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拿馬文件揭弊者自爆動機 允與政府合作 前提先獲司法豁免
香港明報 2016年5月8日
http://news.mingpao.com/pns/dailynews/web_tc/article/20160508/s00014/1462643853153
【明報專訊】被譽為史上最大宗泄密案的「巴拿馬文件」事件,泄密者終於打破緘默,首次表述他泄密的原委。他表示,一班法律專業人士輔助權貴避稅,助長收入不均乃至衍生廣泛嚴重罪行,他要揭發這種不公義行為。他又以歷史上革命常隨稅收與權力失衡而生為例,預言世界將出現,甚至已經展開一場「數碼化革命」。他又表示,願意將手上可掀起「成千上萬宗檢控」、總數達1150萬份的文件交予各國執法部門調查,大前提是他要獲豁免刑責,讓他毋須步斯諾登等爆料人的後塵。
稱不屬情報機構 旨在公布「惡行」
德國《南德意志報》和國際調查記者同盟(ICIJ)上周五(6日)發表泄密者的1800字聲明。這個匿名泄密者不肯透露國籍、性別和年齡等基本資料,僅稱從來不是任何政府僱員或承包商,也不是間諜。他表明向傳媒提供巴拿馬著名莫薩克‧馮賽卡律師行(Mossack Fonseca)的文件,並非為哪國政府或情報機關行事,而全因他不憤律師行令到收入不均的問題惡化。
其聲明道:「我決定去揭發莫薩克‧馮賽卡律師行,因為我認為其創辦人、職員和客戶都應該要回應他們在這些只有個別東窗事發的罪行裏所擔當的角色。這間公司全部的齷齪行徑要公諸於世,恐怕要花上幾年、甚至幾十年。」
手中機密可掀「成千上萬宗檢控」
泄密者又表示,很多機關包括銀行、司法機關、當選官員、金融監察機構乃至傳媒,皆未有效履行職責,阻撓富豪巨賈掩藏財富和避稅。「集體失敗的影響是徹底蠶食道德標準,最終衍生我們仍稱作資本主義但無異於經濟奴役的新體制。在這體制裏,奴隸都無留意到他們自己和主子們的地位。他們的主子遠在另一個世界(逍遙過活)。」
泄密者列舉了2013年披露美國國家安全局監視國民的斯諾登(Edward Snowden)被控間諜罪而被迫滯留俄國、比肯費爾德(Bradley Birkenfeld)公開瑞銀集團資料但被判監,直至國稅局嘉獎後獲釋,以及揭發盧森堡政府秘密協助跨國企業大規模避稅而受審的德爾圖爾(Antoine Deltour)的個案,批評各國政府苛待爆料人。他說:「依他所披露的,配得上受到英雄式歡迎和大獎,而不是流放。」
「數碼革命或已展開」
泄密者又表示,自己手上的機密資料足以引起「成千上萬宗檢控」,但執法人員要取得和分析這些文件才可。他表示,願意與政府合作,但需要先獲得司法保障。他說:「揭露確鑿不法行為的守法爆料人,無論是局內人抑或局外人,應得政府賦予刑事豁免權。各政府將法律保障爆料人編纂為成文法則前,執法機關只有靠自己的資源,或是環球傳媒對文件的持續報道來取得線索。」泄密者還指出,歷史常見因為稅收和權力失衡衍生革命。「從前,軍事力量是征服人民所必需的,而現在,限制資訊獲取這種通常無形的手段更為有效。不過我們活在一個數碼儲存廉宜又無限、互聯網連結快速而超國界的時代……下一場革命將是數碼化的。或許,它已經開始了。」
(彭博社/衛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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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IJ明讓公眾查內容 涉香港等21避稅天堂
香港明報 2016年5月8日
http://news.mingpao.com/pns/dailynews/web_tc/article/20160508/s00014/1462643855992
【明報專訊】國際調查記者同盟(ICIJ)明天(9日)會公開讓公眾搜查巴拿馬文件內容,屆時民眾可在網上數據庫輸入政客、名人及公司高層名稱,就可知道他們是否秘密擁有離岸公司。莫薩克‧馮賽卡律師行已發信要求ICIJ停止發放有關文件。
可按姓名公司名上網搜尋
數據庫將在美國東岸時間周一下午2時公開(香港時間周二凌晨2時),當中有涉及36.8萬人和逾30萬間離岸公司,當中逾20萬離岸公司的資料來自莫薩克‧馮賽卡律師行的文件,另外逾10萬間公司是ICIJ在2013年調查的一部分。ICIJ會提供搜尋工具,民眾屆時只要輸入某個人的姓名或公司名字,就可看到他們與其他人或公司的關聯。ICIJ稱,有關內容包括設在「由香港到美國內華達州」等21個避稅天堂的公司、信託和基金等的資料,涉及逾200國家及地方的人。但ICIJ稱,他們不會公開個人資料,包括銀行戶口、金融交易、電郵和電話號碼等。縱使開放查閱,但一般人難以將有關人士及公司之間千絲萬縷的關係釐清,故ICIJ稱,掌握有關文件的記者仍會繼續調查及報道。
為阻數據庫公開,莫薩克‧馮賽卡律師行上周五表示,已向總部位於美國的ICIJ發函要求勿發放文件內容,因那些是被盜的機密文件,且違反律師與客人之間的保密性。
(路透社/CN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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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月神報今日報導「巴拿馬文件」事件泄密者打破緘默, 表述他泄密的原委, 泄密者表示一些法律專業人士助權貴避稅, 助長收入不均乃至衍生廣泛嚴重罪行, 他要揭發這種不公義行為, 又以歷史上革命常隨稅收與權力失衡而生為例, 預言世界將出現, 甚至已經展開一場「數碼化革命」, 表示願意將手上可掀起「成千上萬宗檢控」、總數達1150萬份的文件交予各國執法部門調查,大前提是他要獲豁免刑責。
「我決定去揭發莫薩克‧馮賽卡律師行,因為我認為其創辦人、職員和客戶都應該要回應他們在這些只有個別東窗事發的罪行裏所擔當的角色。這間公司全部的齷齪行徑要公諸於世,恐怕要花上幾年、甚至幾十年。」
「很多機關包括銀行、司法機關、當選官員、金融監察機構乃至傳媒,皆未有效履行職責,阻撓富豪巨賈掩藏財富和避稅。「集體失敗的影響是徹底蠶食道德標準,最終衍生我們仍稱作資本主義但無異於經濟奴役的新體制。在這體制裏,奴隸都無留意到他們自己和主子們的地位。他們的主子遠在另一個世界(逍遙過活)。」
筆者疑惑, 據取得「巴拿馬文件」中香港有關資料的《明報》、《香港01》及《壹週刊》當日的報導, 全球400多名記者參與「國際偵查報道記者聯盟」(ICIJ)的調查工作一年多才向外公報, 怎地現在又變成單獨的 " 泄密者 ", 「巴拿馬文件」並不是 ICIJ 記者集體 " 偵查 " 的成果?
誠然, 如果不是公司內部人士, 著實難以取得公司內部多年來總數達1150萬份的文件, 就算是黑客入侵, 要從電腦下載這1150萬份文件需要多少時間? 就算分段下載, 而又不會被電腦保安系統發現的機會率又有多少? (斯諾登就是有接觸電腦檔案的機會與權力), 這樣說來, 泄密者 的範圍便收窄了許多,
問題是全球400多名記者參與 ICIJ 的調查工作一年多才向外公報, 但在香港已公報的部份, 筆者著實看不到他們查到些什麼 " 違法 " 事件, 卻連涉及人士的(可能有的)國籍也向公眾披露, 但這有罪嗎?
就算是 " 泄密者 " 也衹能說 " 揭露確鑿不法行為的守法爆料人, 無論是局內人抑或局外人, 應得政府賦予刑事豁免權 ", 要留意的是 " 揭露確鑿不法行為 ", 不法行為前面有 " 確鑿 " 的字眼, 那前此《明報》、《香港01》及《壹週刊》當日揭露劉鳴煒持有外國國籍, 這又是否屬 " 確鑿不法行為 " ? 不明400多名記者參與 ICIJ 有關「巴拿馬文件」的調查工作一年多, 究竟調查些什麼出來 (猶其在香港的部份).
而日月神報另一則新聞則報導, ICIJ明天(9日)會公開讓公眾搜查巴拿馬文件內容, 屆時民眾可在網上數據庫輸入政客, 名人及公司高層名稱, 就可知道他們是否秘密擁有離岸公司,
問題是這等資料是屬個人或公司的私隱或商業機密, 在任何一個自由有法治的國家或地區都屬合法, 擁有離岸公司是違反當地法律嗎?
雖然ICIJ稱他們不會公開個人資料, 包括銀行戶口、金融交易、電郵和電話號碼等, 但足以證明ICIJ是持有相關人士的這得資料, 而這等資料肯定是在未獲相關人士同意而非法採集得來, 而採集的前提卻非關重大公眾利益, 否則 ICIJ 的香港 " 代理 " 早已將 " 罪行 " 向外揭露,
ICIJ是否應將未能認定 " 確鑿有不法行為 " 的資料銷毀, 而不是繼續保存並讓公眾查閱, ICIJ衹交代 " 掌握有關文件的記者仍會繼續調查及報道 ", 那究要調查到幾時? 400多名記者調查了一年多還不夠嗎?
傳媒調查有關重大公眾利益的事件前, 必須有清晰的目標讓公眾支持傳媒可以違法手段取得證據, 讓法庭在有關重大公眾利益的前提下, 可以豁免這等是屬違法的行為, 而不是像 " 泄密者 " 及 ICIJ在「巴拿馬文件」事件中的, 並沒有一個清晰的目標, 衹是希望在1150萬份(非法盜取的)文件中找出 " 有用 " 的資料, 這根本不符傳媒調查有關重大公眾利益事件中, 可以違法手段取得證據的豁免權, 猶其在尚未取得相關人士 " 確鑿有不法行為 " 的證據, 就把一些資料向外公開, 可能嚴重損害相關人士的利益與私隱, 誠屬違反傳媒道德與操守, 應予譴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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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閱讀 :
國際調查記者同盟 ( 擇錄自維基百科 )
https://zh.wikipedia.org/zh-hk/%E5%9C%8B%E9%9A%9B%E8%AA%BF%E6%9F%A5%E8%A8%98%E8%80%85%E5%90%8C%E7%9B%9F
國際調查記者同盟(英語:International Consortium of Investigative Journalists, ICIJ)是美國的公共誠信中心(Center for Public Integrity) 為拓展國際調查報道在1997年成立的。ICIJ背靠公共誠信中心,結合數據新聞、公開資料和法律等專家意見,與全球記者分享最新資源和前沿報道技巧。 ICIJ的成員包括160名記者,遍佈全球60多個國家,協作進行深度調查報道。ICIJ調查報道團隊由世界各地記者組成, 每個項目成員3至20名 。本土記者和他國記者和ICIJ 華盛頓特區總部的同仁合作,秉持公正、精確的標準,做出有影響力的多媒體新聞報道。
合作對象
ICIJ與世界頂尖的新聞機構合作,發表調查成果, 報導被翻譯成多國語言,合作的夥伴包含和BBC 、加拿大廣播公司(CBC)、世界報(法國)(Le Monde)、世界報(西班牙)(El Mundo )、荷蘭忠誠報(Trouw)、西班牙國家報(El Pais)、巴西聖保羅頁報(Folha de Sao Paulo)、比利時大晚報(Le Soir)、俄羅斯新報(Novaya Gazeta)、香港明報、南華早報(the South China Morning Post )、德國明星週刊(Stern)、英國衛報(The Guardian)、星期日泰晤士報(The Sunday Times) 、美國華盛頓郵報(The Washington Post)、澳大利亞年代報(The Age)、悉尼先驅晨報(The Sydney Morning Herald)等世界各地知名報紙。 這些獨特的合作多次獲獎,包括喬治波克新聞獎(George Polk Award),海外新聞協會獎(Overseas Press Club Award),和編輯與出版協會獎(Editor and Publisher Award)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