, 職員甚至訪客造成安全威脅, 如果不落實安保人員的權力, 對議員, 職員甚至訪客都是懸在頭上的一把刀, 筆者對某些激進黨團議員的助理猶其擔心, 恐怕會再次發生入境處有職員被殺的慘劇,

後記 :  郭家麒強行將流動發電機帶入立法會大樓是否有其必要? 立法會大樓有完善的供電系統, 停電照明設施, 流動發電機肯定不會是在郭家麒辦事處使用, 為何他不配合安保人員的勸喻, 強行將流動發電機帶入立法會大樓, 原因何在? 而這等流動發電機顯然是供地區 " 街頭行動 " 之用, 為何不放置在郭家麒的地區辦事處, 而偏要 " 安放 " 在立法會大樓內,

筆者擔心, 是這等泛民黨團議員正搜集 " 街頭行動 " 的 " 戰略物資 " , 在政改表決時發動 " 攻勢 " , 立法會大樓正好是儲存 " 戰略物資 " 的理想地點, 就算在政改表決期間, 從立法會大樓向外搬運 " 戰略物資 " 不算違規吧?

立法會行政管理委員會應在政改表決前, 對立法會大樓來一次包括議員辦事處在內的安保檢查, 看看是否儲存有違消防條例物品, 以及是否存有可作攻擊性武器物品, 要求相關人士清除隱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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