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科大學生會昨午在facebook發聲明稱,政府前日(3日)下午透過校方高層聯絡該會,邀約出席閉門會議,
該會立即拒絕,並提出3項對話條件:
一是政府須對5項訴求有所回應,包括完全撤回修例、收回暴動定義、撤銷抗爭者控罪、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追究警隊濫權及立即實踐真的雙普選;
二是會面包含各界代表,「本會不敢亦不可能代表所有抗爭者」;
三是對話公開,建議於校內的賽馬會大堂全民對話。該會外務副會長吳一鳴批評政府做法是「公關伎倆」,若政府有誠意,應公開公正。" -------
林鄭邀科大學生會見面被拒,並提出3項條件:
1. 政府撤回修例,收回暴動定義,撤銷抗爭者控罪(學生代表稱警方追捕示威人士在校內造成白色恐怖) ,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追究警隊濫權,立即實踐真的雙普選,
2. 會面須包含各界代表,
3. 對話公開
在事件上林鄭是亂了套,藥石亂投,短時間就自動獻身,邀約學生見面,對學生而言,這是天上掉下來的餡餅,經立法會被大肆破壞一役,曾參予破壞行動的學生自已知自已事,面對警方的追捕當然感到憂慮,
林鄭的邀約就好像救命繩一樣,學生立時開出條件,就是政府不能秋後算帳(這才是核心所在) 並要追究警隊濫權(使用過度武力) 的責任,
至於要求立即實踐雙普選衹是幌子,是說給西方國家聽的,把暴力破壞立法會大樓的行為扭曲為爭取民主普選的行動,是政府不回應訴求迫出來的,意圖把非法轉化為合法,至於打後的包含各界代表和對話公開衹是陪襯而已,
要政府撤回修例,即是要政府全面投降,叫政府日後如何能有效進行管治,而收回暴動定義,撤銷抗爭者控罪(學生代表稱警方追捕示威人士在校內造成白色恐怖),即是要求政府插手干預執法與司法,這可能嗎?
學生為了逃避破壞立法會的法律責任,竟然要求政府干預執法和司法,妨礙司法公正,令人感到遺憾,至於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追究警隊濫權,就令人失笑,怎地違法的無罪,反而維護法紀,執法的竟然有罪,並要追究責任,這究竟是什麼世界?
而學生說到立即實踐真的雙普選,立法會大樓已被破壞成廢墟,短時間都開不了會,就算政府提案也要經過一定的立法程序,經過議會討論才能通過實施,試問政府如何能"立即"實踐雙普選,如果政府可以毋須經過議會討論就"立即"實踐雙普選的話,這會是學生要求的民主政制嗎?難道身為大學生連這麼顯淺的道理都不懂,所以筆者才說這是做給西方國家看的政治秀,
而會面須包含各界代表,以及對話公開,筆者不明這"包含各界代表"的範圍有多大?而各界代表是怎樣去定義和選出?是由學生說了算嗎?筆者不諱言,這由"各界代表"組成的會面,無疑會變成對林鄭的批鬥大會,林鄭如果應允及出席,就會令政府威信掃地,將來如何能有效管治特區,林鄭可以幹這樣的糗事嗎?
留言列表