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車公司發通告逼車長開快車 翻車後急煞停
東方日報即時新聞 2017年4月7日
http://hk.on.cc/hk/bkn/cnt/news/20170407/bkn-20170407220835770-0407_00822_001.html
電車昨日(6日)發生翻側意外,令人關注電車速度問題,原來電車公司最近曾發出通告,表示會計算電車行車速度,低於標準的車長會被警告。有車長向東網表示,警告會影響年終花紅及每月表現獎金,增加車長壓力,導致意外發生。
該通告於上月31日發出,指為有效及監察行車速度,公司利用無線射頻識別系統(RFID)定位數據計算每個車程的速度,並利用移動平均速度比較同一時段同一方向的行車數據。以筲箕灣至上環為例,開車時間為早上6時36分,若行車時間超過1小時07分,便屬低於標準。
通告續稱,總結3個月數據後,低於標準的車長會被約見及口頭警告,假如12個月內再出現在名單,將會升級為書面警告或嚴重警告等。
電車公司向車長表示,第一次排名使用去年12月至今年2月的數據,將於上月底或本月初公布,下期將用今年4至6月的數據,並於7月公布。
電車公司回覆查詢時表示,過去數年電車車速一直在減慢,除了交通擠塞外,亦發現有電車以異常緩慢的速度行駛,以致影響電車班次的穩定性,故該公司推出「行車速度監察數據」計劃,務求把電車車速調整至正常及安全的水平,而推出計劃前已向所有資深車長及員工代表作詳盡講解,但因現時有員工對計劃的落實情況存有疑問,該公司將暫停計劃,並重新與車長代表商討有關內容,以確保所有車長都明白計劃的原意及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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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則新聞很奇怪, 就在電車失事翻側事件發生, 司機被捕, 警方正進行調查時, 就有 " 讀者 " 將電車公司內部通告透過傳媒向社會發放, 似乎意圖將失事原因, 綁上電車公司最近曾發出通告表示會計算電車行車速度, 低於標準的車長會被警告, 因而 " 增加車長壓力, 導致意外發生 ", 這等行為, 是否有人意圖轉移社會大眾視線, 以及影響警方調查方向呢?
其實公交公司搜集行車數據以優化服務是非常普遍的事, 所搜集的是整體的大數據, 得出所需資料的平均值以審視服務是否有改善空間,
以電車公司攫集電車行車速度而言, 亦是比較同一時段同一方向的(平均)行車數據, 對司機作出指引, 這又有何不妥? 個別司機比其他司機同一行程所需的(平均)時間比為多, 而又經常出現的話, 這又是否顯示這個別司機的操作有問題? 為何行車時間經常比其他司機為多?
筆者不清楚電車公司是如何編配車輛的路線, 但據有居住於東區的友人反映, 這個區的電車編配及行車頗有問題,
首先是東行往筲箕灣方向的電車一是久久沒有一輛, 但一來就多數是兩三輛接踵而至, 然後又是頗長時間才有電車到站, 而由筲箕灣總站開出的電車由於兩三輛接連開出, 為免與前距離太近, 司機就有 " 賴燈 " 的現象出現, 往往在連接交通燈附行人過路線的電車站" 賴燈 " ,綠燈還不開出, 有時甚至有 " 賴 " 兩個燈的情況出現, 似乎這是總站編配車輛方面出現問題,
照理電車有自己的獨立行車線, 甚少受到交通的擠塞影響, 行車速度和時間應是十分平均的, 如果個別司機同一車程所需(平均)時間, 比其他司機同一車程(平均)時間為多的話, 無疑是顯示出了問題,
為何其他司機可以在指引的時間內完成車程, 而個別司機卻不能? 相信這就是電車公司要搜集資料加以分析下達指引的原因,
電車由於車站距離短, 行車速度平均在10公里以下, 除非是超出了安全速度, 同時又在特定環境(例如高速過灣或被其他車輛碰撞)才會造成出軌甚至翻側, 照理電車翻側機會不大,
根據前此兩次電車翻側的紀錄, 一次是1964年一輛東行電車駛經金鐘一個急彎時出軌, 撞向對面行車線的電車後翻側, 而另一次是1983年一輛西行電車在筲箕灣與一輛混凝土車相撞, 兩車一同翻側, 兩次都是外力影響導致電車翻側, 電車在未有受到外力影響而翻側實屬罕見,
今次失事電車司機雖聲稱受到尾隨巴士碰撞因而出軌翻側, 但警方經初步調查, 失事電車並無被撞痕跡, 巴士公司亦澄清旗下巴士當時並無與電車發生碰撞, 而肇事司機亦已被警方拘捕,
今次的 " 讀者 " 爆料, 明顯是意圖把失事責任綁上電車公司, 至於是否實情, 有待警方調查, 但電車上的行車記錄儀, 以及電車公司的無線射頻識別系統(RFID)定位數據, 當可還原失事電車失事前有否超速? 是否司機操作不當導致失事翻側? 一切讓科技與數據說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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