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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陳文敏03

但留清白在人間(文:陳文敏)
香港明報   2016年2月3日
http://news.mingpao.com/ins/instantnews/web_tc/article/20160203/s00022/1454462749314

「粉身碎骨渾不怕,但留清白在人間」,港大罷課委員會衛校宣言短短十四字的標題,充滿悲涼、冤屈和無奈。 1月26日校委會開會,學生要求檢討大學的管治架構。會後信息混亂,終致引起衝突。

自己從來主張理性對話,暴力行為該受譴責,但大學是否動輒便要將學生交由警方處置? 學生冒着寒風等了六七小時,要求會後作一個解釋,絕對不是一個過分的要求,如果校委會主席在會後可以作出解釋,事情發展可能會平和得多。 自己對大學的強硬回應是感到失望的。

1月27日,李國章在校長陪同下會見記者。這個記者會毫無意義,會上李國章煽風點火,極盡挑釁,對解決紛爭毫無幫助,亦只加深同學生與校方之間的嫌隙 。

學術界注重的是理據分析,客觀求證。李國章於會上多次批評公民黨在幕後煽動學生,但這等指控理據何在?第一,他指當晚公民黨的資深成員在場,但余若薇早在下午五時左右已離開,梁家傑根本不在場,而即使在場亦不足以支持煽動的指控。第二,李指學生領袖梁麗幗為梁家傑的見習生,但這已是四年前的事,而且當見習生和煽動學生衝擊是兩碼子毫無關連的事,不少人皆有聘請見習生,難道因此便得為他們四年後的行為負責?第三,他指梁家傑在七月衝擊校委會時手持手提電話,認為這便是指揮學生衝擊的證據,甚至反問難道打電話買股票?相信當晚打電話者大不乏人,難道他們都在指揮衝擊?

李國章又重提不任命我當副校長是因我沒有博士學位,但招聘時並沒有列出這項要求,最近重新招聘時也沒有列出這要求,他的言論,等於承認不任命是犯了程序上的錯誤,考慮了一個並不相關的因素。 博士學位和人事管理是兩種完全不同的學問,這種理由恐怕只是井底之蛙之見。至於學術水平,一般是由該學科六位專家在審閱學者三至五篇學術著作後評核,校委會既沒作任何認真的學術評核,甚至連一篇著作也沒看過, 評核出自一些連民事與刑事也分不清楚的校委,也沒就此讓我提出答辯,這亦構成另一個程序錯誤,更遑論個別校委的評論已屬誹謗!

原文載於《明報》副刊(2016年2月3日)

文章為作者觀點,不代表明報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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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陳文敏這撰文, 筆者不禁笑了, " 但留清白在人間 ", 陳文敏以此為題, 說的多麼坦然, 陳文敏當真是 " 清白 " 的嗎? 當真些微 " 污點 " 也沒有? 難道校委會在黑金事件中對他的處分都是 " 老屈 ", 陳文敏是否清白, 相信大眾自有公論, 他力撐學生 " 冒着寒風等了六七小時, 要求會後作一個解釋 ", 但" 講 D 唔講 D ", 絕口不提學生破壞會議大樓設施, 禁錮校委, 阻止救護車接載不適的校委離去,

又指李國章言論 " 極盡挑釁 ", " 加深同學生與校方之間的嫌隙 ", 李國章在說的是否事實, 從記招後涉及的黨團組織人士自作出 " 反駁 " 後都沉默下來, 莫說要告李國章 " 講大話, 誹謗 " 甚至連律師信也拿不出來,  現時衹餘罷委會孤軍作戰還在死撐,

至於陳文敏重提招聘副校的事, 筆者不避嫌轉載一則文匯報相關的撰文讓網友參考, 看看是李國章有理還是陳文敏受了委屈, 不過, 在李國章記招事件沉寂下來時, 陳文敏又再挑起火頭, 更以" 但留清白在人間 " 為題撰文, 自詡 ( 還是自戀呢? ) 態度明顯, 說到這地步, 陳文敏直當自己是可以 " 留芳百世 " 之人了, 不過, 這撰文命題可真嚇人, 有 " 以死明志 " 的意味, 陳文敏不會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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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閱讀 :

廿四味:陳文敏為自己貼金諷刺之極   [ 黎子珍 ]
香港文匯報   2016年2月3日
http://paper.wenweipo.com/2016/02/04/PL1602040002.htm

港大副校長遴選風波及暴力衝擊校委會的主角和幕後人物陳文敏,在某報發表《但留清白在人間》的文章,陳文敏引用于謙的詩句企圖為自己貼金,但卻極具諷刺意味。他以謊言為暴力行為開脫,收受黑金至今仍未交代,不清不楚,奢談清白乃恬不知恥,更難掩其不勝任港大副校長的事實。

港大「1.26暴力再衝擊事件」,完全是去年暴力圍堵事件的翻版,而且激烈程度有過之而無不及。連校長馬斐森也強烈譴責學生圍堵校委的行動,表示不容許有「暴民政治」(mob rule)。陳文敏卻以學生的圍堵行為「絕對不是一個過分的要求」來為暴力開脫,這與他為「佔中」暴徒開脫如出一轍。陳文敏多次發表文章和言論公開支持違法「佔中」的暴力行為,卻聲稱「佔中」期間那段日子他所發表的文章均是呼籲各方冷靜對話。現在他又聲稱「自己從來主張理性對話」,顯然謊話連篇、自欺欺人。

明代民族英雄于謙為官廉潔正直,「但留清白在人間」是于謙託物言志,表達堅守高潔情操的決心。但陳文敏收受黑金至今仍未交代,不清不楚。戴耀廷曾向港大提供145萬元的「匿名捐款」,其中30萬元由時任港大法律學院院長的陳文敏接收,陳文敏明知戴耀廷交來的捐款是匿名者捐出,其來路不明且有違大學接收捐款的指引,但他依然收下。

鑒於陳文敏包庇縱容戴耀廷不務正業,並為戴耀廷《佔領中環-和平抗爭心戰室》一書撰序推介,令人質疑他收下戴耀廷的匿名捐款存在對價關係,觸犯《防止賄賂條例》。陳文敏收受「黑金」不清不楚,卻奢談清白,如此恬不知恥,令人不齒。

陳文敏對自己因資格不逮及多項醜聞失意於副校長寶座耿耿於懷,聲稱「博士學位和人事管理是兩種完全不同的學問」,如此胡言亂語,只能是欲蓋彌彰。

陳文敏沒有博士學位,也沒有講座教授頭銜,學術水平已難以服眾。港大教育學院副教授李輝曾經批評陳文敏的學術成就低,論文引用率也很低。在陳文敏任法律學院院長期間,港大法律學院「重政治、輕學術」,不務正業,研究項目僅有46%達三星至四星的「卓越標準」,遠低於中文大學法律學院的64%,更有3%研究屬劣等的「U級」。因陳文敏管理能力不逮,導致港大法律學院學術評級慘跌,但陳文敏卻腆顏稱「博士學位和人事管理是兩種完全不同的學問」,試問陳文敏的人事管理能力何在?

魯迅先生說「誠信為人之本」,弘一大師說「內欺己,外欺人」,但陳文敏卻連「為人之本」都丟棄了,以謊言為暴力開脫,收受「黑金」卻奢談清白,對自己因資格不逮及多項醜聞失意於副校長寶座耿耿於懷,他以「但留清白在人間」企圖為自己貼金,實在是莫大的諷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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