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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法官01  

吃了二十年補藥之後     [屈穎妍 ]
頭條日報專欄 2017年2月23
http://blogcity.me/blog/list_blog_express.asp?f=UGIXMQ49WH241178

有一個人,天天吃某種補品,吃了二十年,吃出個癌症來,你說,他該繼續吃下去嗎?

又一個人,卧病牀上,醫生用同一方法醫了二十年,病人愈醫愈虛弱,你是醫生,會不會換藥換療法?或者,選擇換醫生?
不變的五十年,已過了二十載,小島百病叢生,百姓苟延殘喘,如果你是醫生,會否考慮轉藥?如果你是這個奄奄一息的病人,會否嘗試爬離病榻、強身自救?

「五十年不變」本來是一帖補藥,香港人自己的事自己管、殖民地那套優良法治照單全收、民主自由人權予取予攜……可惜,這小島虛不受補,尤其,當大家漸漸發現這帖補藥中,原來混進了劇毒。

一套管治中國人的法律,竟然把持在大部份洋人或者非中國籍法官手上,不是要種族歧視,而是怕大家精神分裂,宣誓的時候,兩個國家、兩種民族,到底我該效忠誰?

美國法官的誓詞要宣誓效忠國家、支持和維護憲法、反對美國境內外敵人(IwillsupportanddefendtheConstitutionoftheUnitedStatesagainstallenemies,foreignanddomestic.);

國法官宣誓要對女皇及其繼承人依法效忠(IwillbefaithfulandbeartrueallegiancetoHerMajestyQueenElizabeththeSecond,herheirsandsuccessors,accordingtolaw.)

這是法官的一種國家認同,其潛台詞就是:不會因為其他原則如自由表達、公民抗命……而置國家安危、皇室安危於不顧。

但香港的法治卻以自由作尚方寶劍,於是,社會穩定可以不理、違反法律可以同情。沒有了效忠對象、沒有了監察機制,香港的法治,已成為世界上獨一無二的法治模式。法官是人,簡而言之,就是人治的法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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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問題在梁游事件中已有黃絲黃媒提出過, 不過目的是在攪渾立法會這漟水, 劍指建制派議員中擁有外籍的人士, 殊不知附帶損傷的卻是司法界亦有外籍法官, 所以亦難怪大狀黨某位超級大狀後來補鑊, 指宣誓毋須真誠, 令外籍法官在宣誓就職時沒有那麼尷尬, 不用像梁頌恒那樣在法官的闊袍大袖內伸出交义手指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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