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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攝影機06   

【短片】警擬2021年軍裝警配隨身攝錄機 涂謹申憂片段片面影響檢控
明報即時新聞   2017年5月2日
https://news.mingpao.com/ins/instantnews/web_tc/article/20170502/s00001/1493720293069

警方向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提交文件,指長遠而言,警方計劃每名前線軍裝警員執勤時,均須配備一部隨身攝錄機,初步預計約2021年完成。

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委員涂謹申稱初步對建議有保留,認為措施會造成「與市民不對等」。他稱據了解,警員會在有需要時方開啟攝錄機,故使用與否屬警員酌情權,認為有可能造成該片段並非「事實的全部」。

涂謹申又表示,隨身攝錄機所拍攝到的是「警察以外的人」,並非是第三者拍攝警察與其他人互動的客觀情況。他擔心新措施可能造成私隱問題,亦非「對事實最掌握同最有幫助」。

他認為應探討開啟攝錄機的機制,例如不只警員本人可決定開啟與否,而是以聲控等方法或警員應要求要開啟或關閉,減少「可選取對警方自己有利的片段」及不公平情況;又建議研究「對雙方都公道」的攝錄方法。

涂謹申補充,律政司或會以警方拍攝有選擇性的片段已決定檢控,被告可能需自行尋找「民間片段」,在司法程序中「唔死一身潺」,故認為官方的片段應「客觀、公正、公平、全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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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員執勤時配備隨身攝錄機雖然是面向對方, 但由於巡警現時由行 " 孖必 " 制, 除了處理事件警員的攝錄機外, 另一警員的攝錄機亦會同時錄下處理事件警員與對方同時存在的畫面, 符合 涂謹申要求的 " 第三者拍攝警察與其他人互動的客觀情況 ",

至於涂謹申擔心新措施可能造成" 與市民不對等 " 的錄像問題, 其實現時凡有示威遊行, 甚或有警民衝突場面出現, 都有 " 某些所謂社會人士 " 以手機甚至攝錄機拍攝過程( 這就是涂謹申所指的 " 民間片段 " , 涂謹申這時又不質疑這等行為涉及私隱問題了 ),  而這等片段亦曾被法庭接納作為呈堂證據, 涂謹申的擔心又是否 " 多餘 " 了呢?

而涂謹申認為應探討開啟攝錄機的機制, 例如 " 不只警員本人可決定開啟與否, 而是以聲控等方法或警員應要求要開啟或關閉, 減少「可選取對警方自己有利的片段」及不公平情況, 又建議研究「對雙方都公道」的攝錄方法。"

涂謹申的 " 建議 " 可真攪笑, 以聲控方法開啟攝錄機, 那警員巡邏是否要 " 噤聲 ", 以免觸發攝錄機開啟, 至於警員應(對方)要求才能開啟或關閉, 主動權在對方的話, 那警員配備隨身攝錄機又有何用 ( 滋事份子會主動要求警員開啟攝錄機嗎 )?

涂謹申身為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委員, 他的言論並非站在保安事務的立場, 而是站在保安事務的對立面,質疑這樣擔心那樣, 令人詫異,

對於警員執勤時配備隨身攝錄機, 經過機動部隊兩年時間的試驗後, 證明效果理想, 對雙方的行為都起克制作用, 如市民指控警察有不當行為, 或市民抗拒警察合法執行職務時, 錄像片段可還原真相, 甚至警察遭到襲擊, 受傷或昏迷, 都可循錄像線索追兇, 這是對警察執勤時的人身及生命安全多一重保護, 相對的, 亦是對警察的不當行為起監察的作用(錄像不能由配戴的警察刪除).

一些議員不斷強調與國際接軌, 崇尚國際標準, 警員執勤時配備隨身攝錄機已然在美國, 加拿大及澳洲推行多年, 香港已是落後於人, 連美國前總統奧巴馬也認為 " 警察隨身攝影機可以為警察和民眾的接觸提供證據 ", 白宮當年並發表聲明表示 " 這項計劃將有助於聯邦政府和各州及地方執法部門的合作, 並建立群眾與執法部門的相互信任 ",真不明涂謹申身為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委員, 竟質疑警員執勤時配備隨身攝錄機的成效, 拒絕與國際接軌, 猶其拒絕與馬首是瞻的美國接軌.


後記 :


警員執勤時配備的隨身攝錄機開啟時會亮起紅燈及有畫面顯示, 不存在於對方不知情下攝錄的情況, 其實對雙方的克制都有緩衝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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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攝影機07
延伸閱讀 :
    
減少執法爭議 美警將配備隨身攝影機
超越新聞網   2014年12月2日
http://beyondnewsnet.com/20141202/12442/

為了避免警察執勤時發生糾紛、作為事後犯罪偵查檢討等用途,美國總統奥巴馬要求提撥2.63億美元預算,用於改善警察訓練工作,添購隨身攝影機,為警察執勤時提供證據,並藉此重振警察的信譽。此外,奥巴馬還決定建立一個特別工作小組,研究警察現代化執法的問題。

今年8月9日密蘇里州弗格森市發生白人警察射殺未攜帶武器非裔大學生布朗(Michael Brown)事件,經過3個多月的審理,11月24日密蘇里州聖路易斯郡大陪審團決定不起訴涉案警察,這項判決結果在當地及全美各地引發嚴重騷動。直到12月1日,還有許多城市的學生和勞工在午間離開崗位,進行抗議活動。

8月30日在佛格森市的1場抗議活動中,媒體拍到維持秩序的警察身上,配帶了小型攝影機。佛格森警察局長傑克森(Tom Jackson)接受「聖路易郵訊報」(St. Louis Post-Dispatch)專訪時表示,警方目前約有50個隨身攝影機,這些攝影機是兩家民間廠商共同捐贈。

據報導,奥巴馬所提撥的「恢復警察執法信譽」計劃預算達2.63億美元,分三年使用,包括購買5萬個警察隨身攝影機,以及用於執法部門改革的開支。警察隨身攝影機可以為警察和民眾的接觸提供證據,特別是能夠在發生諸如弗格森槍擊這樣的事件時提供重要執法證據。如今,繼西雅圖5月推出警察配備隨身攝影機的試辦計劃後,人口僅約8萬多人的華盛頓州貝林漢(Bellingham),也規定警察執勤時均須配備隨身攝影機。

白宮發表聲明表示,這項計劃將有助於聯邦政府和各州及地方執法部門的合作,並建立群眾與執法部門的相互信任。此外,奥巴馬還決定建立一個特別工作小組,由費城警察局長拉姆齊(Charles Ramsey)負責,研究警察現代化執法的問題。奥巴馬要求國會支持這項預算。

密蘇里州民主黨籍聯邦參議員麥卡斯基爾(ClaireMcCaskill)表示,地方警察機關必須讓員警配帶隨身攝影機,若警察遭到民眾指控有不當行為時,鏡頭所拍下的畫面有助於釐清警察是否遭到誣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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