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01梁振英03  

引黃台仰言論反駁分化挑釁指控 梁振英:赤化不是我搞出來
明報即時新聞 2018年5月22日
https://news.mingpao.com/ins/instantnews/web_tc/article/20180522/s00001/1526973757090

本土民主前線前發言人梁天琦日前被判暴動罪成,《蘋果日報》社評以「梁天琦入罪 誰問梁振英之罪」為題,指旺角騷亂「是對北京強權管治加上梁振英政權分化挑釁下的反彈」。梁振英引述本民前另一前發言人黃台仰言論,反駁稱「赤化」不是梁振英「搞出來」。梁又批評有人以「北京違反承諾」誤導青年,反問:「被捕被定罪被監禁的年輕人當中,為什麼沒有任何一個反對派頭面人物的子女?」

前特首梁振英在facebook發文,引述梁天琦和黃台仰2016年一段網台對話,指出有些人言行在有政治利益瓜葛時會改變。文中提及,梁天琦曾稱參與民陣遊行的人提出要「689下台」、「決戰狼英」,與王維基「ABC Anyone but CY」言論如出一轍,但當王維基參選時,曾經遊行的人又稱「我們真正追求的是民主,之後再倒梁」:「我覺得很可笑,到真正有政治利益瓜葛、衝擊,那些人的話可以完全改變。」

梁振英又引述當日黃台仰一段發言表示,將所有問題歸咎落梁振英身上「很危險」:「好像現在香港的三跑大白象工程、高鐵、赤化、自由行、水貨客、雙非,所有都是梁振英搞出來的。其實不是,我們本土派一路狂轟的赤化,不是梁振英搞出來的。」

梁振英表示,基本法清楚列明特首候選人是由提名委員會提名,而非公民提名,因此北京不接受公民提名不是違反承諾;而所有辦法的選舉,北京都有實質任命權,因為特首高度管治權,來自北京額外授權。他反問:「『北京違反承諾』誤導了多少年輕人?年輕人信以為真,被推上火線,應該向誰問罪?」

梁振英認為有一個問題最值得反思:「衝廣場、佔中、暴動、做炸彈、潛逃、帶武器參加集會,被捕被定罪被監禁的年輕人當中,為什麼沒有任何一個反對派頭面人物的子女?為什麼?為什麼一個也沒有?是誰不斷radicalise(激化)和犧牲他人的子女?目的是什麼?用的是什麼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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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令人意外, 日月神報竟報導梁振英的新聞, 更令人疑惑的是, 文末沒有加上編採慣用的, 帶負面的新聞尾(平衡平衡嘛),

不過這也是的, 民主報社評把梁天琦被判暴動罪成, 以「梁天琦入罪 誰問梁振英之罪」為題, 指旺角騷亂是對北京強權管治加上梁振英政權分化挑釁下的反彈,

梁天琦自辯指到旺角是撐賣魚蛋的小販, 這是市政問題, 根本與政治無關, 民主報卻硬生生的綁上梁振英分化挑釁, 綁上北京強權管治, 這是活生生的 " 砌生豬肉 ",

就有如梁天琦辯護律師所指, 千錯萬錯, 都是 " 上一代貪圖逸樂的人, 有社會地位的人, 以及政務官 " 等, 而梁天琦反而變成是受害者的論調如出一轍,

在 " 衝廣場、佔中、暴動、做炸彈、潛逃、帶武器參加集會, 被捕被定罪被監禁的年輕人 ", 為他們辯護人士的論調, 矛頭都是指向政府, 都是政府的錯(甚至是北京的錯), 導致年輕人為著爭取民主而墮入法網,

但卻被梁天琦主審法官一語道破 " 是否這樣可以將使用暴力合理化? "

" 錯就要認, 打就要企定 ", 這是在法庭上, 經定罪後求情的金科玉律, 既然使用暴力不合理且屬違法, 無論什麼動機什麼理由, 都沒有可原諒之處, 把過失推在他人身上是毫無意義, 反令法官有毫無悔意的感覺,

梁振英說的對, 為什麼 " 衝廣場、佔中、暴動、做炸彈、潛逃、帶武器參加集會, 被捕被定罪被監禁的年輕人當中, 沒有任何一個反對派頭面人物的子女?",

記得反國民教育一役, 某些家長冒著酷熱天氣, 帶同子女(甚至是幼兒)上街遊行抗議(家庭"政治 " 教育 嘛 "), 其中就不見反對派頭面人物攜同子女參與遊行, 更遑論是日後的衝廣場、佔中、暴動等等的 " 活動 " 了,

是這等反對派頭面人物的家庭"政治 " 教育 不足(子女不認同父母的指導思想), 還是頭面人物 " 不鼓勵 " 子女參與這等活動呢 (違法且屬高危, 一旦被捕入獄前途盡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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