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立法會01  

中環High Tea - 立法會似大笪地   [ 黃麗君 ]
香港頭條新聞專欄  2016年5月26日
http://news.stheadline.com/dailynews/headline_news_detail_columnist.asp?id=372475&section_name=wtt&kw=26

立法會是否愈來愈似大笪地?有人表演、有人開枱食飯,各適其適,不亦樂乎!

今天,議事廳內,議員可以掟蕉、掟水杯、送棺材、爬上枱、搶咪、講諧音粗口,甚至包圍會議室主席台,指手劃腳鬧人口角。議事廳外,記者在走廊可以開餐食飯。上述這些情節,在其他地方的議事堂會發生?香港的立法會,有幾自由,得幾自由,立法會主席和秘書處容許這種無底線的議事堂秩序,也可算是香港奇景之一!

記者走廊食飯 議員:有礙觀瞻

記者在會議廳外的走廊吃飯成為話題,因為立法會行政管理委員會最近開會討論了吃飯問題。會議後有人向傳媒報料,指馬逢國在會議中表示記者這樣做「有礙觀瞻,成何體統」,這種說法有侮辱記者之嫌。報料人士頗有為記者出頭的意味,但立法會會議廳的走廊成為吃飯的地方,真的是無傷大雅?為著記者順利採訪,開放走廊讓記者開餐,理直氣壯,阻止這種事情發生的人真的很有問題?

立法會是議事堂,本應是一個莊嚴的地方。立法會大樓內設有記者室,原意便是有一個專區讓記者使用,記者可以在記者室內聊天、寫稿、等採訪,甚至吃東西。會議廳外的走廊是行人通道,人來人往。原意不是供記者寫稿、進食,但根據立法會前秘書長吳文華說,後來加設桌子、飲水機和電視,是方便記者,因應他們提出等候採訪的時間愈等愈久,於是作出方便安排。

反映出縱容文化

上述這種順應記者要求的做法,當然令秘書處大受記者歡迎,但這種安排恰當嗎?立法會不是大排檔,開張枱便可以開餐吃飯,真的是成何體統?無規無矩,從議事堂內開會秩序失控,演變至議事堂外可以開枱吃飯,多少反映的是一種縱容文化。要方便記者,有很多方法可以探討,全世界有幾多個議事地方會開放走廊供記者吃飯,立法會若不是只此一家,相信也是極極少數的一家。

記者具有無冕皇帝的稱號,是指其監督社會,履行公義的責任,而不是記者因工作關係,要甚麼便有甚麼。議事堂不再莊嚴,是主事人失卻管治功能的惡果,但記者作為監督社會的重要一環,作為文化界的一員,難道不應更珍惜文明體統,而不是為求方便,予以破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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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麗君月旦記者在立法會走廊開餐, 指有礙觀瞻不無道理, 立法會是議事堂, 應是 一個莊嚴的地方, 就有如法院一樣, 但如果記者在法院的走廊開餐, 又是否 " 有礙觀瞻 ", 影響到法院的 " 莊嚴 " 呢?

似乎問題不在於  " 莊嚴 " 而是環境場合, 如果記者在初級法庭走廊開餐, 相信無人會質疑 " 有礙觀瞻 ", 但如果在終審法院走廊開餐, 這就要看馬道立的 " 意向 "了, 所以, 記者在立法會走廊開餐, 無疑是有礙立法會的  " 莊嚴 " 氣氛, 亦可能造成環境甚至氣味的污染, 這在大公司亦有限制職員須在指定休息處進餐, 以免客人到訪 " 有礙觀瞻 ", 以及氣味影響到其他人士(例如某些對氣味敏感的素食人士),

其實立法會亦設有記者室及餐廳, 記者要在走廊開餐自然有其苦衷, 誰不想舒舒服服坐下來記吃一餐安樂茶飯, 但這涉及採訪爭分奪秒, 記者聚集在立法會會議室走廊, 是意圖採訪會後離開的議員 " 套料 ", 在 " 不知開會到幾時 " , 又不容有失的情況下, 就衹有 " 死等 ", 到食飯時間就衹能就地開餐, 不敢離開半步, 以免走漏新聞回去被 " 照肺 ",

其實這亦涉及立法會行政管理委員會對記者採訪的安排是否到位有關, 一路以來, 立法會行政管理委員會都在立法會走廊設立 " 咪站 " 讓媒體採訪議員, 但這等安排卻令記者聚集在走廊, 誠屬不太理想, 

是否有須要改變一下這等採訪形式, 取消了走廊的採訪區, 撤走走廊的桌子、飲水機和電視, 另外安排一個向傳媒開放, 寬敞的簡報及採訪室讓記者等候, 勸喻議員不要再在走廊接受記者訪問, 會議後由議員自行到採訪室會見記者(相信這是議員樂意為之的), 如記者意欲採訪特定議員, 亦可預約邀請議員到簡報及採訪室接受採訪, 則記者毋須在走廊苦候議員, 亦可在等候期間如到了用膳時間可在採訪室用膳, 不致在走廊開餐這樣 " 有礙觀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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