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明報02  

新聞演員的自我修養(文:陳帆川)
香港明報   2016年5月24日
http://news.mingpao.com/ins/instantnews/web_tc/article/20160524/s00022/1464060667297

一位前主播在報章專欄撰文,批評其他前同業以主播形象賣廣告,主播底線蕩然無存,消費了整個行業的公信力。文章引起廣泛討論,業內更加議論紛紛。有趣的是,該專欄正正就叫「女播天下」,聚集了一群前女主播,名正言順地以前女主播的名義「爬格仔」、收稿費,維持曝光率。至於文章內容,卻不一定與主播經驗有關。

新聞工作經驗是獨特的,所以「前新聞人」的頭銜,確實有其價值。以本觀點版為例,不時刊登前資深記者的文章,針砭時弊。他們間中以從業時的親身經歷作證,增加文章說服力。這是新聞經驗的優勢。

套着「新聞人」的光環

前新聞從業員以過期頭銜寫專欄、拍廣告、做節目、「出show」、為自己生意當生招牌等動作,屬個人自由,業界並無設立如政府官員般的離職限制。不過,許多前主播已經幹着跟新聞事業毫無關係的活,卻仍然強調自己「新聞人」的形象與內涵,恰如「新聞演員」。

新聞演員有幾個比較明顯的特性,首先是喜歡重申自己為新聞機構打工時的專業表現。譬如,他們會在商業廣告中作出類似自白:「以前做主播,在錄影廠要隨時get ready……」以此作為推銷產品的引子。他們並經常以昔日做新聞工作時的經歷、態度與操守,借題發揮。

新聞演員的名字,愈來愈頻繁地出現在大小廣告與節目當中,但皆必須附上一個跟新聞業有關的頭銜:前主播、前記者、前主持人,甚至是徹底地混淆新聞與娛樂界線的「星級主播」。他們的實質角色變成藝人,藝名卻無法獨立地呈現,而必須牢牢地套着「新聞人」的光環,以保商業價值。

於是,新聞演員雖然離開了他們口中「鍾愛」的新聞工作崗位,但依然日復一日地騎劫這個他們所離棄的、低薪的、夕陽的行業。留守的部分同行們,在艱苦中奮進,維護日漸衰落的專業形象。新聞演員卻在嘻笑中以一句:「我以前做新聞嗰陣都……」把行家們經營的整個行業形象一舉收割。他們自比一扇讓大眾了解新聞行業的窗口,化身行業代言人,利用公眾對於新聞事業的尊重與好奇,消化成個人口袋裏的真金白銀。

有的新聞演員為了維持人氣,除了在社交網絡上不斷藉熱門時事吸引注意,「抽水呃like」之外,還會持之以恆地舊事重提,把一些自己參與過的重大報道不斷「回帶」,例如採訪重大災難與領導人的經歷。他們對該等新聞事件的本質與餘波是否仍然關心,無從稽考。擺出來的現實是,那些「戰績」可以間中拿出來,弄點話題,助燃人氣。

為了迎合大眾口味,部分新聞演員還熱中於拿舊東家出來鞭撻、戲謔、批評。眼見舊公司在網絡世界成為箭靶,身為過來人的新聞演員便窺準時機,義正辭嚴地補上一腳,大書特書,與此同時卻樂此不疲地大肆消費由舊東家獲取的過期新聞頭銜。他們由自己口中彷彿十惡不赦的機構一手提拔,脫離之後即一躍登上道德高地,不帶半點羞愧與窘迫。當中涉及的是公眾利益還是個人利益為主,昭然若揭。

無論如何,前新聞從業員對於如何演繹自己的新角色,享有充分自由,只是受眾們應該以雪亮的眼睛,將新聞演員們在商業環節裏的個人表演,跟他們老是掛在嘴邊的新聞事業分辨清楚。已故著名作家兼記者George Orwell說過:「新聞是要寫一些人不想讓公開的事情,其他的都是公關新聞。」當他們在推銷產品,你便應該了解,眼前的是藝人,不是前新聞人。

作者是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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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則撰文令人深思, 前新聞主播批評前同業以主播形象賣廣告, 主播底線蕩然無存, 消費了整個行業的公信力, 引起廣泛討論,

誠然, 廣告公司無寶不落, 認為對客戶銷售產品有利, 才會將以前新聞主播推銷商品的構思推薦給客戶, 而又為客戶接收, 方可出街, 這是利用一些人士的專業身份增加廣告的說服力, 這等推銷手法過去一直存在於廣告領域, 最顯淺的便是牙齒護理廣告, 床裖廣告, 甚至以嬰兒母親身份現身說法推銷嬰兒奶粉的女藝人,

衹不過今次是以前新聞主播身份出街而已, 廣告公司利用公眾人物推銷商品, 是認為對顧客有一定的說服力, 要注意的是 " 公眾人物 ", 可以是任何範疇, 當然包括前新聞主播在內, 如果有人認為前新聞主播 " 以主播形象賣廣告, 主播底線蕩然無存. 消費了整個行業的公信力 ", 又是否自視太高呢?

首先, 前新聞主播已離職, 已不是現任新聞主播身份, 不涉及 " 主播底線 ", 亦不可能涉及 " 整個行業的公信力 ", 是很清晰的, 這就有如前編輯, 前記者, 前教師, 在離職後干犯法紀, 被判入獄, 又是否會影響到整個行業的公信力呢 ? 如果將已離職人士的行為綁上前任職行業的 " 底線 " 以及 " 公信力 ", 似乎說不過去,

以 " 公眾人物 " 推銷商品的廣告由來已久, 可是以過氣政府高官身份推銷自己的政治理念卻方興未艾, 前有陳老太陳方安生, 後有王老爹王永平, 那前新聞主播以過氣身份賣廣告又何足為奇, 衹不過前者是 " 不甘寂寞 " , 後者是  " 搵真銀 " 而已.

後記 :

上文作者引著名作家兼記者George Orwell的說話, 指 " 新聞是要寫一些人不想讓公開的事情, 其他的都是公關新聞 ",  筆者對此不敢苟同, 新聞, 是(如實)報導社會上發生的事物, 如果將之闡釋為 " 新聞是要寫一些人不想讓公開的事情 ", 是偏離了新聞報導的宗旨, 如果媒體處理新聞聚焦於 " 寫一些人不想讓公開的事情 ", 這衹是一些扒糞小報的作風, 正統的媒體不屑為之,

當然, 在有關公眾利益的重大事件上, 媒體可以深挖下去, 但要緊記的, 是 " 新聞 " 與 " 評論 " 的分野, 兩者不能混淆, 把評論融入新聞當中就不能說是新聞, 加入編採的個人理念, 可能誤導受眾, 令受眾不能得悉事件的真相, 重大事件的對錯應由受眾去判斷, 編採要表達自己的個人理念應另行撰文加以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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