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約炸彈踢到特區政府場上
星島日報 2018年8月15日
http://std.stheadline.com/daily/news-content.php?id=1856122&target=2
外國記者協會(FCC)邀請香港民族黨召集人陳浩天的演講,昨日已經舉行,吸引了各方注意,陳浩天在活動中大談香港獨立,不會因他或民族黨受打壓而停止,相當惹火。從陳浩天的角度,有人搭台,自己不表演是「嘥料」,只是此舉令邀請他的外國記者協會火燒上身,本來已沸沸揚揚的租約風波再升級擴大。
搭台者遭炮火猛轟
香港民族黨被警方引用《社團條例》取締,禁止運作,陳浩天採取拖字訣,並且四出游走,借機宣揚其港獨理念。在此期間,外國記者協會邀請陳浩天在昨天的午餐會演講,事件引起反對者不滿,政協副主席兼前任特首梁振英連日炮轟,火力奇猛。從中國駐港特派員公署昨日發表聲明狠批外國記者協會的做法,振英之前連番發炮並非路人甲食花生,特區政府和署理特首張建宗都要立即跟住開火,矛頭都指向搭台的外國記者協會。
在爭論的過程中,外國記者協會向政府租用的會址成為焦點。有愛國愛港報章質疑協會從事法律不允許的活動,已經違反租約,應該收回。外國記者協會代表就引述特首林鄭月娥,曾公開表示該會已繳付市值租金。言下之意是有權舉辦本身想搞的活動。
藉引林鄭言論卸力
陳浩天宣揚港獨,而且一如他昨日自言必然會被取締,所以他的立場是拼死無大害。在這個狀況下,為他搭台的外國記者會就成為矛頭所在,對於愛國愛港報章所提的觀點,張建宗昨日沒有明確表示會按租約提出收回或在將來批租時作出懲罰。外國記者協會引述特首林鄭說交了市值租金作為辯護,借此卸力。然而,他沒有提到特首林鄭同時提到相關租約是在沒有招標情況下提供。
外國記者協會現時每月繳交五十八萬元租金是否市值,在會址風波炒熱後已經有人提出質疑。撇除租金,政府沒有將這個黃金地段的物業公開招標,已是一大優惠。有地產界指出,在中環即使有錢都未必可以租到靚物業,新近例子是一個專為銀行家服務的會所,早前被大業主通知不獲續租,原因不在於會所交不起租,又或是出入的人士不夠高級,而是在於大業主從人流方面考慮,認為會所的人流不足。由此可見,中環這些黃金地段,即使有錢有面,要租地方都不容易,做甚麼生意,業主都有很大考慮。政府物業是否公開招標,已是很大的優惠政策,而且包含支持和鼓勵的意思。
張建宗未交代處理
今次外國記者協會為陳浩天提供一個場合宣揚其港獨理念,中國政府認為這是挑釁行為,這從外交部駐港特派員公署的聲明充分顯示出來。公署大力狙擊外國記者協會,其實是想收封殺陳浩天四處活動的效果,不能說是無謂動作。張建宗隨即表態,從原則上是跟進了中央的路線,作為署理特首,他昨日沒有對租約的質疑作出明確表態,原因是甚麼呢?是不是因為外國記者協會拿起了林鄭作為擋箭牌呢?
外國記者協會的租約由空泛理念爭議變成具體處理,地政署已表明FCC會所的租約列明會所舉辦的活動須符合法例。在此狀況下,政府怎樣處理現有的租約及日後的續租問題,球已踢至特區政府的場上,今天有可能在北京亮相的林鄭,似乎有需要為拆彈做好準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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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浩天以香港獨立為題, 應邀在外國記者協會演講, 是否觸及中央底線及違反特區法例呢?
但香港民族黨尚未被正式取締, 在法律上是否可以合法活動存在灰色地帶, 保安局衹是引警方建議, 啟動禁止香港民族黨運作程序, 而民族黨要求延長申述期限, 獲保安局延至9月4日, 換言之, 在9月4日前, 民族黨的活動存在灰色地帶,
除非有關部門在啟動禁止香港民族黨運作程序前, 起訴陳浩天涉及煽動叛亂罪行, 同時啟動程序禁止陳浩天領導的香港民族黨運作, 否則以現時的做法, 是否 " 唔湯唔水 ", 令陳浩天有垂死掙扎的機會, 更給予反對派及陳浩天的 " 支持者 " 有時間搾取陳浩天最後一滴的利用價值,
如果陳浩天認為應藉著這段時間作最後反擊, 無疑是自掘墳墓, 讓有關部門掌握更多證據取締民族黨甚至將他起訴, 那些安排陳浩天作垂死掙扎的 " 支持者 " , 是 " 害 " 陳浩天而不是 " 幫 " 陳浩天, 令他更難以逃脫法律的制裁,
在香港民族黨被取締事件上, 反對派黨團人士以及黃媒, 黃學者教授都以言論自由, 結社自由為陳浩天辯護, 但在大量的證據下, 這等辯護理由變得蒼白無力, 言論自由, 結社自由並非是絕對的, 在涉及鼓吹及煽動分裂國家, 甚至有所行動危及國家安全的情況下, 言論自由, 結社自由都會受到限制,
外國記者協會在特區政府啟動禁止香港民族黨運作程序時, 邀請陳浩天演講, 講題又涉及敏感的 " 香港獨立 ", 是否屬新聞自由則見仁見智, 但在這敏感時刻邀請陳浩天演講, 是一種政治表態無可置疑, 因為陳浩天是屬推動港獨的代表人物, 無論他在午餐會上的講話內容是否涉及推動港獨, 他站出來演講已是代表了港獨陣營推動港獨, 雖說外國記者協會午餐會衹對會員及特定人士開放, 但容許中外媒體採訪這與公開演講又有何分別, 外國記者協會領導層不可能不知這道理,
至於引起中央及特區政府與社會人士這麼大的反應, 相信外國記者協會亦料不到有這樣的結果, 但社會有聲音要求特區政府收回外國記者協會租用的物業, 已牽涉到外國記者協會的根本利益,
這也是的, 外國記者協會現址位於中區心臟地帶, 是由港英時代的港督毋需經招標程序特批, 以這樣一幢一萬八千平方尺的一級歷史建築, 租金58萬是否市值租金見仁見智, 但誠如梁振英所指, 如果拿出來公開招標, 就知道58萬是否市值租金了,
筆者奇怪在事件上卻沒有傳媒走訪地產界人士, 查詢以這樣一幢一萬八千平方尺的一級歷史建築, 租金58萬是否市值租金, 又比對一下現時活化了的歷史建築, 招標價及成交價如何? 傳媒是在包庇自己友嗎?
不過, 由於外國記者協會邀請陳浩天演講, 在法例上存在灰色地帶, 政府要收回物業殊不容易, 但在租約期滿後能否續約就存在變數, 最少也應拿出來公開招標競投, 而不是如現時般以非公開形式向外國記者協會租出物業(甚至連田土廳都查不到出租物業的相關資料), 誠然是一個黑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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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閱讀 :
消失的契約 [ 屈穎妍 ]
hkgpao 2018年8月8日
https://hkgpao.com/articles/216214
朋友在九龍城開食店,1600呎地舖,月租15萬。另一朋友在金鐘開律師行,3000呎寫字樓,每月租金20萬。一百幾十萬對於我等小市民來說,是遙遠的數字,但對商人而言,只是一兩個月的風景。所以,當大家聽到香港外國記者會(FCC)那個在中環心臟地帶的私人俱樂部月租是55萬時,千萬不要被數字嚇倒,當九龍城一家千呎小店都要月租15萬,擁有一萬八千平方尺的FCC月租只需55萬,你認為,這算是「市值租金」嗎?更何況,FCC租用的建築物,屬一級歷史建築,試想想,同樣大小、鄰近地點,你租一幢四合院,會跟你租一個商業單位一樣價錢嗎?當然不,歷史古物的因素,已夠令這幢建築成為天價物業,55萬不可能叫做市值租金,而是太便宜、抵到爛、擺到明的着數。
更恐怖的,是這55萬租金到底交了多久?之前是五百蚊?還是五蚊?因為田土廳資料顯示,跟FCC毗鄰的藝穗會,97前租金是$142,97後是$1。但一牆之隔的FCC,田土廳裏的契約竟然是公眾不能查閱,到底這契約有什麼見不得光?難道是國家機密?殖民地遺留下來太多的私相授受,香港市民一直啞忍,但FCC今次竟堅持邀請「香港民族黨」發言人陳浩天來宣揚「港獨」,用政府地方,拿政府着數,大播反政府、反國家的思想,那就是可忍孰不可忍了。
作為新聞組織,香港外國記者會不應再黑箱作業,你們不是最愛說新聞自由、公眾知情權的嗎?請公開你們歷年來跟政府的交易契約,請告訴香港人為什麼只有你們外國記者可以長年霸佔下亞厘畢道這古蹟?你們崇尚的公平原則哪裏去了?
原載:大公報
http://www.takungpao.com.hk/news/232109/2018/0808/199195.html
原圖:香港外國記者會 Facebook Page
https://www.facebook.com/fcchk.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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