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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葉繼歡06  
可以用特權法P&P調查梁耀忠嗎?  [ 微塵 ]
hkgpao   2017年05月07日
https://hkgpao.com/articles/123729

所謂 P&P 就是《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 賦予議員相關的調查權力。

當在囚的葉繼歡在獄中因病去世,社會及傳媒不必為一個犯人臉上貼金,更不應為他所干犯的刑案開脱!葉繼歡當年的判刑是法庭的判決,警方只是在審訊中將證據臚列讓陪審團去裁定成罪與否!是透明的人民審訊,當犯人入獄之後,每位涉案的調查人員就要忘記「繼歡」,但要「繼續」為香港的法治打拼!

奇怪的事屢屢發生,賊王死後卻跳出兩位公眾人物談論葉繼歡生前點滴,可悲的現象是這些報道只集中在葉繼歡受傷被捕之後的段落,彷彿葉是這個時代的「羅賓漢」,為了公義而去行劫一樣,但所有訊息並沒有涵蓋他脅持護士逃獄的經過和犯案中引致的傷亡數字、警匪交火的凶險及涉案的軍火數量!當報道只訴說了下半場的葉繼歡,他的形象即時温良了!事實並非如此亦誤導了在網上看新聞的一代人!

梁屢探望葉繼歡原因何在?

不過,替葉繼歡貼金的傳媒或celebrity也要承認葉繼歡在成為教徒之後,都曾經用硬物插傷照顧他的懲教人員,而且是蓄意瞄準傷者的頸部,想問一句 ︰這是主耶穌所容許的罪嗎?抑或他是一個教徒嗎?

司馬昭之心,路人皆見吧!

這段時間的立法會多了動用P&P的議案要求調查一些小風波,但偏偏立法會的議員們就不能明察秋毫看到梁耀忠議員曾經、亦一如他所公開承認,使用過一個立法會議員的特權多次到達赤柱監獄去探訪葉繼歡!

立法會中只有一個人曾經身為執法者,就是那一位 ICAC 前初級人員,别人可能察覺不到的問題,但曾經身為 ICAC 的調查員就應該看到端倪!問題是 ︰梁議員的動機是什麽 ?

林卓廷何解無視問題端倪?

既然議員都要主持公義,為什麽各位不去鑽研梁耀忠議員因何特别關心在囚的大賊葉繼歡,又多次帶同翁靜晶律師為助手動用立法會議員的「特權」到訪赤柱監獄的 Cat A 囚室!人死了,箇中的原因只有他們才知道了,但在囚的 Cat A 重犯大約 500 人,但為什麽他們對大賊葉繼歡特别青睞?這件怪事中各政黨有興趣研究來龍去脈嗎?其實市民真的想知道幾件事,其一:這兩位名人一起探訪過多少重犯,其二:每個重犯與他們又有多少次的會面,其三︰既然梁耀忠的助手就是翁律師,梁議員是否持有任何僱員或税務記錄呢?

毋須歌頌「淋尿怪」等囚者

動用 P&P,立法會就可以傳召那些年目擊真相的懲教人員作供,至少聽聽不是來自梁翁的解說或自辯,懲教署又必須按法例交出當年的官方記錄,市民就可以撥開雲霧讓久違的公義面向青天!

那些年發生過什麽事令梁翁二人突破懲教署的嚴格的規管及條例到訪葉繼歡,這總比找陳美齡小姐的缺失更有前瞻性!不管葉繼歡的遺屬今天如何生活,他們只是有血緣的受害人,社會及警隊對更新人士是正向的,何況他們真的無辜,但梁翁兩人的終極所圖是什麼!不單市民有興趣知道,警方及懲教的弟兄也想知道,而當年赤手空拳拿著現金冒死拘捕持槍的葉繼歡的兩名臥底更想知道!

不必歌頌坐牢的在囚人士,當然包括那位剛出冊的「淋尿怪」,江湖上從未有過出冊前撕爛囚衣之習慣,日月冥報的大話真是怪力亂神!建制派的議員們,你們想知道梁議員的目的嗎?去找碴子吧,不必等埋「發叔」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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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繼歡死後, 有電影工作者為他拍片立碑, 亦有議員跳出來說他是好人, 但葉繼歡 " 受到宗教感化 " 受洗後, 仍然不脫暴戾本色, 在監獄醫院襲擊為他清洗傷口的懲教人員, 令懲教人員受傷,

上文作者質疑說他是好人的議員有濫用議員身份, 到監獄探視葉繼歡之嫌, 筆者亦有同感, 亦認同隨同該議員探視葉繼歡的所謂 " 助手 " 的身份有所疑惑, 這位所謂 " 助手 " 是律師, 根本可以光明正大的以代表律師身份探視葉繼歡, 為什麼卻以議員助理的身份, 隨同議員探視葉繼歡, 令人疑惑?

葉繼歡蓋棺定論, 如果說他是誠心改過, " 做返好人", 但以他歡 " 受到宗教感化 " 受洗後仍然不脫暴戾本色的行為, 著實難以顯示他誠心改過的決心,

如果葉繼歡是在自首的情況下被判服刑, 還可說他是誠心悔改, 但這又不是, 他是在與警察駁火被鎗傷後就捕的, 被判入獄衹是身不由己, 為自己所犯的嚴重罪行付出代價而已,


至於葉繼歡是好人抑或是壞人, 不在為他說話, 為他拍片立碑的人說了算, 應由廣大的市民去評價, 應由受害傷亡者的家屬去評價.

* youtube視頻回看 : 葉繼歡打刧的一刻
https://youtu.be/Aivq1wCjH6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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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閱讀 : 筆者在網絡上搜尋到一些有關葉繼歡比較詳盡的資料, 轉載於此以供網友參考, 而上文作者所指, 第一次以卧底身份冒死拘捕葉繼歡, 兩名警員的事跡文中亦有提及.

講客家話的香港賊王葉繼歡逝世,傳奇人生俾人曝光~太經典啦!
http://tw.112seo.com/article-4143419.html

戲如人生,人生如戲。香港很多電影的靈感都取自生活,尤其是警匪片,很多匪徒的原型都是來源於生活中真正的“賊王”。

由於最近的一部電影,「香港三大賊王」張子強、葉繼歡、季炳雄再度掀起話題。談起他們的事跡,很多人還是心有餘悸。

葉繼歡,1961年出生,隻有小學三年級的學曆,從1989年起的八年間,葉繼歡就涉及搶劫殺人和綁架案件,更是第一個在香港用AK-47步槍打劫的賊人,行事心狠手辣,綽號“大賊”。

1984年,葉繼歡涉嫌連環持械行劫尖沙咀景福金行及中環置地迪生表行,出售賊贓用以償還賭債。隨後警方假扮買家接贓,當時左腰攜槍的葉繼歡隻讓警長李光明藝人上車交易。為了葉繼歡雙手離槍,李光明拿出10萬元的千元現鈔,趁葉繼歡點算時撲向他表露身份,遇到猛烈反抗,最後在同僚協助下拘捕葉。

然而由於證據不足,葉繼歡行劫罪不成立,處理贓物及無牌管有槍械罪成,判囚18年,上訴後減刑至16年。

1989年8月4日,葉繼歡在赤柱監獄服刑期間,謊稱腹痛,被押往瑪麗醫院檢查。期間葉繼歡突然表示內急要去廁所,隨後在廁所找來了兩個玻璃瓶,打破其中一個當做武器,之後雙手各拿一個玻璃瓶衝出廁所指嚇兩名懲教人員,並衝出了醫院大門。

當時剛好有一輛客貨車停在醫院門口,葉繼歡強行上車,並挾持了37歲的客貨車司機及其6歲的兒子,威迫司機開車載他離開。途中又逼迫司機把衣服和球鞋脫下來給他換上,最後在黃竹坑下車轉乘巴士逃逸。

逃獄後,葉繼歡匿藏了兩年才“重出江湖”!1991年6月9日,觀塘物華街發生連環金行劫案,五名以葉繼歡為首的匪徒分持四支AK47自動步槍及多支手槍,身穿避彈衣,有計劃有組織地連環行劫一列5間珠寶金行,掠走1,000萬元金飾。

1993年,葉繼歡再涉嫌糾黨打劫彌敦道謝瑞麟金行,再掠走100萬元金飾。3日後,又涉嫌與7名同黨持兩支AK47自動步槍和多支手槍打劫大埔道兩間金行,共搶得700多萬元金飾。

葉繼歡的所作所為恰巧被附近的街坊拍到,並在當晚的新聞中播了出來。在人來人往的彌敦道,葉繼歡竟然淡定一個人拿著AK47自動步槍把風。

葉繼歡也因此被警方列為“頭號通緝犯”,當年被懸紅100萬元通緝。

葉繼歡同時被香港和內地通緝,經常兩地跑躲避追捕。葉繼歡曾懷疑是他所認識的香港人蔡誌雄給警方通風報信,1995年11月27日,蔡誌雄被人連開三槍伏屍深圳街頭。

葉繼歡本來打算在1996年5月夥同張子強綁架香港超級富豪李嘉誠的長子李澤钜,勒索港幣10億3千8百萬元,但是作案前10天就被捕了。

1996年5月13日,葉繼歡和兩位同黨帶著大批槍械和三硝基甲苯前台回港,在西環上岸的時候遇上巡邏警員,遭到查問時心虛逃跑,隨後爆發槍戰,葉繼歡下身中彈,從此下身不遂。

被捕的時候,警方並不知道他就是葉繼歡,隻以為他是非法入境者。後來在醫院,護士詢問他姓名的時候,他也死活不說,最後通過提取指紋才確定他就是通緝多年的“賊王”葉繼歡。

1997年葉繼歡被判逃離合法羈留押、無牌管有槍械及彈藥、使用槍械及彈藥意圖抗拒合法逮捕、意圖危害生命或財產而管有爆炸品罪名成立,共判監30年。連同1989年越獄前未服完的刑期合共需要服刑41年零3個月。

隨後在1991年上訴庭改判入獄36年零3個月。其後他再向終審法院就申請上訴許可,指上訴法庭判刑時未有考慮他在槍戰中受重傷致永久傷殘,要求進一步減刑,但遭到駁回

葉繼歡在當賊王的期間,容貌還多次發生變化,但都無法躲避法律製裁。葉繼歡在獄中受到基督的感化,於2004年2月受洗。

可是後來葉繼歡又被指涉嫌在2009年4月30日赤柱監獄醫院大樓襲擊一級懲教助理穀源科。當時穀源科為葉繼歡清洗臀部上的毒瘡,完成清洗程序後打算包紮傷口,葉繼歡突然用6吋半長的圓珠筆施襲,令穀源科的左頸擦傷流血。

穀源科即時捉住葉繼歡的雙手,並按在床上,成功把葉繼歡製伏。葉自辯時指當日遭事主粗口威嚇及設計陷害,表示若有傷人會承認。最後在2010年1月11日,葉繼歡還是被判傷人罪成,把原有刑期延長6個月。

2010年9月1日,葉繼歡在監獄中訂裝書籍的工作坊工作時,與另外3名更新人士發生口角,違反《監獄規則》,後來被裁定罪名成立,被判決懲罰多加監禁3日、扣除7日薪金及需要單獨囚禁7日等。

1978年,葉繼歡曾經在劉鑾雄旗下的風扇廠打工,第二年因為風扇廠搬到葵湧,葉繼歡就離職了。葉繼歡曾說:“我的第一份工作是在劉先生的電風扇廠任工人,後來辭去該工作就與他一直沒有聯絡,劉先生是一個大好人,多年來他養活了我的妻女,我今生今世都無法報答他,隻能在此向他說聲謝謝。

2006年,劉鑾雄被指幫助葉繼歡籌錢打官司,但劉鑾雄否認此事,衹承認其名下慈善基金有資助葉繼歡在廣州的妻女。劉鑾雄並表示葉繼歡當年任職期間是乖員工,沒有跟隨其他同事罷工。
2005年8月,廉政公署在調查其它案件時拘捕赤柱監獄一名懲教助理,意外揭發他涉嫌違反《監獄條例》,答應為葉繼歡當信差,將分別寫給妻子及劉鑾雄的信件帶離監獄。

2003年,葉繼歡在監獄中還與一名內地女子結婚,其中擔任他證婚人的是香港武打女星劉家良的妻子翁靜晶。

就是早前陪同吳綺莉召開記者會的奇女子,當時她還擔任葉繼歡的律師。但是葉繼歡跟老婆2015年就離婚了,原因未明。

葉繼歡入獄後多次身體不適需要入院治療,雖然葉繼歡已經半身不遂,但出入依然戒備森嚴,嚴陣以待。

無論曾經多麼威風,享盡榮華富貴,跟法律對抗最後還是會輸的。希望葉繼歡下一輩子可以做一個好人吧

“大名鼎鼎”的香港三大賊王僅剩下季炳雄還在服刑當中,目前還有10年刑期,希望他出獄之後真的可以改過自新,好好生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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