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宣佈進行釋法, 自然就成為社會熱門話題, 如果在以前的日子, 泛民政治黨團法律界人士都會第一時間跳出來大張撻伐, 指 " 嚴重破壞香港司法獨立 ",
但今次很奇怪, 就人大釋法跳出來(搶鏡)的泛民政治黨團法律界人士寥寥無幾, 以前的泛民法律界政治明星都潛水去了, 衹有郭榮鏗, 涂謹申, 戴耀廷等寥寥數人就人大釋法發表了反對的意見,
當然亦少不了引發釋法事件的主角, 梁頌恆及游蕙禎的狠批,
而評論比較中肯平和的有法律界人士譚允芝 (大律師公會主席), 胡漢清(基本法研究中心主席), 湯家驊, 梁美芬, 胡國興等人,
認為釋法有其需要的法律界人士有梁愛詩(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 譚惠珠(基本法委員會委員), 李慧琼(民建聯主席),
讓我們看看法律界人士如何評論釋法事件(擇錄自電子及文字媒體的相關報導)
認為釋法實無必要的法律界人士
郭榮鏗 :「《基本法》)第104條本身很簡單清楚直接,中央要行使釋法權利,除了時間上不適合,我看不到如何去解釋,而解釋實質上不是解釋,是變相將新的內容、新的字眼嘗試寫入基本法條文,這不是解釋基本法,而是修改基本法,我認為在此情況,沒有根從基本法應有的修改程序,是不可以這樣做,法院亦可以有權不理會這個所謂的解釋。」
涂謹申 : 人大常委會有權力釋法,但不應該訂立法律細節:「我認為人大是作為訂憲制的框架,依法宣誓就依法律交予下級地方政府,即特區政府。但沒理由釋法做到的程度是幫特區政府,等於提交法律草案,幫特區立法機關通過了草案,這些細節不應由國家層次的機關做這些小事情。」
戴耀廷 : 「我相信任何一次人大釋法,無論由行政長官提請,或者人大常委主動提請,其實這已與原先《基本法》起草時說,要在法院終極判決時才有人大釋法的安排,都已是某程度上超出起草時的原意。其實任何一次在法院以外釋法,其實對香港整個普通法制度,『一國兩制』下要維持普通法制度,是一個很大衝擊。」
而引發釋法事件的主角
梁頌恆 : :「我在此再次重申,釋法會消滅我們的法治和制度,賣港的人要負上全部責任,在此我點名張德江和梁振英需要負上全部責任,他們的行為令世界震驚,我們香港民族將要他們付上代價。這個行為是用香港的講法,很明顯是一個輸打贏要的故事,足球賽踢到一半時,發現足球不適合踢,我們改打籃球,性質是一樣的。可以這樣的嗎?我們理解法治、理解制度,不是這樣的。」
游蕙禎 : 「有關宣誓的事件已進入法律程序,相關法例都有涵蓋到宣誓安排的事宜,法官有足夠法理依據作出公正裁決,還未判決就已經說要釋法,香港的獨立司法權壽終正寢,中共以人治取代法治,不斷地恐嚇及威脅港人,所謂泱泱大國,行為等同流氓。」
評論比較中肯平和的法律界人士
胡漢清 : 從中央的角度看,如果有人以立法會議員的身分,在議會內推動「港獨」,肯定是危害國家安全的事,如果人大常委會釋法,肯定會就《基本法》第104條進行原則性解釋。香港人要反思為何中央有如此大的反應,「是小事定闖咗大禍?」人大釋法目標不止針對梁、游二人,而是要全面解釋向中央效忠的標準,確保議員符合對中央忠誠的要求。
譚允芝 (大律師公會主席) : 釋法對案件影響有限,因為官司的爭議點是立法會主席裁決的權力,而並非誓言是否及格。她認為本港法庭有能力處理,但亦理解中央為何要釋法,好像(立法會議員)劉小麗,一個一個字(宣誓)為甚麼不可以,為何你不說清楚停頓一秒可以,還是兩秒不可以,如果她覺得法律應說清楚,人家現在就和你說清楚。如果(釋法)令香港法律更清楚,其實未必是一個不好的事情。 她相信中央完全明白香港人對釋法的憂慮:「不會動輒次次釋法,如果你踩到這麼重要,國家安全、領土完整,這些底線的時候,我覺得是不必要地踩,很不必要,很『小學雞』去做這些動作,為了甚麼他們自己知道。」
湯家驊 : 在現有的法律下,所有的宣誓是由執法者來決定是否有效,而立法會主席和秘書長的角色只是監誓人,監誓人基本上是無法決定宣誓是否有法律效力,由一個監誓人去裁定另一個監誓人亦是沒有法律根據,連立法會主席亦無權決定議員可否再宣誓。以立法會前此的宣誓程序而言,若有候任議員未能完成宣誓過程,實已可被視為喪失議員資格。而釋法是香港司法制度的一部分,作出的解釋有法律效力,亦有約束力,香港法庭需要跟從。
梁美芬 : 事件應由本地法院處理,但若果提請釋法,相信可澄清一些問題:「香港作為『一國兩制』的香港,是不應、亦不可以提香港可以自決的問題,自決其實是獨立的前設、一個前提,我相信這些都有可能引起是否需要與香港人講清楚。」
胡國興 : 釋法在觀感上不適當,但認為法官不會因為受到壓力,影響判案。 (釋法)這不是合不合理的問題,而是觀感上不好的問題,觀感上不是很適當,好像會給予法官壓力。當然法官是不會受到這些壓力的影響,他會照他明白的案情,明白的法理判案,那是不容置疑的。
認為釋法有其需要的法律界人士
梁愛詩 : :「大家都知道『港獨』已經發展了一段時間,他們仍然很自由地在公眾發表他們的言論。但你在立法會、政府架構中,你這樣做影響是更加大的。如果香港的議員可以在立法會宣傳『港獨』,是否在新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亦可以這樣做?西藏人民代表大會代表亦可以這樣做?如果中央對香港不表態,你如何向西藏、向新疆代表交代?中央處事都要公平。」
譚惠珠 : :「能夠合法、有效力的宣誓,就表示他有擔任就職出任議員的資格,這是最重要的課題。至於如果他在宣誓時用了甚麼形式和行動,可能都會有一些規範,如果不能作出合法和有效性的宣誓,有甚麼後果,亦會有一些規範。」
李慧琼 : 中央提出釋法是針對「港獨」:「是合符《基本法》及民情的做法,由於『港獨』事宜是大是大非,挑戰『一國兩制』,甚至影響國家統一,所以要透過釋法處理,相信人大常委要釋放一個清楚的訊息,在『港獨』問題上,中央政府絕對沒有退讓,絕對不會容許『一國兩制』下讓『港獨』有任何滋長的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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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閱讀 :
無線新聞部在人大宣佈會主進行釋法後, 第一時間推出的新聞透視特輯, 內容頗平和中肯, , 特輯中剪輯了胡漢清, 迎郭榮鏗, 梁愛詩, 譚惠珠, 湯家驊等法律界人士對釋法的看法, 頗具可觀性,
而香港電台的城市論壇亦安排今日討論釋法事項, 不過令筆者疑惑的, 是邀請的嘉賓人選, 是李柱銘劉銳紹對譚耀宗及宋小莊, 民建聯的主席是李慧琼, 她律師的身份正好與李柱銘配對, 為何卻邀請說話結巴巴的譚耀宗城市論壇, 迫這不是明擺著讓譚耀宗成為箭靶嗎?
城市論壇節目主持的偏頗還不夠, 還要來這麼的一手嘉賓強弱配對, 著實令人側目.
新聞透視 - 釋法
無線新聞部 2016年11月5日
http://mytv.tvb.com/tc/cat_news/newsmagazine/280055
青年新政兩名立法會議員宣誓時用了辱華字眼,行政長官申請司法覆核,認為兩人已喪失議員資格,而人大下周將釋法,社會有何反響?對香港司法制度帶來甚麼影響?
記者:眾記者
判前釋法, 後患無窮?港獨無路, 法治殆盡?
香港電台城市論壇 2016年11月6日
監製:程倩芸 主持: 蘇敬恆
嘉賓: 李柱銘 譚耀宗 宋小莊 劉銳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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