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會通過修改《會議程序》機制
東方日報 2018年1月14日
http://orientaldaily.on.cc/cnt/news/20180114/00176_042.html
【本報訊】立法會早前通過修改《議事規則》,削弱民主派在立法會大會拉布能力,建制派計劃進一步修訂立法會財務委員會、工務小組委員會及人事編制小組委員會的《會議程序》,以杜絕民主派針對政府的撥款、工程及開位建議拉布,但首先要確立相關的修改機制。財委會昨日再次召開特別會議討論有關問題,在民主派離場抗議下,終於通過相關修改機制,意味建制派可正式啟動在財委會及兩個小組修規「剪布」的行動。民主派則揚言會用盡一切方法阻止。
泛民:作修改需刊登憲報
財委會之前已開了兩次特別會議討論修改機制,昨早再花了個多小時終否決由議會陣線朱凱廸提出的中止議案,隨即開始處理由建制派議員田北辰提出修改機制建議。公民黨郭榮鏗質疑《會議程序》有法律效力,認為作出修改時需要刊登憲報。財委會主席陳健波反駁,過往多年修改《會議程序》都沒有刊憲。
工聯會黃國健批評郭榮鏗「大律師上身」,當議事堂是法庭,向其他議員咄咄逼人,要求陳健波嚴格執行議會秩序。立法會法律顧問亦澄清,根據《釋義及通則條例》,只有法例及附屬法例在修改時需要刊憲,但不包括《會議程序》,財委會可自行決定是否刊憲。
修改程序須12天前預告
陳健波其後下令開始表決田北辰的議案及相關修訂,在民主派的修訂遭否決後,一眾民主派高呼「主席可恥」口號,然後集體離場抗議。最後田的原議案,在建制派一致支持下獲通過。今後議員欲修改財委會及兩個小組的《會議程序》,須於十二個工作天前作出預告,之後經財委會在席過半數議員投票支持即通過。
建制派「班長」廖長江早前已預告會就《會議程序》作出多項修訂,以減少民主派拉布的機會,包括規定所有已獲工務及人事小組投票支持的項目,不能再於財委會分開討論和表決,以及限制議員提出數以百計的臨時動議等。民主派質疑部分修訂建議違憲,會用盡一切方法阻止建制派的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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泛民議員惡形惡相又如何?
如修訂違憲, 為何不司法覆核?
是不敢? 還是自知理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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